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爱不在LA】琥珀色眼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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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我在业余时间写小说,他问什么类型,我回言情。
  N:我上周在Barnes  amp;  Noble(美国新华书店)翻到一本言情小说,讲的是和恐龙做爱,所以你写的是这种吗?
  我:恐龙????
  N:没错。
  我:那我写得要和谐一点(我英文用的是  PG-13一点)。
  N:五十度灰?
  我对着手机笑出声了,继续回复:你永远不会知道了,我用中文写的,说不定……是关于如何温柔的杀死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法国人。
  N:好吧,你听上去有点吓人。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认为他会真的被吓到,于是继续说:嘿,这里可是  LA,吓人的人满大街都是。
  N  发个哭笑表情,然后说:OK,我承认刚才说吓到是玩笑,但是你现在可是真的有点吓到我了。
  我:我怎么不相信呢。
  N:因为你很聪明。
  我又没忍住笑出声。
  既然说到了小说,顺便聊起各自喜欢的作家,我们竟然都喜欢阿加莎,只不过他喜欢波洛克,而我喜欢马普尔小姐;他的工作是音乐制作人,为广告、电影等写插曲,于是又说到喜欢的音乐。
  我的口味非常老派,喜欢爵士、disco  以及部分  70  年代摇滚(曾被一位相熟的  ABC  说这些都是他爷爷听的东西),平时很难找到能说上两句的人(美国音乐已经被rap  全面占领),他作为专业人士,自然都了解,而他个人最喜欢  french  house。
  有得聊又不同,是我最理想的谈话对象。
  不知不觉聊了快两个小时,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松且愉快的与人聊天了。
  最后以我要睡觉结束,而他发来了他的电话号码。
  接下来的一周,我们每晚都有聊天。终于,他发出邀请,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约我第二天下午喝咖啡。
  这是一个得体的邀约,于是我也穿上得体的连衣裙,并化了淡妆。
  出门选香水时,脑中突然闪过十三四岁时在一本矫情书上看到的矫情话,大意是“香烟是女人的过去,香水是女人的秘密”,当时的我白眼翻到天上去,但对这句话印象深刻。
  因为看见香水两个字,鼻子仿佛就能闻到味道。
  我的母亲十几年如一日的只用五号,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那是一种过于浓烈、过于成熟的香气。我无法欣赏却又心向往之,闻到那个味道时,总会忍不住幻想将来的自己,如港剧中的精英白领,眉毛修得细细的、眉峰高挑,先画唇线再涂口红,然后穿西服套裙,拎着朴素却皮料上好的公文包穿梭于楼宇之间。
  现在,我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味道。经过无数次试错,找到了自己最爱的四种味道,它们各有各的场合。
  与男人约会,用red  roses,最纯正的玫瑰花香,再铁的直男也能懂;
  与关系一般的同性约会,用  grapfruit,清爽水果香;
  而我自己最喜欢的其实是  earl  gray  amp;  cucumber  和海盐的那两款。
  曾经被那样瞧不起的句子,如今竟成了我的写照。
  其实通过香味不难判断,我终究没有成为锋利的港式女郎,或许正是从一开始就隐隐明白自己不是,所以才会那样向往。
  最后,我用了  earl  gray  amp;  cucumber。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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