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3 / 4)
欣月这时也急了,她叫道:“商姐,这可不行啊,打官司的事情可不是儿戏,怎么着也得让律师抓抓要害的,你是不是怕花钱啊?你放心,这么点钱咱还是有的!”
商诗苦笑着摇头道:“不是因为钱的事,小智,欣月,你们就放心吧,姐的事姐自己最清楚,要抓要害也是姐自己抓要害,律师也抓不着的!”
看着商诗温柔的表情中蕴涵着的坚决神态,我们知道怎么说也是无济于事了的。其实我们又何尝不知道,这次方露做足了准备,占尽了所有的道理,又有强大的权力背景,别说请律师了,请天师都没用了,也许请巫师做做法还有点心理作用!
我们便放弃了无谓的思想工作,既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结果会是怎样,也不用搞那些自欺欺人的形式了,还是商诗开明,想得痛快,做得干脆。
在等待开庭的这几天里,我倒真地没有多少痛苦,因为只要商诗是安然无恙的,财富在我眼里,完全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有嘛,我当然开心,没有嘛,我只要看着商诗,照样开心。我看这些天商诗的面容越来越平静,和我***,做佛课,做事情,一切照常,没有任何异象,所以我心头也越来越空明,越来越清爽了。我甚至有种犯贱的想法,我想的是,等开完庭,法院将压在我和商诗头顶的财富大山搬掉,我和商诗真地就可以男耕女织,过着轻松惬意的田园生活了。
终于等到了开庭的日子,我们一家子早早地出发,包括欣月这个编外家庭成员。我们把福娃安排到了欣月的父母家里。就悠然开赴了法院。
这次法院竟然一点都不刁难我们,我们出示了证件,就办了旁听证,进了法庭后,才发现旁听席上已经济济一堂了,全是拿着话筒扛着摄象机的记者。看来这次方露也没有什么隐私了,而且她肯定是胸有成竹,打算把她是潘天高的原配夫人的真相昭告于天下。
商诗刚一走进去,引起一阵轰动,无数话筒伸到她面前,吃了兴奋剂的记者噼里啪啦的话在她周围炸响。商诗没有说一句话,平平淡淡地就走向了属于她的被告席。我和欣月在旁听席的角落里捡了两个座位,安然坐了下来。
记者们讨了个没趣,略微平息了一下,不过只一会,就又轰鸣起来,纷纷站了起来往门口方向涌,我也跟着站了起来,扭头看了过去,于是便看到了一个着真丝绸衣短褂的女人,衣料的质地非常考究,法庭里阴森的阳光在布面上闪耀荡漾象是水流在哗哗地流荡,脸上还戴着一副墨镜,所以看不清她的真实嘴脸,不过从身板上看,那可真是不敢恭维,膘肥体壮的,一副中年发福的样子,一条肥大的裤子裹着个肥大的腰身走起来象只笨拙的鸭子在扭动。她嘴里叽哩哇啦地和记者们眉来眼去,有点吵,听不太清在说什么,她身边跟着两个西装笔挺派头十足的男人,一左一右护着她上了原告席,并且分坐在她的两侧,很有可能就是她请的大律师了,好家伙,一请就请两个,这架势,这派头,早把被告席上孤零零的商诗压得没有了火力。
我终于算是见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大魔头方露,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我咬牙切齿地死盯着她的脸,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将她那副凶光闪闪的大墨镜盼了下来。
我也总算看到了这张让人着魔的脸,那是一张平庸的脸,象个宽大的磨盘,五官倒也齐全,虽然眉眼脸颊处有点臃肿,但总体来讲,还谈不上有多丑陋,最起码有个人样,但我不明白的是,就这么一个并不凶神恶煞的人,内心为什么会那么歹毒?而且此时她眼里的森森寒意,象一把把杀人的钢刀,正一个劲地往温和善良的商诗身上抛洒呢!
商诗没有和她对视,只是默然地看着前方,神情倒是安详,眼神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这个历经人生磨难的女人,似乎已经把一切都看透了。
法庭轰响了一会,待身着庄严法袍的合议庭的法官们一本正经从后门步入法庭后,屋子里立刻肃静下来。然后,几位大法官板着威严的面孔在森然的审判席上一一落座。随着正中端坐的主审法官拿着一个小棒槌样的东西在面前的木鱼样东西上铿锵有力地一敲,庭审就算开始了。
主审法官先和尚念经一样念了一通开场白,什么什么适用什么程序审理什么案子,谁和谁组成合议庭,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之类的,要不要求回避什么的,说得很溜。总之在形式上显得很是冠冕堂皇。我心里不由冷笑,如果给我权利,我是要求回避的,不仅是回避掉他们几个,是要回避掉整个法院,我们老百姓的案子,就由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来审吧!
