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 第80节(2 / 4)
桑晓晓换好单薄睡衣钻进被窝里,脸没有喝酒的时候那么红,呈现出粉扑扑的模样。她已经很困了却没有直接睡过去,盯着傅元宝苦大仇深看着。
傅元宝替人掖好被子,问桑晓晓:“怎么了?”
桑晓晓听着傅元宝的问话,从被子里伸出手:“你过来。”
不醉酒的桑晓晓说话都足够娇气,醉酒后的桑晓晓说话更是如此。她的发音简直就不是用嗓子来发音的,气是从腹部发出,再通过鼻子哼唧来表达的那样。
像是小动物。
傅元宝不由凑过去,欠身低头:“怎么了?”
桑晓晓一爪子糊在傅元宝脑袋上,使劲揉搓弄乱了傅元宝的头发。傅元宝为了出差又抹了摩丝。不过他这回没有全部往后梳,而是只抹了些定型。
“硬邦邦的。”桑晓晓很不满意这个质感,收回手,整个人重新钻回到被子里。她会被傅元宝揉乱头发,还是第一次报复回来。
报复成功的桑晓晓高兴得又想晃悠小脚,只可惜人缩在被子里,怎么都没法随意晃悠。桑晓晓赦免天下一般赦免傅元宝:“你走吧。”
她吩咐着:“明天早上你要起的比我早,准备好早饭。我要吃羊肉泡馍。”
南方没这个。首都有。听说大早上暖呼呼一碗下去,人快乐能上天。
傅元宝知道桑晓晓爱吃,答应下来。他重新帮桑晓晓掖好被子,确认小家伙真的闭上了眼睛,这才起身向后顺着自己的头发。本来固定好的头发被揉乱,现在全往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他无声笑了一下,从房间里彻底离开。
桑晓晓再次醒来,天已经大亮。来首都的人都会想要早起去看升旗。她到达的第一天却因为前一天饮酒的缘故难受得要命,皱起眉头将整个人更夸张缩进被子里。
她的生物钟让她习惯了到点醒来。以前作息正常饮食正常,除非生病否则很少有这么难受的时候。现在的她就感觉自己脑袋被人敲了一闷棍。
昨天飘忽有多快乐,今天的不适感就有多强烈。
记忆没有片刻的缺失,让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把水当酒的弱智,恐怕全天下就她一个了。桑晓晓在被窝里骂咧咧:“这辈子就不该碰酒。”
喝酒害人。
好在她的骂咧咧没人看到,不然像傅元宝恶劣的性子,肯定当场笑出来,还是越想越好笑。
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桑晓晓垮着小脸从被窝里钻出来,去门口开门。
傅元宝顿在门口:“你先洗漱。宾馆的早点已经做好了。”桑晓晓衣服凌乱,半个肩膀露在衣领外,头发比他昨晚还乱,非常像鸟巢。
桑晓晓点了头,转身去洗漱。
宾馆的早点一般没有羊肉泡馍。这种地方美食需要去专门让厨师做。桑晓晓要吃,傅元宝就劳烦厨师去做。好在宾馆厨师确实能做,也省得他再想办法叫人出门去买一份回来。
羊肉泡馍是把干巴巴的泡馍掰碎了丢进羊肉汤里。汤味道鲜美,里面更是有肉有主食。这种更适合冬天吃的美食在大夏天照样能引得别的住客频频侧目。
吃完早饭,昨天约好出门的郑嘉已经坐在宾馆大堂的椅子上等他们两个。见两人出来,乐呵和两人招呼:“走,去文学艺术编辑部。”
文学艺术编辑部位置非常优越。
此刻正是工作日,编辑部的现任主编曹主编正给老主编汪老倒茶。汪老年纪很大。当年文学艺术可以说是在他手上发扬光大,一直走到今天这地步。
整个编辑部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是汪老的崇敬者。汪老过去并没有一帆风顺,他经历过的困难是很多人一辈子都碰不上的。最痛苦的时候,距离寻死就一念之差。
也好在汪老有个好朋友。他好朋友是个聪明人,当年文笔极好,年纪轻轻就靠着一手字和人谈笑风声,最后和上头互换了一张字帖。
也就是那张字帖帮助了他,也帮助了汪老度过难关,最终扛了下来。汪老作为文学艺术的核心支柱,再走出困境后带着一帮人,将杂志三年内达到了年收入百万的级别。 ↑返回顶部↑
傅元宝替人掖好被子,问桑晓晓:“怎么了?”
