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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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情有点巧也有点不巧。沈如是来到城里第一次讲座的时候,有个有贵族爵位的学生詹姆斯,突然被旁边人午餐三明治里的芥末搞得过敏,晕过去了。旁边的人都是大惊。
  这个时候的西方医学还在发展之中。可是已经有不少人知道,过敏会送命!谁家的孩子有了这样的症状,那应该严肃的一辈子不让他/她接触到可能过敏的东西。而如果接触的剂量大,那真的可能立刻送命不能救啊!
  当是时,沈如是站出来了。
  她冲着大厅一声喊,让人肃静。言语平常,其中却自有威压之气。太医院就算是皇家的工作人员,那也是天下医生的顶端。沈如是身处其中耳濡目染。居移体,养移气,加上对于自己医术的自信,自有一种“言出法随”的感觉。
  沈如是喝令人群散开,没事儿的人出去,开窗,通风。自己小步从讲台上跑下。拔出金针开始急救。不紧不慢先诊脉,见那人呼吸急促,连忙给他打开衣扣。又连连刺激太阴肺经诸穴,巡经而走,针若急雨点穴似行风。头顶汗出如浆,身前,那人的病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了!
  面部不再潮红,呼吸逐渐平稳。手掌痉挛停止。嘴边也没有液体继续溢出。就是一个不懂医学的人站在这里,也知道这是短短时间急救保住了一条性命——在场的可都是科学学会的专家或者本城大学的精英。顿时掌声如雷,人人面上惊叹带着狂热,纷纷赞叹:“神乎其技!”
  这事情就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中。尤其值得多提一笔的是,这年头的大学生和精英学者,普遍家族豪奢。沈如是的名声一夜之间响遍全城,并向着整个欧洲大陆辐射而去。就连飘扬过海峡,到岛国专门学习牧场工厂管理制度的太子胤礽,都听人说起了有一个东方来的医生相当神迹。于是兴起了前去看看的想法,这是后话。
  只说那日演讲过后。沈如是叮嘱过敏醒来的詹姆斯,先来自己这里开方。然后逐渐在日常生活中加入芥末,熟悉它的存在,就可以治疗过敏。这说法被某个听到的学生当作自己理论发表出去。没想到引来一片嘲笑。只说过敏的东西一辈子不能碰才是正理。又后来,有人揭发说这是沈如是大夫的理论,那学生只是个剽窃者——当时,沈如是已经彻底治好了詹姆斯,全城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詹姆斯更是酷爱在人前吃芥末以示自己相当雄壮——于是,学术界的评论人士一起转了口风,一半的人怒骂剽窃者。一半的人从沈如是的祖上十八代开始吹捧,吹捧她的理论“带来了全新的革命,让我们的见识向前行进了整整一个时代!”
  你以为西方人不会拍马屁?
  在这样的背景下,等到沈如是不堪骚扰,准备私下开一个医馆,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的时候。满城的权贵富豪们,谁如果没请东方来的沈大夫把个脉治疗一下,简直就羞愧的抬不起头来。
  沈大夫的诊金不高,不收钱,收药材,或者医书。于是拐着若干个弯,又推动了全城印刷技术的生意大兴盛。
  也有人生怕不够,又奉上若干宝石之类。虽然沈如是那光脑门不怎么用得上,不过留着当弹珠也随她意了!