当然,谁都不会给我们这种权利,所以当法官问到商诗时,商诗很是训练有素地摇头说:“不申请回避!”
然后,庭审象模象样地正式进入审理阶段。
先是原告方陈述事实和理由,方露聘请的大律师慷慨激昂地一番陈词之后,方露进行了补充,她所有的话包含的意思就是:她和潘天高是正牌夫妻,一起艰苦创业,吃了多少苦,费了多少心血,才打拼出来今日的巨大基业,而潘天高是个大恶棍,大骗子,大色狼,不仅暗地里和别的女人偷情,而且还变本加厉,居然偷偷和被告登记结婚,使被告商诗有了可乘之机,趁潘天高不明不白死亡之际将她们夫妻俩辛苦打拼来的财产占为己有,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潘天高是被被告所杀,但被告仍然难逃嫌疑,而且即便被告不是杀人凶手,无杀夫谋财的故意,但被告擅自占有她和潘天高夫妻存续期间辛勤劳动得来的财产,已经严重侵犯了她的正当权益,故诉诸法院,恳请法官大人主持正义,判令被告将全部财产归还给她,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他们的话义正词严,让人听了无不义愤填膺,不由自主就想为方露鸣冤叫屈,对潘天高恨之入骨,面朝商诗怒目相视。我想那些不明真相的记者们肯定要这么想这么做的,因为旁听席上已经有一片尖锐的目光齐刷刷投向了商诗,虽然我听了他们的话象吞吃了苍蝇一样难受,但对于商诗的处境是无济于事的,我唯有在心里悲愤,狠狠咬着嘴唇,生疼生疼,情难自已。
我自己在这里情绪难平,痛心不已,可商诗就好象完全没有将对方的污蔑听进心里去一样,她泰然自若地坐着,面容宁静,神态悠然,一副老衲入定、与世无争的模样。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让我又气又急又好笑,什么滋味都有。我歪头看欣月,看到她也是皱着眉头,眉宇间全是愤然和忧虑,便知她此时的心境和我是一样的。
轮到商诗陈词了,我心里一紧,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她能突然口吐惊人之语,气贯长虹之下,挽大厦于即倾,救民生于水火!
在如此剑拔弩张的法庭上,她那副娴静端庄的神态是很容易让人产生遐想的,我希望接下来会有一番激烈的唇枪舌剑,但是,我似乎是想错了,不过至今回忆起来,仔细一琢磨,好象又不是。当时,只见商诗突然镇静地站了起来,在被告席上侧转了半圈身子,环视一周后,对着全场双手合十深深鞠了一个躬,然后再起身摆正身位,安然坐下,正对审判席,悠悠淡淡吐了一口气后,才肃然说道:
第264章 商诗的辩护
“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方露女士,尊敬的各界朋友,以及在下边旁听的我的亲友们,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今天我坐在这里,不是想要和对面的方露女士对簿公堂,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得不承认我是潘天高的妻子,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心灵摧残,所以我并不希望以一个被告的身份来对自己的无辜做什么辩护,但是我非常高兴能有机会站在这个席上告诉你们一些事情。这就是我今天来到这里的目的。
下面我就接着方露女士的话说吧,对,她说得是没错的,潘天高是个大骗子,我现在不是想对潘天高的罪恶做什么鞭笞和谴责,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现在只想陈述事实,那就是,潘天高确实很有可能欺骗了方露女士,因为潘天高曾经无耻地欺骗了我,不仅是欺骗了我,他还欺骗了他自己的人性,欺骗了人类的良知,欺骗了天理和仁义,我现在不是想泣血控诉他,我只是觉得难受,很想告诉你们他是怎么做到这些的。
那他做了些什么呢?他通过残酷的手段胁迫了我的父母生生拆散了我和我的前男友使我的男友徇情自杀,这一段惨痛的经历我已经不想回忆,我只需告诉你们我和他有着什么样的婚姻,诚如刚才方露女士所言,他在和我登记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欺骗的种子,他告诉我他和方露是离了婚的,并且向登记机构出示了离婚证,当然,以他当时的财势,伪造一个离婚证是轻而易举的,这点我们今日无需去做无谓的探讨。我当时一点都不在意和他的婚姻,自然也没有对此有过思考和关注。
