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妖艳女明星与天才网球手(11)(2 / 2)
即便不想,最后夏暖还是选择回到荔城录制唱片。景斯言也在离愁中重新回到了紧张的训练中去,这个巡回赛的冠军为他带来大额的奖金和不少赞助,他解散了之前的团队然后重组,训练也比之前更加系统,很快,景斯言的排名就突破了前一百。
重回荔城,恍若隔世。
夏暖摘下墨镜,细细端详着眼前巨大的广告牌,此前这里是她和曲凤城一起拍摄的一支广告宣传片,现在却换上了景斯言代言的运动品牌。
但闻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呢?
夏暖笑容带了几许凉薄,也不想再去伤感。新专辑对于夏暖来说意味着新生,上一张专辑太过阴暗,新专辑夏暖却依然想要延续这样的风格。巫绵听了她的想法打趣道:“怎么,你和景斯言的恋情一点都没有响应到你现在的生活基调吗?”
夏暖凝神想了一下,微笑着摇摇头:“黑白两色也挺好的。很美丽。”
巫绵没有说话,深深看她一眼便继续交流专辑的事宜。
除了唱片之外,夏暖还要投入另一部电影《疑》中。电影女主角名叫宋源,幼时,父亲亲手杀死母亲,宋源的姐姐宋溯告发了父亲,致使父亲入狱并在狱中自杀身亡。宋源无法原谅宋溯,稍大之后就离开了镇上在大城市闯荡。多年后宋源接到电话,宋溯被人杀害,宋源回到镇上才知道这是一场连环杀人案。宋源见到了宋溯的前男友穆忱,一个吊儿郎当的赛车手,而他也是最后一位见到宋溯的人,许多间接的证据都在指向穆忱,而穆忱也有伤害女性的前科。宋源不满于镇上警察的无能,自己一个人开始调查,穆忱主动伸出援手,宋源却在与穆忱的接触中渐生依恋。随着调查的深入,宋源不得不触碰当年父亲杀死母亲的惨剧,真相却让她毛骨悚然。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警方和宋源都解除了对穆忱的怀疑,宋源心力交瘁,临别前她与穆忱在穆忱的家中见面,二人吐露情意,情难自禁。可是当镜头移到穆忱的卧室,老旧的柜子里,正躺着杀死宋溯的那把冰刀……
出演穆忱的是当时非常著名的小生江北,其实这部电影在之前曾经属意过由曲凤城来出演穆忱的角色,但是随着曲凤城去世,这个计划也流产了。
制片方以及导演在与夏暖和江北沟通之后,确定了会面的时间,大家要一起研读剧本,作出最终的角色选定。那是夏暖第一次见到江北,在此之前,她只是在银幕上偶尔看到过江北的作品,多是一些有些癫狂的作品,而江北本人在台下要比在台上冷静沉稳的多。
两人打过招呼,就寻了位置试读剧本。江北的声音很好听,沙哑而充满磁性,每当他开口时,夏暖都会下意识地抬眸望向他,有时候对上江北不经意的视线,夏暖都抿着唇微微笑着。
会议结束,角色确定,夏暖在休息室冲泡咖啡,江北正好也进来,夏暖让开位置,倚着墙边笑道:“听说你要结婚了?”
江北点点头,面色温柔:“是啊,年底。很快。”
“恭喜你。”夏暖诚心诚意地说着。
“谢谢。”江北看向她,点了点头。
《疑》本身并不是一部商业片,却因为江北和夏暖的加盟而有了话题性。两人在片场的互动也经常被狗仔们追逐拍摄,偶尔伴随着一些听起来有些可笑的八卦新闻。好在那时候,江北一颗心都挂在自己的未婚妻身上,而夏暖的心思则留在了戈城。
但是很快,景斯言就来到了荔城,因为荔城的赛事即将开始。
小别胜新婚,景斯言扔下行李就将夏暖打横抱起来一起倒在床上,然后一下又一下啄吻着夏暖的唇、面颊、眼睛,喃喃念叨着“夏暖”两个字。
夏暖笑着躲闪:“喂,怎么和小狗一样啊?”
