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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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那边开发商想的是先把九岳山的开发权弄到了,再来收拾寨子里的人,到时候即使弄出点事儿,也不会对他们弄开发权有威胁了。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公司里面的工程接二连三的被查,最后逼得那个开发商也没法,安家寨子的事情自然放下了。
  不过这一放,就再也没有拿起来过,书砜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了那个开发商手里的房契和租地合同。这钱倒是安逸信出的,他那有意无意间炒股赚的。而那个开发商也发现了自己这次踢到了铁板了,对于安家寨子的事也不敢再动念头了。
  而周红军也没能得到什么好处,而且因为这个事情开发商老板觉得挺晦气的,所以连带着看周红军也不顺眼了。那些说好的分成更是没有给他一毛钱,以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为由,拒绝给他钱。这是可是把周红军给气得不轻,他这些日子光是车费钱都花费了不少,更别说为了讨好那公司的人,也没少给点小东西神马的,而且他本来在建筑工地上的事情也耽搁了!
  安逸信拿到了这些房契和租地合同,也没打算还给那些离开的人家了,所以也打算好好的规划一番。房子以后改建成什么还没想好,不过那些土地倒是打算拿来做苗圃了,这样也可以给寨子里添几处景,以后要做旅游地也有些看头。不过这些地都要慢慢规划,到时候直接借着开发公司的名头去整理土地就好了,倒也方便。
  73第七十三章 被俘虏的鹦哥
  这天一大早的,安逸信家的门就被敲响了,是大娃子带着一群小孩过来了。今天是周末,寨子里的小孩没上学,所以满院子的跑,这会儿也不知道又有啥事了。安逸信将这些孩子让进屋里,拿出橘子来招待他们。这个季节安家寨子这边倒是没有太多水果了,最常见的是橘子,而且是厚皮的这种,安家寨子这边叫做广柑。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不过到没有叶黄枫红的景象,树叶虽不如夏天那样苍绿繁盛,但是还不到落叶的时候。安家寨子这边属于南方,气候不会太冷,一般到了初冬的时候才会黄了树叶,徐徐的掉叶。但是森林里面确不会像一些北方地区,冬天的时候,就剩一片片果着身子的大树。这里的森林里有四季常青的松柏,而且松柏还比较多,所以即使到了冬天还是一片墨绿。
  “你们自己在客厅玩电脑吧,没写作业的孩子也把作业拿过来,到饭桌上去写,不然不能玩电脑哦!”安逸信交待到,这群孩子刚开学的一周,因为玩电脑,都没做作业,被老师批评了。寨子里的人下山的时候遇到了小学的老师,那老师还特意交代了这事的。
  “我们不是来玩电脑的,村长爷爷给我们规定了,要写一篇字才能玩一个小时的电脑的,我们都还没写呢。”二娃子说得,这也是村长怕这些孩子整天玩,不去做正事,特意规定的,二娃子倒是还老实。
  其实村长这么做,主要是想要这一辈的孩子能有些出息,想这群孩子的父母,甚至是兄姐,多少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放弃了学业。或者是因为家里的不去特意约束、管理,在学业上失败了,而出去谋生,现在生活大多很辛苦。现在安家寨子有希望了,这群孩子也有希望了,所以他希望这一辈的孩子,能走得更高更远。
  “嗯嗯嗯,我们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还没做玩呢!”另一个小孩,吸吸鼻子,老实的说道。
  “哎呀,三娃子,你说这个干什么?”壮子说道,把那小孩挤到一边去,然后拿出一个麻布口袋打开一点点缝让安逸信看:“逸信叔,你看这是啥?”
  安逸信也没仔细看,而且那缝儿太小了,不过看着麻布口袋不住的摇动,里面看着像只鸟的样子,于是安逸信猜测到:“你们怎么去捣鸟窝了?这么大,你们不会去撵鸭子去了吧?!”
  “不是不是,是我们去坡上摘广柑的时候,看到这家伙在我家偷吃,被我用麻布口袋给套住的!”大娃子解释道,以前他们会到处捣鸟窝的,可是后来安逸信告诉他们鸟是需要保护的。如果他们一直捣一直捣,以后安家寨子这里就再也没有鸟了,所以他们现在都不会故意去捣鸟窝了。
  “而且这只鸟可好看了,还很大,真有家里鸭子那么大!还傻乎乎的!”二娃子说道,不过当他说道【傻呼呼】的时候,麻布口袋里面闹腾得厉害了。
  “可傻了,我们看到它的时候,它还在用爪子剥广柑皮呢,大娃子哥用麻布口袋套它的时候,它还一个爪子抓着一个广柑跑。肯定飞不高,才被抓住的!逸信叔,你说它傻不傻?”壮子笑嘻嘻的说道,这鸟真傻,那些偷吃苞米的麻雀都比它聪明。
  “那你们把这鸟那我家来干什么啊?”安逸信问道,这群小家伙捣这鸟了,都是栓根绳子,拎着像放风筝一样玩的。
  “那啥,家里不许养,所以想放逸信叔你家。”大娃子说道。
  “不让养就放了呗。”
  “不要不要,这鸟虽然傻不拉几的,不过很漂亮,真的很漂亮,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只鸟都漂亮!逸信叔,你就养着呗,我们以后只要见见它就好了。”二娃子连忙说道,这么漂亮的鸟放了好可惜啊,他们从来没见过的。
  【你才傻鸟,你才傻鸟!】这时候麻布口袋里面传来吐词不清的声音。
  “啊啊啊!说话了,这鸟说话了!”
  小孩子沸腾了,而袋子里的那只鸟像是发现自己又做傻事了,连动都不动了。
  “难道是只鹦哥?我看看,壮子。”安逸信想到刚刚自己看到的蓝色,这样的鸟似乎真的很少,就鹦哥的颜色多些。
  安逸信接过麻布口袋,用了一个小法术,将那只鸟捆在袋子里,防止它飞出来逃跑了。等大打开了麻布口袋后,安逸信才瞧到这只鸟的整体模样。看上去很大,真的有一直家养的鸭子那么大,不过没那么胖,整个看上去五颜六色的,而且颜色都是鲜亮的那些种类。
  鸟的脑袋、颈子都是红红的,大红的的,羽毛有些凌乱,大概是因为麻布口袋太小给弄的。脖子下面还有一圈翠绿色,红配绿丑得哭,不过在这只鸟身上倒是没有体现出来。背部有一条浅蓝色的羽毛,而尾部也是与脑袋的羽毛颜色相互映衬,都是深红色的,翅膀下面的大羽毛是天蓝色的。
  不过这只鹦哥真的很傻啊!它的爪子上居然还抓着两个广柑!
  “真的好漂亮,应该是一只鹦哥。”安逸信说道,那圆溜溜的脑袋,和弯弯的嘴,鹦哥的特色标志啊!
  “傻鸟,你会念诗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二娃子逗道,他可是听说过的,城里有人养鹦哥,可是会说恭喜发财的,有些还会念诗呢。
  “……”嘎嘎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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