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女悍匪[七零] 第233节(3 / 4)
一听这话,云老太和云彩也就不问了。
在二十多年前他们知道了贺兰芳的偷拐行为后就已经与他们那边断了联系。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不知道被拐的小孩不给人贩子和买家父母养老会不会受到舆论谴责。但他们不愿意因为家里的私事被人热议,也不愿这种事再给自家的女儿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所以他们不追究贺兰芳当初的偷拐行为,愿意负担贺兰芳女士今后的生活,出笔钱给她养老。
至于这个小男孩以后如何他们就不管了。如果警方找不到人抚养,那就送到孤儿院去好了。
如果贺兰芳真是偷拐孩子的人,不不不,偷拐孩子的都不配称人,叫他们畜生都是对畜生的侮辱,所以他们只配叫孽畜。
如果贺兰芳真是这种孽畜,云团团就是拼了被舆论攻击也绝对不会出这笔钱的。
这世上就有很多脑子穿刺的闲人,跟被拐卖的孩子说什么「那也是养了你很多年的养父母」。拜托,如果他们是走正规程序收养的孩子那是养父母,法理人情都应该孝顺爱护。但如果不是,那就是买家。让被拐卖的孩子感激买家...真应该让说这话的人都体验一回全家被拐的痛苦。
可惜在这种案子里,大多数买家是不会判刑的。
不是他们没有罪,而是怕他们在事情败露后挺而走险,毁尸灭迹不给受害人留一点活路。所以这不是法律的漏洞,而是法律在尽可能的保护受害人。至于说设重罪让那些人怕到不敢做买家...云团团只能说人性的恶始于贪婪和侥幸。
这个案子最大的难处就是这一老一小的安置问题,小的还好说。如果找不到直系亲属就送往孤儿院。可这老的,尤其还是全身瘫痪这种的,真就不好安置她。
国家也有一些养老院,那些养老院收容的都是一些无儿无女,无人赡养的老人,由国家出钱赡养他们直至死亡。如果最后真找不到贺兰芳的直系亲属,派出所这边肯定要向上打申请将人安置到那里。
这个流程贺之亦和云团团是听说过的。若非如此也不会那么痛快的接手贺兰芳了。
一是贺兰芳确实是贺之亦的亲生母亲。虽然已经恩断义绝了,但在法律上贺之亦是有责任和义务赡养贺兰芳的。只要贺兰芳没在贺之亦小时候掐死他,这个责任逃不掉。他们不能因为这么一点旧日恩怨就给国家添负担。
二一个则是早年弄的那个文件只在早些年有用。自从前几年国家从国外引进了dna技术后,是不是亲生的验一验dna就知道了。那个文件最大的用处其实就是在科技不普及的情况下阻止贺兰芳他们靠过来的,而贺兰芳他们也确实是被那个文件唬弄住了。现在dna技术就在那里摆着呢,与其到时候真尴尬了,还不如先拿文件出来表示自己这么多年不联系是情有可源,之后再表个愿意负责的态度,让人无处指责。
贺兰芳已经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麻烦了,不过是按月出笔钱的事。且不说云团团手里的那些股份每年能有多少分红,就是贺之亦手里的钱也不少。这笔钱于他们来说真心不是问题。但那小男孩...按现在的继承法,小男孩也是有继承权的。
不但能继承贺之亦的遗产,还能继承舒宝的。
不是云团团心思阴暗,这种出身的小孩养在家里,难保不会成为白眼狼。而且云团团猜测小男孩的母亲之所以在离开时不带着他,未必没有让小男孩多得到些什么的心思。
说不定小男孩的生母就在暗处观察呢,等到小男孩真的被云团团他们收养了,她也许会偷偷联系小男孩,然后再借着他们大人对小孩戒心低的心态做些什么。
旁的不提,再过个几年小男孩的母亲若是瞒着所有人跑到他们家做保姆……那就又是一场家庭伦理剧了。
你说不能以偏概全,那小男孩的母亲也是受害者,说不定人是好的。
别开玩笑了,从知道崔星辰有老婆的那一刻,她没有立即跟崔星辰分手,就已经能够看出来她藏在受害者面具下的贪婪了。
因为贺之亦与云团团的心性都摆在那里呢,俩人也都不是那种拖泥带水,遇事不决的性子。所以人都没进宅子就被拉到了派出所,之后更是直接让保镖将贺兰芳送到了西郊的养老院。至于那个小孩,暂时由派出所的同事负责就不归云团团他们操心了。
当然了,临走前云团团还是借着那封信报了警。
崔星辰损害了她的个人名誉,哪怕现在找不到崔星辰,但案却必须报。
派出所这边立了案,云团团便与贺之亦离开了。俩人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去吃了早饭。
哪怕在京城呆了十七八年,云团团也吃不惯豆汁,不过贺之亦却是吃的。
不像那些地道的京城人,隔三差五都要喝一回豆汁。他是能吃,但也没那么爱吃。豆汁在他这里,与其他的寻常早餐没什么两样。
两人去了豆汁店对面的天津灌汤包子铺。
听说老板是天津人,可一张嘴却是满嘴的京片子。所以这包子到底是不是正宗的天津包子他们也不知道。跟着出来的人也都没吃早饭的,几人随意挑了一张桌子坐了,各自点了想吃的包子和粥。
包子还不错,云团团觉得云老太应该会爱吃。当即从包里拿出大哥大往家里打了个电话。
