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4)
尸体的衣服已经腐烂,碎片都贴在身上,身上黏附了大量的淤泥。虽然尸体看上去很是肮脏,但好歹在这种酸性的泥炭沼泽里,不会滋养出蛆虫或者是其他什么奇怪的虫子。所以,相对于巨人观,这样的尸体对法医的挑战要小很多。
我耐心地把死者腰部的衣服碎片撕下来,毕竟后期还需要复原、拍照,并放到悬赏通告上去,所以不能破坏。尸体表面黏附的泥土和腐败的衣物都粘在一起,分不清彼此。我一边用镊子提取衣物碎片,一边用细水流冲洗掉附着在尸体表面的泥土。
很快,我就感觉到镊子有些异样,镊子的尖部触碰到了一些硬块一样的东西。尸体的皮肤虽然鞣革化了,但是并没有硬化。那么这一块硬硬的东西,要么是泥土中的石块,要么就是死者腰间带着的东西。
硬块一样的东西,和ct影像上显示的一样,已经深深地陷入了死者腹部的皮肤里。并不是死者的皮肤有破损,而是硬物被压进了皮肤里,皮肤形成了一个凹陷。结合现场的情况,死者的尸体上面被压着一张木工板,木工板上方有石块、淤泥等重物。因为水的浮力作用和木工板的重力作用,就把这个硬物实实地压进了皮肤里,久而久之,皮肤鞣革化,就在尸体腹部形成了一个凹陷。
我费了半天劲,才从死者的腹部凹陷里,把这个香烟盒大小的硬物给抠了出来。经过水流的冲洗,终于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
“我去!是这个!”我喊陈诗羽过来,说,“你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吗?”
“怎么不知道?传呼机呗。”陈诗羽对我的问题,一脸不屑。
“bp机?哈,这可是个古董了。”大宝来回把玩着这一台已经腐蚀得几乎失去原来面貌的小机器,说,“小羽毛你们九〇后,有好些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吧?不过你爸爸当年肯定有,公安民警必须是人手一台的。”
“你也别说人家,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林涛说。
我看着眼前的这台传呼机,屏幕早已消失殆尽,露出机器里面的芯片,都已经锈迹斑斑、残缺不全。机器的表面塑料都已经变成了黑褐色,机器的商标也残缺不全,但是还能隐约看到几个字母。
“摩托罗拉大汉显。”我说,“这机器当年不便宜。”
“只可惜机器已经彻底坏掉了。”大宝说,“不然恢复芯片数据,知道了传呼号码,搞不好还能查到机主是谁,尸源就找到了。”
我眼睛一亮,说:“韩亮,你知不知道,传呼机是什么时候停止运营的?”
韩亮点点头,说:“2007年3月吧好像,当时联通宣布终止传呼业务。”
我皱起眉头,看着尸体,一具已经变成这样的尸体,不太可能只有六七年的时间吧。很显然,死者死亡的那个时间,传呼机还是很流行的东西。挂着一台摩托罗拉大汉显,就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所以死者才会把传呼机这么张扬地挂在衣服外面。
“不过,实际上,2002年之后,手机就开始普及了。”韩亮补充道,“2002年底,几乎就没有人使用传呼机了,更不会这么招摇地挂在身上。”
韩亮像是和我不谋而合。
“我去!2002年!”大宝说,“这玩意儿比韩亮你的那部诺基亚8310还得早个一两年吧?这可以拿回去当藏品了!”