景斯言委屈地看着她:“我好想你。”
夏暖勾住他的颈子笑着说:“你来到荔城还要赖在我这里?怎么不回家住?”
景斯言脸上有些局促地红,紧紧抱住她闷声闷气地说:“夏暖,我好不容易来了,别赶我走了行吗?”他仰起头,有些羞恼地看着夏暖说:“我每天都看到那些八卦,我不喜欢你和那个江北来往。”
“我们是拍戏啊。别听那些有的没的。”夏暖摩挲着他的脸颊温柔地解释,“明天你没事的话,去片场探班吧,这样就不会有人再说三道四了,毕竟,正牌男友可都来了。”
景斯言本来还因着江北而不开心,现在听得夏暖主动提起让自己去探班,还说什么“正牌男友”喜不自胜地说:“可以吗?我明天一定去!”两人亲热了一会儿,景斯言就回到家里看望孙清露。看着儿子越来越高的排名,孙清露也十分欣慰。只是提起夏暖,孙清露还是有些不待见,碍于景斯言,她不想多言。
夏暖和江北第二天要拍正好是电影的最后一幕,屋外细雪绵绵,屋内灯火融融,他们互诉衷肠,然后在屋内伴随着柔缓的音乐翩翩起舞,可是关于这场凶杀案的“疑”却依然没有消失,穆忱为何有那把凶器?宋源是否已经知道真相却不愿戳破?为什么宋溯一直不肯说出父亲杀死母亲的真相?
夏暖演得恰到好处,她的眼神中有怀疑,有依恋,还有茫然与无措。而江北则是那样情深切切地望着夏暖,只是他的眼神如同冬日的寒冰,没有丝毫的温度。
这段对手戏两人演得很过瘾,江北甚至有些无法走出角色,连连对夏暖说着穆忱的想法:“我应该是爱上宋源的,可是我自己都在怀疑我自己,我应该会杀了宋源,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再有疑问。”
夏暖只好无奈摇头,她回眸看到安静观望的景斯言招了招手,打算给江北介绍一下自己的男朋友。江北平复了一下,扭头和助理交代什么,听见夏暖喊自己,猛然回眸,正看到景斯言阳光的侧面,不由一怔下意识地说:“曲凤城……” ↑返回顶部↑
重回荔城,恍若隔世。
夏暖摘下墨镜,细细端详着眼前巨大的广告牌,此前这里是她和曲凤城一起拍摄的一支广告宣传片,现在却换上了景斯言代言的运动品牌。
但闻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呢?
夏暖笑容带了几许凉薄,也不想再去伤感。新专辑对于夏暖来说意味着新生,上一张专辑太过阴暗,新专辑夏暖却依然想要延续这样的风格。巫绵听了她的想法打趣道:“怎么,你和景斯言的恋情一点都没有响应到你现在的生活基调吗?”
夏暖凝神想了一下,微笑着摇摇头:“黑白两色也挺好的。很美丽。”
巫绵没有说话,深深看她一眼便继续交流专辑的事宜。
除了唱片之外,夏暖还要投入另一部电影《疑》中。电影女主角名叫宋源,幼时,父亲亲手杀死母亲,宋源的姐姐宋溯告发了父亲,致使父亲入狱并在狱中自杀身亡。宋源无法原谅宋溯,稍大之后就离开了镇上在大城市闯荡。多年后宋源接到电话,宋溯被人杀害,宋源回到镇上才知道这是一场连环杀人案。宋源见到了宋溯的前男友穆忱,一个吊儿郎当的赛车手,而他也是最后一位见到宋溯的人,许多间接的证据都在指向穆忱,而穆忱也有伤害女性的前科。宋源不满于镇上警察的无能,自己一个人开始调查,穆忱主动伸出援手,宋源却在与穆忱的接触中渐生依恋。随着调查的深入,宋源不得不触碰当年父亲杀死母亲的惨剧,真相却让她毛骨悚然。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警方和宋源都解除了对穆忱的怀疑,宋源心力交瘁,临别前她与穆忱在穆忱的家中见面,二人吐露情意,情难自禁。可是当镜头移到穆忱的卧室,老旧的柜子里,正躺着杀死宋溯的那把冰刀……
出演穆忱的是当时非常著名的小生江北,其实这部电影在之前曾经属意过由曲凤城来出演穆忱的角色,但是随着曲凤城去世,这个计划也流产了。
制片方以及导演在与夏暖和江北沟通之后,确定了会面的时间,大家要一起研读剧本,作出最终的角色选定。那是夏暖第一次见到江北,在此之前,她只是在银幕上偶尔看到过江北的作品,多是一些有些癫狂的作品,而江北本人在台下要比在台上冷静沉稳的多。
两人打过招呼,就寻了位置试读剧本。江北的声音很好听,沙哑而充满磁性,每当他开口时,夏暖都会下意识地抬眸望向他,有时候对上江北不经意的视线,夏暖都抿着唇微微笑着。
会议结束,角色确定,夏暖在休息室冲泡咖啡,江北正好也进来,夏暖让开位置,倚着墙边笑道:“听说你要结婚了?”