我们的婚姻或许就是这样以他的欺骗开始,可以想见,他象一切重婚的男人一样,需要的不再是婚姻,而是以婚姻为手段长期获取女人的身体,婚后不到一年,他为了尽可能便利于私欲的满足,利用他巨大的财势向我原来工作的单位施压,使我失去了工作,专心在家里当他的泄欲工具,结婚两年后,他向我提出了离婚,理由是我没有生育能力,通过医院的检查,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但当时我没往这方面考虑,只觉得他害得我家破人亡,不能就那么便宜了他,甚至心底里还有一种要让他断子绝孙的龌龊念头,所以我坚决不同意离婚,结果他就使出了更残忍的手段,不仅迫使我父母断绝了和我的来往,还雇佣大量保镖将我软禁了五年多,一个生性活泼的人被活活软禁了五年之久,你们想想是什么滋味,我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笃信了佛教,天天念佛吃斋。
一开始我只是试图用精神世界的幻念来转移自己身体被禁锢的痛楚,慢慢地,我就渐入佳境,真地成了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潘天高禁锢我的那座山间别墅也就成了我的佛堂,五年的情感,五年的思想,五年的清修岁月,全部深深印记在了那栋别墅的每一块砖瓦上,也可以说,它已经转化成了我身体器官上的一部分,我不再有工作,不再有生活,只有它在用精神维持和延续着我的生命。虽然后来潘天高突然的死亡,使我重获人身自由,但我的生命模式在这五年中已经被固化不可能再有改变了,继续沉浸在那栋山间佛堂里和我物化在那里的精神世界为伍将是我今后全部的余生。
说到这里,我就可以告诉你们了,我今天来到这里跟你们说这些想要表明什么意思,很简单,我就是想告诉你们,我无意潘天高那座巨大的商业大厦,因为它不属于我,但不管潘天高基于什么目的诱骗我结婚,又基于我不能生孩子拟或害怕重婚罪暴露的原因而迫使我离婚,我终归是被他残害得被迫入了佛门的一个无辜受害者,所以我恳请法官大人能够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给我保留那座佛堂,不要让我的精神世界失去载体,同时,恳请法官大人判决我和潘天高的婚姻无效,革除我和他之间的名分,让我重获心灵自由,也请法官大人将潘天高的商业大厦判给方露女士,希望她以后能够妥善管理,为天下没有房子住的苍生百姓造福!
好了,我的陈述完毕,再没有补充的了!” ↑返回顶部↑
商诗苦笑着摇头道:“不是因为钱的事,小智,欣月,你们就放心吧,姐的事姐自己最清楚,要抓要害也是姐自己抓要害,律师也抓不着的!”
看着商诗温柔的表情中蕴涵着的坚决神态,我们知道怎么说也是无济于事了的。其实我们又何尝不知道,这次方露做足了准备,占尽了所有的道理,又有强大的权力背景,别说请律师了,请天师都没用了,也许请巫师做做法还有点心理作用!
我们便放弃了无谓的思想工作,既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结果会是怎样,也不用搞那些自欺欺人的形式了,还是商诗开明,想得痛快,做得干脆。
在等待开庭的这几天里,我倒真地没有多少痛苦,因为只要商诗是安然无恙的,财富在我眼里,完全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有嘛,我当然开心,没有嘛,我只要看着商诗,照样开心。我看这些天商诗的面容越来越平静,和我***,做佛课,做事情,一切照常,没有任何异象,所以我心头也越来越空明,越来越清爽了。我甚至有种犯贱的想法,我想的是,等开完庭,法院将压在我和商诗头顶的财富大山搬掉,我和商诗真地就可以男耕女织,过着轻松惬意的田园生活了。
终于等到了开庭的日子,我们一家子早早地出发,包括欣月这个编外家庭成员。我们把福娃安排到了欣月的父母家里。就悠然开赴了法院。
这次法院竟然一点都不刁难我们,我们出示了证件,就办了旁听证,进了法庭后,才发现旁听席上已经济济一堂了,全是拿着话筒扛着摄象机的记者。看来这次方露也没有什么隐私了,而且她肯定是胸有成竹,打算把她是潘天高的原配夫人的真相昭告于天下。
商诗刚一走进去,引起一阵轰动,无数话筒伸到她面前,吃了兴奋剂的记者噼里啪啦的话在她周围炸响。商诗没有说一句话,平平淡淡地就走向了属于她的被告席。我和欣月在旁听席的角落里捡了两个座位,安然坐了下来。
