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峙(邻居和竹马小型修罗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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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眠扭过头,“别那样叫我。”
  “怎么,你不喜欢?”叶琛佯装惊讶,把手放在微张的嘴前,看上去娇憨可爱,“那是谁之前整日整日地逼着我要这样叫她呢?你说呢,公主殿下?”
  真是的,羞耻死了。
  童眠真想把耳朵捂住,不再去听他的胡言乱语。
  原来一个人的变化能大到这种程度,他们才几个月不见,叶琛的性格就发生了这般天翻地覆的改变。
  以前的他,不说像如今尖牙利嘴,连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
  整天待在教室角落里,不与任何人交流,偶尔跟她对上视线,或是跟她说话,白净的一张脸就会涨得通红,支支吾吾,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相熟之后,情况有所改善,但只针对她而言。
  面对其他人,还是一概垂着头,用头顶招呼人,没有任何的人际交往关系。
  但只要涉及跟她有关的事情,他就会从那种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里抽身出来,用动物一样湿漉漉的眼神盯着她。
  十成十的乖巧。
  眼下的那颗泪痣也会随着眨眼的动作而上下颤动,平添几分柔弱。
  他话少,一紧张就容易结巴,怕在她面前闹笑话,一直说得很少,无论问什么都以“嗯”、“好”、“可以”来回答,鲜少流露真正的想法。
  有一次午休,童眠照例拿着饭盒去他的座位找他,没见他的身影,想着应该是去上厕所了,不一会儿就会回来,索性坐在他的座位上等他。
  坐下的时候,衣服碰到了位子口,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童眠放下饭盒,弯腰去捡。
  是一个厚本子,随着掉落的动作,书页翻落,正好到了夹有书签的那一页。
  她发誓,原本她真没打算偷看,只是拿起来的时候余光不小心瞥到一行字,好奇心被勾起,于是她想着:
  我就只看这一面。
  叶琛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她翘着二郎腿坐在他的位置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用手指敲打着书桌。
  他走过去,脸一红,“……我,我来晚了,老师找……找我有点事。”
  她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腿肚,不怀好意地笑,“听说,我是你的公主殿下?”
  叶琛脸上的那一点红晕顿时延展到整个面部,甚至连脖子都变成了淡淡的粉色。
  他不打自招,“谁,谁说的?”
  童眠没回答他的问题,双脚勾住他的脚,不让他离开,憋着笑,“来,叫声公主殿下听听?”
  从那之后,逼他说“公主殿下”就成了她最爱的事。倒不是喜欢这个称呼,只是单纯地想看他难为情又不得不妥协的样子。
  也许她骨子里就是个变态,喜欢看这种逼良为娼的戏码。每次看他被逼得走投无路,声若蚊蝇地说出“公主殿下”的时候,她就升起异样的满足感。
  原本的深意被恶趣味所替代。
  久而久之,她也就渐渐地忘了他是以怎样的心态在日记里写出“公主殿下”这四个字的。
  日记里,他这样写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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