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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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社会似乎不同意有这样的生物存在。
  从小我就在想,既然他们那么讨厌我,为什么要将我生下来呢?而我为什么又活到这么大呢?我们到底是存着一个什么样的目的?明知道难受痛苦,却还是要来承担,然后拼命的让自己遇到更多的痛苦。
  要杀掉一个人的方法太多了,我不止一次的在想,我要全身绑满了炸药包跑到人流量最大的广场去,或者在死之前好好的享受一下这个从来没有享受过的生命,我可以搞到一把枪,我到银行抢劫,然后放肆的放纵自己的生命;我还可以去扯着那个糟老头没有几根头发的脑袋,然后问候他全家,然后把他曾经施加在我身上的痛苦加倍的还给他,譬如拿性虐待玩具把他的菊花捅烂了……
  我有很多的想法,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去实施过,不是不敢,而是因为不能。
  从床上爬起来,我麻木的穿衣服,到楼下买了一份汤面,再回去的时候程葭绮正在走廊打电话,看到我的时候下意识的避开,我就像是一条可怜的臭虫一样,就连我自己也厌恶我自己,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后来他来敲了我的房门,让我记得要交房租和水电,我木楞的点点头,我想,我已经忘记怎么讲话了,翻箱倒柜的早了好久,除了身上的二十三块钱,我一无所有。
  这时候安杰打了电话过来,约了我在金森大酒店,那天他的样子看起来很急躁,头发都翘了起来,将那上万块钱的墨镜扔到了地上,一看到我进门,就疯狂的撕扯着我的衣服。
  他说,他喜欢上别人了,他不知道怎么办。
  安杰是娱乐圈出了名的音乐天才,他的身份背景几乎是完美的,哈弗工商管理硕士,父亲是律师,母亲是有名的钢琴家,从小在国外长大,混了四国血统,长相俊美,才华横溢,就好像是上天的恩赐一般,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个在他人看来如此无暇的人竟然喜欢男人,而且还爱上了他的上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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