江北点点头,面色温柔:“是啊,年底。很快。”
“恭喜你。”夏暖诚心诚意地说着。
“谢谢。”江北看向她,点了点头。
《疑》本身并不是一部商业片,却因为江北和夏暖的加盟而有了话题性。两人在片场的互动也经常被狗仔们追逐拍摄,偶尔伴随着一些听起来有些可笑的八卦新闻。好在那时候,江北一颗心都挂在自己的未婚妻身上,而夏暖的心思则留在了戈城。
但是很快,景斯言就来到了荔城,因为荔城的赛事即将开始。
小别胜新婚,景斯言扔下行李就将夏暖打横抱起来一起倒在床上,然后一下又一下啄吻着夏暖的唇、面颊、眼睛,喃喃念叨着“夏暖”两个字。
夏暖笑着躲闪:“喂,怎么和小狗一样啊?”
景斯言委屈地看着她:“我好想你。”
夏暖勾住他的颈子笑着说:“你来到荔城还要赖在我这里?怎么不回家住?”
景斯言脸上有些局促地红,紧紧抱住她闷声闷气地说:“夏暖,我好不容易来了,别赶我走了行吗?”他仰起头,有些羞恼地看着夏暖说:“我每天都看到那些八卦,我不喜欢你和那个江北来往。”
“我们是拍戏啊。别听那些有的没的。”夏暖摩挲着他的脸颊温柔地解释,“明天你没事的话,去片场探班吧,这样就不会有人再说三道四了,毕竟,正牌男友可都来了。”
景斯言本来还因着江北而不开心,现在听得夏暖主动提起让自己去探班,还说什么“正牌男友”喜不自胜地说:“可以吗?我明天一定去!”两人亲热了一会儿,景斯言就回到家里看望孙清露。看着儿子越来越高的排名,孙清露也十分欣慰。只是提起夏暖,孙清露还是有些不待见,碍于景斯言,她不想多言。
夏暖和江北第二天要拍正好是电影的最后一幕,屋外细雪绵绵,屋内灯火融融,他们互诉衷肠,然后在屋内伴随着柔缓的音乐翩翩起舞,可是关于这场凶杀案的“疑”却依然没有消失,穆忱为何有那把凶器?宋源是否已经知道真相却不愿戳破?为什么宋溯一直不肯说出父亲杀死母亲的真相?
夏暖演得恰到好处,她的眼神中有怀疑,有依恋,还有茫然与无措。而江北则是那样情深切切地望着夏暖,只是他的眼神如同冬日的寒冰,没有丝毫的温度。
这段对手戏两人演得很过瘾,江北甚至有些无法走出角色,连连对夏暖说着穆忱的想法:“我应该是爱上宋源的,可是我自己都在怀疑我自己,我应该会杀了宋源,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再有疑问。”
夏暖只好无奈摇头,她回眸看到安静观望的景斯言招了招手,打算给江北介绍一下自己的男朋友。江北平复了一下,扭头和助理交代什么,听见夏暖喊自己,猛然回眸,正看到景斯言阳光的侧面,不由一怔下意识地说:“曲凤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