桑晓晓听着傅元宝的问话,从被子里伸出手:“你过来。”
不醉酒的桑晓晓说话都足够娇气,醉酒后的桑晓晓说话更是如此。她的发音简直就不是用嗓子来发音的,气是从腹部发出,再通过鼻子哼唧来表达的那样。
像是小动物。
傅元宝不由凑过去,欠身低头:“怎么了?”
桑晓晓一爪子糊在傅元宝脑袋上,使劲揉搓弄乱了傅元宝的头发。傅元宝为了出差又抹了摩丝。不过他这回没有全部往后梳,而是只抹了些定型。
“硬邦邦的。”桑晓晓很不满意这个质感,收回手,整个人重新钻回到被子里。她会被傅元宝揉乱头发,还是第一次报复回来。
报复成功的桑晓晓高兴得又想晃悠小脚,只可惜人缩在被子里,怎么都没法随意晃悠。桑晓晓赦免天下一般赦免傅元宝:“你走吧。”
她吩咐着:“明天早上你要起的比我早,准备好早饭。我要吃羊肉泡馍。”
南方没这个。首都有。听说大早上暖呼呼一碗下去,人快乐能上天。
傅元宝知道桑晓晓爱吃,答应下来。他重新帮桑晓晓掖好被子,确认小家伙真的闭上了眼睛,这才起身向后顺着自己的头发。本来固定好的头发被揉乱,现在全往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他无声笑了一下,从房间里彻底离开。
桑晓晓再次醒来,天已经大亮。来首都的人都会想要早起去看升旗。她到达的第一天却因为前一天饮酒的缘故难受得要命,皱起眉头将整个人更夸张缩进被子里。
她的生物钟让她习惯了到点醒来。以前作息正常饮食正常,除非生病否则很少有这么难受的时候。现在的她就感觉自己脑袋被人敲了一闷棍。
昨天飘忽有多快乐,今天的不适感就有多强烈。
记忆没有片刻的缺失,让她很清楚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把水当酒的弱智,恐怕全天下就她一个了。桑晓晓在被窝里骂咧咧:“这辈子就不该碰酒。”
喝酒害人。
好在她的骂咧咧没人看到,不然像傅元宝恶劣的性子,肯定当场笑出来,还是越想越好笑。
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桑晓晓垮着小脸从被窝里钻出来,去门口开门。
傅元宝顿在门口:“你先洗漱。宾馆的早点已经做好了。”桑晓晓衣服凌乱,半个肩膀露在衣领外,头发比他昨晚还乱,非常像鸟巢。
桑晓晓点了头,转身去洗漱。
宾馆的早点一般没有羊肉泡馍。这种地方美食需要去专门让厨师做。桑晓晓要吃,傅元宝就劳烦厨师去做。好在宾馆厨师确实能做,也省得他再想办法叫人出门去买一份回来。
羊肉泡馍是把干巴巴的泡馍掰碎了丢进羊肉汤里。汤味道鲜美,里面更是有肉有主食。这种更适合冬天吃的美食在大夏天照样能引得别的住客频频侧目。
吃完早饭,昨天约好出门的郑嘉已经坐在宾馆大堂的椅子上等他们两个。见两人出来,乐呵和两人招呼:“走,去文学艺术编辑部。”
文学艺术编辑部位置非常优越。
此刻正是工作日,编辑部的现任主编曹主编正给老主编汪老倒茶。汪老年纪很大。当年文学艺术可以说是在他手上发扬光大,一直走到今天这地步。
整个编辑部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是汪老的崇敬者。汪老过去并没有一帆风顺,他经历过的困难是很多人一辈子都碰不上的。最痛苦的时候,距离寻死就一念之差。
也好在汪老有个好朋友。他好朋友是个聪明人,当年文笔极好,年纪轻轻就靠着一手字和人谈笑风声,最后和上头互换了一张字帖。
也就是那张字帖帮助了他,也帮助了汪老度过难关,最终扛了下来。汪老作为文学艺术的核心支柱,再走出困境后带着一帮人,将杂志三年内达到了年收入百万的级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