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感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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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一从没想过昨天偶遇的男人,第二天就又和他见面了。
  以致依据她读书所知的理论经验之谈,她在第一时间就将兰煜的到来定义为用心不明,从而摆出比初见时的更高警戒姿态。
  兰煜毫不在意她的举动。
  他站在她面前,午后金黄色松软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笼罩在他身上,使得他面容几分模糊,烘托得那份气质越发尊贵神秘。
  他眼眸流泻着暖的笑意,看向画架上她正在作的画。
  对她说:“画很美。”
  听说缘分是一种不确定概率。兰煜和夏一后来能在一起,箫爱觉得也只能用这种“不确定概率的缘分结果”来概括了。
  只是第二次见面,兰煜就对夏一做出了惊人的求婚:“一一,我们结婚吧。”
  就是夏一这个不是正常人的病人都对他的行为表示了一脸懵逼,箫爱和唐洛得知后直接被劈得掉下巴。
  兰少一出场就走不寻常高格位路线,众人晕晕乎乎应接不暇。
  夏一黑得特别纯粹的眼眸里满是莫名其妙,瞪了半响,还是莫名:“我不认识你。”
  她都不认识他,他跟她说什么莫名其妙的话!
  兰煜说:“一一,我们昨天就认识了。”
  夏一两手抓掌心,半天:“请、请你离开。”
  兰煜低低笑起来。
  夏一不解地看这个男人。
  兰煜慢慢收住笑声,目光锁着夏一,却说:“好。我们明天再见,一一。”
  夏一:“……”
  夏一从此开始了温水煮青蛙式的被追求生活。
  兰煜不但是聪明的,他还是箫爱平生所见真正诠释出贵族二字所代表意义的唯一一人。
  无与伦比的美貌、学识、素养、优雅与耐心。
  他对夏一宣示了主权,却并不是霸道侵占姿态去介入她的生活。
  他对艺术拥有着相当丰富的知识和独特见解,他聪明地以这个做切入点,冲抵夏一对生人接触的强烈排斥感,在不迫进的适当距离中和夏一成为了拥有共同爱好的知音,进入她的生活,慢慢渗透。
  箫爱最佩服兰煜的地方在于他对夏一极致的呵护与耐心。
  事实上,一开始箫爱是很自然地将兰煜划归为“居心不良”的一方。他的身份不会为他加分加色,相反,直接让箫爱判了死刑。
  传奇世家名门出身,百年以来祖辈儿孙代代都厉害得能嚎死人。
  不说远,他爸是开航空公司的,妈是世界闻名的钢琴家;
  他自己,哪怕低调到摆在公众面前的照片不够五张,但基本上只要不是傻子和精神病,以及夏一这种只在自我世界里安居乐业的人,就没有不知道兰煜这个响当当大名的。
  他不承父业,亦不走母路,而是独自开创自己的商业帝国。
  由他创始的im电子公司,引领着电子科技的创新和发展,代表着行业最先进的时代水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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