“给您老买两屉包子中午吃呀?” ↑返回顶部↑
在二十多年前他们知道了贺兰芳的偷拐行为后就已经与他们那边断了联系。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虽然不知道被拐的小孩不给人贩子和买家父母养老会不会受到舆论谴责。但他们不愿意因为家里的私事被人热议,也不愿这种事再给自家的女儿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所以他们不追究贺兰芳当初的偷拐行为,愿意负担贺兰芳女士今后的生活,出笔钱给她养老。
至于这个小男孩以后如何他们就不管了。如果警方找不到人抚养,那就送到孤儿院去好了。
如果贺兰芳真是偷拐孩子的人,不不不,偷拐孩子的都不配称人,叫他们畜生都是对畜生的侮辱,所以他们只配叫孽畜。
如果贺兰芳真是这种孽畜,云团团就是拼了被舆论攻击也绝对不会出这笔钱的。
这世上就有很多脑子穿刺的闲人,跟被拐卖的孩子说什么「那也是养了你很多年的养父母」。拜托,如果他们是走正规程序收养的孩子那是养父母,法理人情都应该孝顺爱护。但如果不是,那就是买家。让被拐卖的孩子感激买家...真应该让说这话的人都体验一回全家被拐的痛苦。
可惜在这种案子里,大多数买家是不会判刑的。
不是他们没有罪,而是怕他们在事情败露后挺而走险,毁尸灭迹不给受害人留一点活路。所以这不是法律的漏洞,而是法律在尽可能的保护受害人。至于说设重罪让那些人怕到不敢做买家...云团团只能说人性的恶始于贪婪和侥幸。
这个案子最大的难处就是这一老一小的安置问题,小的还好说。如果找不到直系亲属就送往孤儿院。可这老的,尤其还是全身瘫痪这种的,真就不好安置她。
国家也有一些养老院,那些养老院收容的都是一些无儿无女,无人赡养的老人,由国家出钱赡养他们直至死亡。如果最后真找不到贺兰芳的直系亲属,派出所这边肯定要向上打申请将人安置到那里。
这个流程贺之亦和云团团是听说过的。若非如此也不会那么痛快的接手贺兰芳了。
一是贺兰芳确实是贺之亦的亲生母亲。虽然已经恩断义绝了,但在法律上贺之亦是有责任和义务赡养贺兰芳的。只要贺兰芳没在贺之亦小时候掐死他,这个责任逃不掉。他们不能因为这么一点旧日恩怨就给国家添负担。
二一个则是早年弄的那个文件只在早些年有用。自从前几年国家从国外引进了dna技术后,是不是亲生的验一验dna就知道了。那个文件最大的用处其实就是在科技不普及的情况下阻止贺兰芳他们靠过来的,而贺兰芳他们也确实是被那个文件唬弄住了。现在dna技术就在那里摆着呢,与其到时候真尴尬了,还不如先拿文件出来表示自己这么多年不联系是情有可源,之后再表个愿意负责的态度,让人无处指责。
贺兰芳已经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麻烦了,不过是按月出笔钱的事。且不说云团团手里的那些股份每年能有多少分红,就是贺之亦手里的钱也不少。这笔钱于他们来说真心不是问题。但那小男孩...按现在的继承法,小男孩也是有继承权的。
不但能继承贺之亦的遗产,还能继承舒宝的。
不是云团团心思阴暗,这种出身的小孩养在家里,难保不会成为白眼狼。而且云团团猜测小男孩的母亲之所以在离开时不带着他,未必没有让小男孩多得到些什么的心思。
说不定小男孩的生母就在暗处观察呢,等到小男孩真的被云团团他们收养了,她也许会偷偷联系小男孩,然后再借着他们大人对小孩戒心低的心态做些什么。
旁的不提,再过个几年小男孩的母亲若是瞒着所有人跑到他们家做保姆……那就又是一场家庭伦理剧了。
你说不能以偏概全,那小男孩的母亲也是受害者,说不定人是好的。
别开玩笑了,从知道崔星辰有老婆的那一刻,她没有立即跟崔星辰分手,就已经能够看出来她藏在受害者面具下的贪婪了。
因为贺之亦与云团团的心性都摆在那里呢,俩人也都不是那种拖泥带水,遇事不决的性子。所以人都没进宅子就被拉到了派出所,之后更是直接让保镖将贺兰芳送到了西郊的养老院。至于那个小孩,暂时由派出所的同事负责就不归云团团他们操心了。
当然了,临走前云团团还是借着那封信报了警。
崔星辰损害了她的个人名誉,哪怕现在找不到崔星辰,但案却必须报。
派出所这边立了案,云团团便与贺之亦离开了。俩人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去吃了早饭。
哪怕在京城呆了十七八年,云团团也吃不惯豆汁,不过贺之亦却是吃的。
不像那些地道的京城人,隔三差五都要喝一回豆汁。他是能吃,但也没那么爱吃。豆汁在他这里,与其他的寻常早餐没什么两样。
两人去了豆汁店对面的天津灌汤包子铺。
听说老板是天津人,可一张嘴却是满嘴的京片子。所以这包子到底是不是正宗的天津包子他们也不知道。跟着出来的人也都没吃早饭的,几人随意挑了一张桌子坐了,各自点了想吃的包子和粥。
包子还不错,云团团觉得云老太应该会爱吃。当即从包里拿出大哥大往家里打了个电话。
“给您老买两屉包子中午吃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