韩亮见大宝又提到他的那部古老手机,有些尴尬。
我则有些兴奋,掰着手指头说:“湿地公园是2001年春天开发的,说明死者是2001年春天以后埋进现场的。而传呼机是2002年底基本消失的,说明死者是2002年底之前死亡的。这样时间一合并,加之死者的衣着,我们可以大胆判断,死者要么是2001年夏天死亡被埋,要么就是2002年夏天死亡被埋。”
“这个很有用。”陈诗羽说,“毕竟,时间跨度有这么大,即便是我们明确了死者的特征,去对照失踪人口,也是大海捞针。现在我们锁定了这么有限的时间区域,找起尸源就简单多了。”
我点了点头,一边招呼大家一起来撕下衣服的残片,一边说:“时间确实很久远了,十多年了,不太好调查。不过,死者虽然无法判断身高体重,但是我们可以从死者耻骨联合上骨化结节的融合情况来准确判断死者应该是23岁左右,上下误差不超过两岁吧。而且死者的发型也可以固定下来,回头找模拟画像的同事画一张图,加上我们能复原的衣服,尸源应该比较好找了。”
“要我去通知市局侦查部门吗?”陈诗羽说,“先让他们排查着,如果实在没线索,再贴悬赏。虽然年代久远,但是对查清案情来说,还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啊。”
我点点头同意陈诗羽的观点,这两年来,她进步飞速。陈诗羽脱下手套,风风火火地离开了解剖室,完全是一副女汉子的模样。
“不过,尸体的肌肉组织都已经溶解了。”大宝说,“皮肤也都鞣革化了,头发虽然还在,但是不知道毛囊保存得如何。他的dna我们应该取什么检材呢?骨骼还是牙齿?”
“泥炭鞣尸的骨骼、牙齿也都因为脱钙而性状大变,但是牙齿有牙根深埋于下颌骨,所以我觉得应该是牙齿更加靠谱一些吧。”我说,“大宝你想办法,拔颗牙。”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本来新鲜尸体的牙齿就非常难拔,这具牙齿已经脱钙的尸体,更难。夹住牙齿的力度太小的话,摩擦力不够,拔不下来;但是如果力度太大了,牙齿就会被夹碎了。
不过大宝这个看上去很糙的汉子,做这些细活还是比我要强上不少。
在我刚刚进行完尸表检验的时候,他就顺利拔下来了一颗磨牙和一颗尖牙。当然,是建立在夹碎五颗牙的基础之上。我让大宝把他的两个作品小心地放进烧杯里,然后用酒精浸泡一下。
尸体的表面,看不出任何致命性损伤。唯一可以说是损伤的,就是胸部的两片皮肤颜色的改变,以及两枚针眼。 ↑返回顶部↑
我耐心地把死者腰部的衣服碎片撕下来,毕竟后期还需要复原、拍照,并放到悬赏通告上去,所以不能破坏。尸体表面黏附的泥土和腐败的衣物都粘在一起,分不清彼此。我一边用镊子提取衣物碎片,一边用细水流冲洗掉附着在尸体表面的泥土。
很快,我就感觉到镊子有些异样,镊子的尖部触碰到了一些硬块一样的东西。尸体的皮肤虽然鞣革化了,但是并没有硬化。那么这一块硬硬的东西,要么是泥土中的石块,要么就是死者腰间带着的东西。
硬块一样的东西,和ct影像上显示的一样,已经深深地陷入了死者腹部的皮肤里。并不是死者的皮肤有破损,而是硬物被压进了皮肤里,皮肤形成了一个凹陷。结合现场的情况,死者的尸体上面被压着一张木工板,木工板上方有石块、淤泥等重物。因为水的浮力作用和木工板的重力作用,就把这个硬物实实地压进了皮肤里,久而久之,皮肤鞣革化,就在尸体腹部形成了一个凹陷。
我费了半天劲,才从死者的腹部凹陷里,把这个香烟盒大小的硬物给抠了出来。经过水流的冲洗,终于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
“我去!是这个!”我喊陈诗羽过来,说,“你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吗?”
