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与猪成友(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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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陈爷还在。我奉陈爷之命,跟着老大去出席黑帮大会。我们这边只有三十个人,山口组七百个人。老大硬生生凭着我们三十个人,在只指挥不出手的情况下,打得对面落荒而逃,过后还指挥我和查偌把对面八代目的5个领导层都干掉了。”
  秦律之翻白眼:“真的假的?!”
  猪认真地说:“你现在去网上查,还有这件事的新闻。”
  秦律之不信,真的拿出手机来搜索。新闻上倒是没说14k是打人的一方,估计是李期矣压了下来,也有可能是山口组觉得丢脸,只是山口组被胖揍这件事真的太值得大肆渲染了。
  她看完瞪大眼睛:“山口组最后竟然报警?太离谱了,黑帮被打到报警?这竟然是真的?!”
  “李期矣这么装逼啊?”秦律之吓到了。
  猪点头:“嗯,别人看起来不可能的传奇,是我们老大众多战绩中不值一提的小片段。我只会打架,不懂上层暗箱操作的事,但查偌懂,相比指挥战斗,老大操控权力的能力更加牛逼。查偌十九岁跟了陈爷,他在道上是老前辈了,作为陈爷的心腹,他没有另立山头,陈爷死后义无反顾的跟着老大,也是被老大的能力所折服,心甘情愿的当他手下。不管别人看起来多难办的事儿,老大都可以解决,他最出名的,就是利用各国的法律漏洞和惊人的游说能力,让黑白两道的人都敬服于他。所以黑白两道的人惹了大麻烦,都会来找老大求助。”
  “这真的是我的李期矣吗?”秦律之不禁轻喃。
  “在不知道妖精以前,我们以为的李期矣是玉面酆都,在认识律姐之后,我们也认识到了律姐的李期矣。”
  二人心领神会,相视一笑,干了一杯。
  猪知道律姐抽烟,他从怀里掏出一根烟递给了秦律之,秦律之欣然接过,二人一边喝酒,一边抽烟。
  江湖人士的友谊很微妙,一碰杯,一根烟,胜过无数话。
  秦律之通过这杯酒和猪成了朋友。
  在后来发生的事情里,这两人奇妙的友谊,竟然挽救了一个帮派。秦律之也成了14k最强打手疯猪,最尊敬的人之二。
  如果说现在猪是因为李期矣的秦律之而连带臣服秦律之,那么后来,他是因为秦律之这个人而打从心底的佩服这个了不起的女人,那次之后,他只认李期矣一个老大,秦律之这唯一的大嫂。
  铁柱:我写了两章,都发了,爱你们。谢谢大家的珠珠,真的爱你们。我是一个平权主义者,所以我笔下的男女,都必须有他们自己发光发热的地方,律姐非池中物,要体现在方方面面,进了地狱的门,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她爱李期矣,要付出代价,代价是方方面面的。这一章祺祺打山口组的故事原型来自华裔黑帮福清帮,你们感兴趣可以去了解一下,但是这毕竟是二次创作,有夸张的成分,望海涵。
  我又想说些废话了,其实我觉得现在的作品,很多女性角色都很单薄,在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我甚至看不到明清小说里那些值得敬佩的奇女子,我读小学的时候,看过一本叫写中国古代十大名妓的书,具体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当时还被我妈翻书包狠狠地骂了,说我一个小女孩看这种大逆不道的东西。)
  我真的是很佩服古代的那些奇女子,可惜我文笔不好,对文字的掌控能力太差,本人拖拉又垃圾,没有办法书写这样的传奇,也不想亵渎这些伟大的女性,不然我真的很想歌颂一下这些传奇女子。
  jj文学里单一的娇软女主看得我真的很难受,所以我其实没办法看下去。和她们厌恶我非双洁的设定一样,我觉得双洁傻逼,女主磕糖工具人更傻逼。女性向的作品如果只是单一的衬托理想男性,那我觉得这个时代不是在进步,而是在退步。
  我看三言二拍的时候,最喜欢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我在微博发了《阅微草堂笔记》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接下来会写进文本里。一个古代的青楼女子,在完全男性话语权,礼教深入人心到巅峰的清朝,尚且有如此胸襟与豪迈作风,而现代的女性作品所塑造的女性角色,竟然还不如真正的古人,说实话,我有时候对这个大环境很失望,可能这就是我爸说我活在真空里的原因吧。
  其实我真的很想劝那些“双洁”患者去看看明清小说,我们现在所理解不了的“大尺度”,都是老祖宗玩剩下的东西。每个人眼里的世界不一样,我尊重祝福,但不太理解。爱与和平就好……
  远在明朝成书的《金瓶梅》里,不管是潘金莲,孟玉楼,李瓶儿,还是后来的庞春梅,这些女性角色,都是在男性的书写下发光发热,那么的有血有肉,那么具有觉醒意识。而现在千篇一律的“娇宠”“娇妻”真的让我很无奈。金瓶梅里的女性,她们在某些层面固然可恨,但是她们真的值得钦佩。
  我爸和我差了三十岁,他是老派的文学院学生,他比我受的正统文学教育多,他信奉“文以载道”,我总写些和社会脱节的东西,所以他总说我脑子有问题。他不喜欢我喜欢的作家,他喜欢曾国藩,喜欢施耐庵,喜欢三国水浒,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喜欢红楼梦,我们坐在一起聊红楼,他喜欢从政治层面聊,我喜欢从人性角度聊,最后一定会吵架,吵得不可开交,吵到凌晨,吵到我妈把我俩都赶出去,吵到我妹无语到叫我别回家,然后我和我爸互相不说话,哈哈哈……现在想,真的很好笑。
  但我爸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会走上写东西这条路子,也是受他总给小时候的我讲故事的影响,我的第一本字典是他买的,第一本书也是他买的,他总是和我说些历史故事,所以我渐渐地爱上了看书,结果书越看越偏,他越来越无语,但是他和我妈都很尊重我,不管我创作什么垃圾东西,他一边吐槽垃圾,一边还是会支持我做自己喜欢的事。
  电脑和键盘都是我妈买的,她说我喜欢写东西,就写下去吧,至于将来会怎样就再说,他俩口子也不靠我吃饭。但是找个稳定的工作,让他们宽心,是我现在最重要的事。
  扯远了,我所有阅读和学习,都靠我自己,我毕竟不是文学院的学生,的确是没办法像文学院的学生一样扎扎实实学点写作,所以现在丢丑给你们看,你们愿意看,我真的很知足。感谢你们看到这里。我会坚持我的离经叛道,一直做想做的事。祝姐妹们天天开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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