记者们讨了个没趣,略微平息了一下,不过只一会,就又轰鸣起来,纷纷站了起来往门口方向涌,我也跟着站了起来,扭头看了过去,于是便看到了一个着真丝绸衣短褂的女人,衣料的质地非常考究,法庭里阴森的阳光在布面上闪耀荡漾象是水流在哗哗地流荡,脸上还戴着一副墨镜,所以看不清她的真实嘴脸,不过从身板上看,那可真是不敢恭维,膘肥体壮的,一副中年发福的样子,一条肥大的裤子裹着个肥大的腰身走起来象只笨拙的鸭子在扭动。她嘴里叽哩哇啦地和记者们眉来眼去,有点吵,听不太清在说什么,她身边跟着两个西装笔挺派头十足的男人,一左一右护着她上了原告席,并且分坐在她的两侧,很有可能就是她请的大律师了,好家伙,一请就请两个,这架势,这派头,早把被告席上孤零零的商诗压得没有了火力。
我终于算是见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大魔头方露,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我咬牙切齿地死盯着她的脸,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将她那副凶光闪闪的大墨镜盼了下来。
我也总算看到了这张让人着魔的脸,那是一张平庸的脸,象个宽大的磨盘,五官倒也齐全,虽然眉眼脸颊处有点臃肿,但总体来讲,还谈不上有多丑陋,最起码有个人样,但我不明白的是,就这么一个并不凶神恶煞的人,内心为什么会那么歹毒?而且此时她眼里的森森寒意,象一把把杀人的钢刀,正一个劲地往温和善良的商诗身上抛洒呢!
商诗没有和她对视,只是默然地看着前方,神情倒是安详,眼神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这个历经人生磨难的女人,似乎已经把一切都看透了。
法庭轰响了一会,待身着庄严法袍的合议庭的法官们一本正经从后门步入法庭后,屋子里立刻肃静下来。然后,几位大法官板着威严的面孔在森然的审判席上一一落座。随着正中端坐的主审法官拿着一个小棒槌样的东西在面前的木鱼样东西上铿锵有力地一敲,庭审就算开始了。
主审法官先和尚念经一样念了一通开场白,什么什么适用什么程序审理什么案子,谁和谁组成合议庭,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之类的,要不要求回避什么的,说得很溜。总之在形式上显得很是冠冕堂皇。我心里不由冷笑,如果给我权利,我是要求回避的,不仅是回避掉他们几个,是要回避掉整个法院,我们老百姓的案子,就由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来审吧!
当然,谁都不会给我们这种权利,所以当法官问到商诗时,商诗很是训练有素地摇头说:“不申请回避!”
然后,庭审象模象样地正式进入审理阶段。
先是原告方陈述事实和理由,方露聘请的大律师慷慨激昂地一番陈词之后,方露进行了补充,她所有的话包含的意思就是:她和潘天高是正牌夫妻,一起艰苦创业,吃了多少苦,费了多少心血,才打拼出来今日的巨大基业,而潘天高是个大恶棍,大骗子,大色狼,不仅暗地里和别的女人偷情,而且还变本加厉,居然偷偷和被告登记结婚,使被告商诗有了可乘之机,趁潘天高不明不白死亡之际将她们夫妻俩辛苦打拼来的财产占为己有,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潘天高是被被告所杀,但被告仍然难逃嫌疑,而且即便被告不是杀人凶手,无杀夫谋财的故意,但被告擅自占有她和潘天高夫妻存续期间辛勤劳动得来的财产,已经严重侵犯了她的正当权益,故诉诸法院,恳请法官大人主持正义,判令被告将全部财产归还给她,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他们的话义正词严,让人听了无不义愤填膺,不由自主就想为方露鸣冤叫屈,对潘天高恨之入骨,面朝商诗怒目相视。我想那些不明真相的记者们肯定要这么想这么做的,因为旁听席上已经有一片尖锐的目光齐刷刷投向了商诗,虽然我听了他们的话象吞吃了苍蝇一样难受,但对于商诗的处境是无济于事的,我唯有在心里悲愤,狠狠咬着嘴唇,生疼生疼,情难自已。
我自己在这里情绪难平,痛心不已,可商诗就好象完全没有将对方的污蔑听进心里去一样,她泰然自若地坐着,面容宁静,神态悠然,一副老衲入定、与世无争的模样。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让我又气又急又好笑,什么滋味都有。我歪头看欣月,看到她也是皱着眉头,眉宇间全是愤然和忧虑,便知她此时的心境和我是一样的。
轮到商诗陈词了,我心里一紧,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她能突然口吐惊人之语,气贯长虹之下,挽大厦于即倾,救民生于水火!