“怎么不知道?传呼机呗。”陈诗羽对我的问题,一脸不屑。
“bp机?哈,这可是个古董了。”大宝来回把玩着这一台已经腐蚀得几乎失去原来面貌的小机器,说,“小羽毛你们九〇后,有好些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吧?不过你爸爸当年肯定有,公安民警必须是人手一台的。”
“你也别说人家,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林涛说。
我看着眼前的这台传呼机,屏幕早已消失殆尽,露出机器里面的芯片,都已经锈迹斑斑、残缺不全。机器的表面塑料都已经变成了黑褐色,机器的商标也残缺不全,但是还能隐约看到几个字母。
“摩托罗拉大汉显。”我说,“这机器当年不便宜。”
“只可惜机器已经彻底坏掉了。”大宝说,“不然恢复芯片数据,知道了传呼号码,搞不好还能查到机主是谁,尸源就找到了。”
我眼睛一亮,说:“韩亮,你知不知道,传呼机是什么时候停止运营的?”
韩亮点点头,说:“2007年3月吧好像,当时联通宣布终止传呼业务。”
我皱起眉头,看着尸体,一具已经变成这样的尸体,不太可能只有六七年的时间吧。很显然,死者死亡的那个时间,传呼机还是很流行的东西。挂着一台摩托罗拉大汉显,就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所以死者才会把传呼机这么张扬地挂在衣服外面。
“不过,实际上,2002年之后,手机就开始普及了。”韩亮补充道,“2002年底,几乎就没有人使用传呼机了,更不会这么招摇地挂在身上。”
韩亮像是和我不谋而合。
“我去!2002年!”大宝说,“这玩意儿比韩亮你的那部诺基亚8310还得早个一两年吧?这可以拿回去当藏品了!”
韩亮见大宝又提到他的那部古老手机,有些尴尬。
我则有些兴奋,掰着手指头说:“湿地公园是2001年春天开发的,说明死者是2001年春天以后埋进现场的。而传呼机是2002年底基本消失的,说明死者是2002年底之前死亡的。这样时间一合并,加之死者的衣着,我们可以大胆判断,死者要么是2001年夏天死亡被埋,要么就是2002年夏天死亡被埋。”
“这个很有用。”陈诗羽说,“毕竟,时间跨度有这么大,即便是我们明确了死者的特征,去对照失踪人口,也是大海捞针。现在我们锁定了这么有限的时间区域,找起尸源就简单多了。”
我点了点头,一边招呼大家一起来撕下衣服的残片,一边说:“时间确实很久远了,十多年了,不太好调查。不过,死者虽然无法判断身高体重,但是我们可以从死者耻骨联合上骨化结节的融合情况来准确判断死者应该是23岁左右,上下误差不超过两岁吧。而且死者的发型也可以固定下来,回头找模拟画像的同事画一张图,加上我们能复原的衣服,尸源应该比较好找了。”
“要我去通知市局侦查部门吗?”陈诗羽说,“先让他们排查着,如果实在没线索,再贴悬赏。虽然年代久远,但是对查清案情来说,还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啊。”
我点点头同意陈诗羽的观点,这两年来,她进步飞速。陈诗羽脱下手套,风风火火地离开了解剖室,完全是一副女汉子的模样。
“不过,尸体的肌肉组织都已经溶解了。”大宝说,“皮肤也都鞣革化了,头发虽然还在,但是不知道毛囊保存得如何。他的dna我们应该取什么检材呢?骨骼还是牙齿?”
“泥炭鞣尸的骨骼、牙齿也都因为脱钙而性状大变,但是牙齿有牙根深埋于下颌骨,所以我觉得应该是牙齿更加靠谱一些吧。”我说,“大宝你想办法,拔颗牙。”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本来新鲜尸体的牙齿就非常难拔,这具牙齿已经脱钙的尸体,更难。夹住牙齿的力度太小的话,摩擦力不够,拔不下来;但是如果力度太大了,牙齿就会被夹碎了。
不过大宝这个看上去很糙的汉子,做这些细活还是比我要强上不少。
在我刚刚进行完尸表检验的时候,他就顺利拔下来了一颗磨牙和一颗尖牙。当然,是建立在夹碎五颗牙的基础之上。我让大宝把他的两个作品小心地放进烧杯里,然后用酒精浸泡一下。
尸体的表面,看不出任何致命性损伤。唯一可以说是损伤的,就是胸部的两片皮肤颜色的改变,以及两枚针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