深藏于骨(出版书) 第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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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卖部就在几步之外,宋远成让宋迎秋等着,独自走进去,几分钟后走了出来。
  宋迎秋觉得宋远成出来时全身洋溢着快乐,又听他说:“我问过了,老板还记得你,因为从来没人捡到钱还去问他,他印象很深。但是以后这种事还是要先跟家长说,知道了吗?”
  宋迎秋点了点头,刚想道歉,宋远成就塞给她两块柠檬糖。
  “赶紧吃,别让你妈发现。”
  她赶紧撕开包装,将糖塞到嘴里。不知道为什么,那颗糖原本的酸味全都消失了,只有甜甜的滋味。
  那天晚饭后宋远成又向母亲说了这件事,听完母亲的脸上露出有些尴尬的表情,然后讪讪地说:“这样啊……但本来也该先和家长说的,再说了,小孩子多受点教育也没有坏处。”
  原本宋迎秋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有这样的结果对她来说已颇为意外了。没想到第二天早自习时,宋迎秋被老师叫到了走廊的拐弯处。她发现宋远成也在。
  “上次春游,你……捡钱的事,你父亲跟我说了。对不起,老师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以后老师会注意的。”
  宋迎秋吃了一惊,她看着一脸尴尬的老师,又看看笑嘻嘻的宋远成,马上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了。虽然老师的声音不大,但这句话在她的心里产生了巨大的回响。
  “行了,回去上课去吧。”
  宋迎秋点点头,感觉眼角有一点湿,必须抬起头走路,不然她很怕会不争气地哭出来。那一瞬间,她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她想喊一声“爸爸”。然而这个再简单不过的词语一到嘴边就又变得极其复杂,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就这样,直到宋远成失踪那天,她也没有把这两个字说出口。
  宋远成来到这个家后,母亲的心情好了很多,周末还会偶尔带着她去商业街买件新衣服。家里经常响起欢声笑语,在学校,老师和同学也都亲切了许多。
  升上初中后她开始住校,父母每周会给她一点零花钱。同宿舍的女生喜欢买些零食饮料或者小饰品,宋迎秋也很喜欢这些东西,但还是尽量忍住欲望,把钱攒下来,去旧书市场买一些过期杂志。有明星杂志、体育杂志和时装杂志,倒不是对偶像明星感兴趣,她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再像上小学时那样被孤立。
  她记性很好,看过一遍就能记住大部分。上初中后,正如她所设想的那样,同学之间课间闲聊的内容不外乎杂志里刊登的那些。这一次,她很快就融入了大家,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她都能轻易地融入话题。再加上她学习成绩不错,每次有小组作业或分组讨论时,总会有两三组人来邀请她加入。
  买完杂志剩下的钱她就会去买一些小说来看,她最喜欢的就是侦探小说。
  宋迎秋很喜欢看书,小学时她只能去书店站着蹭书来看。初中学校的图书馆里也有一些侦探小说,不过数量不多,而且大多被翻得十分破旧,因此她还是喜欢去书店看书。侦探小说都不长,一般一天就能看完一本。寒暑假她几乎每天都去书店站上半天。
  可是,书店里能免费看的大多是一些畅销书,看几天就看完了,随着读的侦探小说越来越多,她开始对一些冷门小众的作品产生了兴趣。但这类书大都包着塑封,没有拆开供人试阅的,学校的图书馆里也没有。因此,她就用省下来的零花钱去买了一些这样的小说来看。
  拜这些侦探小说所赐,现在她所想到的计划也的确借鉴了过去在小说中读到的几个诡计。当然,杀人的方法除外。
  她曾经设想过很多种杀死王治国的方法,也试着想过参考侦探小说,但是书中的办法大多过于复杂,或者需要非常严格的条件。最后,她使用了一种最简单的方法。虽然简单,却行之有效。
  一定要确保最关键的环节,这才是最重要的。
  目前来看,每一步都和预想的差不多。
  今天与警察的交流中有没有露出破绽呢?应该没有吧。因为她没有撒谎。警察出示王治国和马雪莹的照片给她看时,她是只看着马雪莹的照片说“不认识”这三个字的。
  “认识”应该是指“互相认识”吧,她和马雪莹的确互不相识。在这一点上她并没有撒谎,因此,她相信自己没有露出破绽。
  至于王治国,她当然不可能不认识。因为就在一周多前,她亲手杀死了王治国。
  第14章
  下午四点。肖磊坐在街上的一家咖啡厅里,面前摆着两杯咖啡。上次和秦思明约在恐怖密室里聊,结果最后不小心触发了什么机关,从墙上的灯笼里掉出了一个假人头,把两人吓得够呛。这一次,秦思明说什么也不去了。
  最后还是选在了咖啡厅。
  秦思明从外面风风火火地走进来,拿起咖啡就往嘴里灌了好几口。回来的时候他发现南郊厂区根本招不到出租车,怕母亲起疑他又不敢用软件叫车,最后只能灰溜溜地在原地等了半个多小时公交车,又倒了两趟车,下车之后步行了十五分钟才赶到这里,热出了一身汗。
  “这天气也太热了,我坐的那辆公交车空调还坏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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