在如此剑拔弩张的法庭上,她那副娴静端庄的神态是很容易让人产生遐想的,我希望接下来会有一番激烈的唇枪舌剑,但是,我似乎是想错了,不过至今回忆起来,仔细一琢磨,好象又不是。当时,只见商诗突然镇静地站了起来,在被告席上侧转了半圈身子,环视一周后,对着全场双手合十深深鞠了一个躬,然后再起身摆正身位,安然坐下,正对审判席,悠悠淡淡吐了一口气后,才肃然说道:
第264章 商诗的辩护
“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方露女士,尊敬的各界朋友,以及在下边旁听的我的亲友们,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今天我坐在这里,不是想要和对面的方露女士对簿公堂,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得不承认我是潘天高的妻子,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心灵摧残,所以我并不希望以一个被告的身份来对自己的无辜做什么辩护,但是我非常高兴能有机会站在这个席上告诉你们一些事情。这就是我今天来到这里的目的。
下面我就接着方露女士的话说吧,对,她说得是没错的,潘天高是个大骗子,我现在不是想对潘天高的罪恶做什么鞭笞和谴责,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现在只想陈述事实,那就是,潘天高确实很有可能欺骗了方露女士,因为潘天高曾经无耻地欺骗了我,不仅是欺骗了我,他还欺骗了他自己的人性,欺骗了人类的良知,欺骗了天理和仁义,我现在不是想泣血控诉他,我只是觉得难受,很想告诉你们他是怎么做到这些的。
那他做了些什么呢?他通过残酷的手段胁迫了我的父母生生拆散了我和我的前男友使我的男友徇情自杀,这一段惨痛的经历我已经不想回忆,我只需告诉你们我和他有着什么样的婚姻,诚如刚才方露女士所言,他在和我登记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欺骗的种子,他告诉我他和方露是离了婚的,并且向登记机构出示了离婚证,当然,以他当时的财势,伪造一个离婚证是轻而易举的,这点我们今日无需去做无谓的探讨。我当时一点都不在意和他的婚姻,自然也没有对此有过思考和关注。
我们的婚姻或许就是这样以他的欺骗开始,可以想见,他象一切重婚的男人一样,需要的不再是婚姻,而是以婚姻为手段长期获取女人的身体,婚后不到一年,他为了尽可能便利于私欲的满足,利用他巨大的财势向我原来工作的单位施压,使我失去了工作,专心在家里当他的泄欲工具,结婚两年后,他向我提出了离婚,理由是我没有生育能力,通过医院的检查,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但当时我没往这方面考虑,只觉得他害得我家破人亡,不能就那么便宜了他,甚至心底里还有一种要让他断子绝孙的龌龊念头,所以我坚决不同意离婚,结果他就使出了更残忍的手段,不仅迫使我父母断绝了和我的来往,还雇佣大量保镖将我软禁了五年多,一个生性活泼的人被活活软禁了五年之久,你们想想是什么滋味,我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笃信了佛教,天天念佛吃斋。
一开始我只是试图用精神世界的幻念来转移自己身体被禁锢的痛楚,慢慢地,我就渐入佳境,真地成了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潘天高禁锢我的那座山间别墅也就成了我的佛堂,五年的情感,五年的思想,五年的清修岁月,全部深深印记在了那栋别墅的每一块砖瓦上,也可以说,它已经转化成了我身体器官上的一部分,我不再有工作,不再有生活,只有它在用精神维持和延续着我的生命。虽然后来潘天高突然的死亡,使我重获人身自由,但我的生命模式在这五年中已经被固化不可能再有改变了,继续沉浸在那栋山间佛堂里和我物化在那里的精神世界为伍将是我今后全部的余生。
说到这里,我就可以告诉你们了,我今天来到这里跟你们说这些想要表明什么意思,很简单,我就是想告诉你们,我无意潘天高那座巨大的商业大厦,因为它不属于我,但不管潘天高基于什么目的诱骗我结婚,又基于我不能生孩子拟或害怕重婚罪暴露的原因而迫使我离婚,我终归是被他残害得被迫入了佛门的一个无辜受害者,所以我恳请法官大人能够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给我保留那座佛堂,不要让我的精神世界失去载体,同时,恳请法官大人判决我和潘天高的婚姻无效,革除我和他之间的名分,让我重获心灵自由,也请法官大人将潘天高的商业大厦判给方露女士,希望她以后能够妥善管理,为天下没有房子住的苍生百姓造福!
好了,我的陈述完毕,再没有补充的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