  …………
  科学界人士,就算出身权贵的,一般来说,还是不这么世俗。大家一般都把沈如是当作相当严肃的导师级人物来看待。见面请教恭恭敬敬。
  据说,不少礼仪是从“见习心灵导师胤褆先生”那里特意问来的。沈如是都不知道他们问了什么。詹姆斯那个家伙,某天兴冲冲的说,想给沈大夫立生祠!沈如是冷汗淋漓的推脱了。她还没活够呢。何德何能跟魏忠贤老先生比啊……
  这被尊重被敬仰,当然挺让人满足的。可是被人看着好像庙里的金身,整天见面都是一脸严肃,烧香上供什么的。对于一个活人来说,也有点忒没意思了。
  沈如是认识的熟人里,约翰邓肯甚至亨利,都忙着天天交际大臣去了。林庭参加舞会酒会许多许多舞会许多许多酒会,作息都是中午起床,天明才从外面回来。胤褆被沈如是的“成功”一刺激,简直迸发出了二十分的热情。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天黑还没回来。跑到全城每一条街上,拉着见到的所有活物练习传教。状似若干年后发小广告的。
  沈如是四下里找不到小伙伴陪她玩,每天从药馆或者学会回来,一个人回到房子里,一个人做饭。那感觉,似乎好像比当年水灾后一人上路回家乡,更凄凉几分。
  这里多说一句。沈如是住着的房子,是约翰送的。是威尔士亲王亲自装修的别院。占地广阔,有山有河。门前能跑马,门后能游泳。屋里金碧辉煌挂满了各名家字画,各种用具包括娱乐用品一应俱全。虽然只有三层高,可是每天收拾打扫就得足足二十个人做三四个小时。可以想象面积之大了。
  又有马车,是詹姆士一家给的。如何贵重倒也未必,不过面积极大。至少在大清,沈如是这品阶是没可能坐上的。
  还有名马,名枪,管家,车夫之类,都有人送来。沈如是草根出身不爱让人盯着,就收了几个打扫卫生的,把那贴身管家变成定点上工的。毕竟收到的乱七八糟的请柬太多,也得有人帮助分辨哪些去不去都可以,哪些最好去一次。林庭和胤褆也帮着管理。只不过三个人作息太不一致,经常碰不到一起而已。
  其实想给沈如是送老婆的,更是太多。然而沈如是名义上有个太太在。大家不好挑头去做那缺德事儿。于是虎视眈眈互相制约而已。前日甚至有人传讯,说国王陛下邀请沈大夫三天后到白金汉宫共进午餐!
  看出问题了么?沈如是一番凄凉空虚寂寞之类,都是作的。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事业上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走到哪里有人捧。这会儿玩什么小惆怅,那简直和“无可奈何花落去”一样,再听着忧郁,也拂不尽身后那富贵滔天的气息儿。
  沈如是这日给自己做了饭,在一整面墙的大窗子面前感叹了一下窗外花开。然后觉得自己这状态太没意思了。干脆换了身衣服出外走走。这一走,居然就走到城市西南角了。
  ☆、88帝子降兮北渚
  沈如是本来是随便出门溜达。出门前还伪装了两下。头顶上扣了个帽子。换了一身绅士们的骑马服——按照这个时候最讲究人家的做派。一位绅士,柜子里面至少得有十六件衣服,才能符合各种场合的需求。沈如是也做衣服去了。林庭还给她留了个条子标明什么衣服什么情况下穿。不过她本身就不是那等讲究的人,更分不清人家的传统,拽了一件就穿上了,那叫一个不拘小节。
  沈如是就穿了一身骑马服,扣着个礼帽,出门步行去了。一开始自己心里想着点事儿。想好了四下看看,也不知道走到哪儿了,一问,居然是西南区。
  周围的房子确实和西北区里挺不一样的。沈如是左右打量,就看出不对了——怎么感觉旁边人都盯着自己看呢。能不看么?穿错了衣服跑出来的,多稀奇呀。
  沈如是还恍然大悟了——我是名医来着,人家都认识我!也顾不上得意了,这货矫情起来了。好没意思哪!
  但凡大人物出门微服私访,那是一定假装自己是普通人的。当然他做的事儿不一定真低调。沈如是虽然不是大人物,不过最近多少被感染了一点大人物的气质。这会儿觉得人家都认识她了,还不爽。再一细想,也有道理!就说不看皮肤颜色,整个欧洲大陆,能有几个脑袋后面拖着长辫子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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