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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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不要欺负妹妹。”
  霍振行不放心地嘱咐。
  他脸上没多大表情, 心里却在想, 多漂亮的小姑娘,喜欢都嫌不够,哪里舍得欺负呢。
  傅星辰不粘人, 但是从小就爱跑到他的书房做作业。
  她是挺典型的学霸,学习成绩好,还能写的一手好字, 字迹也挺有辨识度。
  至少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霍靳初大学修的是管理,半年才会回来一次,四年过得挺快,等他毕业以后,傅星辰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青春期的少女开始有了小心思,每天回家都是笑眯眯的。
  傅馨云担心她早恋,每天都要旁敲侧击地问几句,霍靳初当时才进公司不久,每天有不少的工作要忙。
  明明每天都筋疲力竭,但是一回家仿佛又满血复活了一样,孜孜不倦地给傅星辰补习功课。
  徐特助总觉得他耐心不好,大概也是不知道,他所有的耐心都给了一个人。
  ·
  傅星辰高中最好的朋友叫程渺,霍靳初在家里见过几次。
  秀秀气气的女孩子,安静爱笑,还总是爱脸红。
  但是霍靳初印象不深,他和她说过的话,用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但偏偏就是这个没多大印象的女孩子,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他跟前,递过来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靳初哥哥,这是我在辰辰书桌里发现的,她好像有喜欢的人了……辰辰马上就要高考了,可不能因为这个耽误了成绩。”
  她还记得他叫霍靳初,可是他已经忘了她的名和姓。
  在霍靳初的眼里,除了傅星辰,似乎谁是谁,谁喜欢谁都不重要。
  那是一封情书,写给纪宸远的。
  文笔流畅,字迹清秀,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傅星辰之手。
  纪家和霍家有点交情,但是霍靳初和纪宸远的关系并不好。
  他是偏冷清的性子,看不上纪宸远那种风流成性的公子哥。
  霍靳初那天皱了一天的眉,咖啡洒了三杯,合同签错了五个——全签成了傅星辰的名字。
  徐特助战战兢兢地站在办公室,大气都不敢出,临下班的时候,阴沉了一天的老板却突然笑出了声。
  气压依旧没升高多少,他把那封情书撕了扔进垃圾桶,回家以后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样,照旧很耐心地给傅星辰复习功课。
  没多久,傅星辰高考结束。
  国内的盛夏,不分南方北方,都是燥热难耐的,他一个成年很久的人,心也难得随着天气躁动起来。
  程渺的生日就是在那段时间,挺凑巧,霍靳初也是那天知道了自己有个同母异父的亲妹妹,因为得了白血病在澳洲治疗。
  他几乎没做思考,直接订了当天最早的一班飞机。
  那个妹妹也是rh阴性血,不仅血型跟傅星辰一样,连笑起来时那双弯弯的月牙眼都意外的相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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