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3 / 4)
“爸,我想初三再重读一年,我要考一中。”闫肃放下碗,很严肃地对着亲爹说道。
“没发烧吧?”闫老屠伸手探了探儿子的额头,今天这孩子有点反常,不仅替他斟酒了,居然还叫他爸,以前不都老头老头的喊吗。
“闫肃啊,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爸从来也没求过你靠念书出人头地啊。”闫雷霆放下酒杯,本来么,他这个当爹的也就初中学历,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别说一中了,儿子能随便考上哪个高中和中专就成了。
而且站在他的角度,儿子能把闫家人的本事学的十成十,读书其实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我要念一中。”
闫肃是很正经的,他的小姑娘念书那么好,次次都考第一名,将来一定是念一中的料,他要是复读一年,不仅能和她多在一个学校相处一年,等对方念高一的时候,他正好升高三,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可眼睛长在自己身上,对方一出现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作为眼睛的主人,他控制不住它啊。
更重要的他的小姑娘长得那么可爱,白白的,粉粉的,胖胖的,比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猪仔还可爱千万倍,要是没看牢很容易被别的大尾巴狼给叼走。
闫肃在心里感叹,时间过得太慢,想要把小姑娘叼回家,还得再等好多好多年。
闫雷霆不知道自家儿子一本正经的脸皮下幻想了那么多不正经的事,只当儿子读书读昏了头,误了正道。
“儿子,你老子送你去念书不是真的让你念书啊。”
闫雷霆饶了饶头,看着认真的儿子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劝解他,平日里闫肃更多的时间还是跟他一起泡在牲畜堆里,成绩只能算中游,这样的水平考个高中还是可以的,可要想考上最好的一中,还是有点差距的。
“爸,你别劝我,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孝敬你的。”
闫肃已经打听到了,他未来的老丈人是大学生,这样的书香世家一定很注重未来女婿的身份,虽然家里的活不能落下,可最起码他也得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这样将来才和他喜欢的小姑娘般配不是。
他不需要儿子好好念书再孝敬啊,闫老屠都快咆哮了,忍不住握着儿子的双肩呐喊。
“你可是要继承养猪场的男人!”
想想不对,又跟了一句:“还有养羊场和养牛场,你要是喜欢鸡鸭鹅,爸再给你开一个养鸡场养鸭场养鹅场也成啊。”
世世代代,他们家就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儿子,你可千万不能抛弃他们老闫家的传统啊!!!
听上去怪大一笔家产,可是淡淡的有种不吸引人的感觉怎么办,承包养殖场的男人,听上去一点都不高大上。
“爸 ,你放心吧。”
闫肃不觉得,想着岳母开的卤味铺,自己作为养殖场老大的儿子还是很有竞争力的,不过主席说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他学家传本事的同时,也要好好念书了。
这么一来,将来他既能讨好岳母大人,又能讨好岳父大人,这是双赢的事。
看着儿子油盐不进的样子,闫老屠都绝望了,想着到底该用什么法子,把他儿子从错误的道路上拽回来。
*****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一个清美秀丽的姑娘站在图书馆的书架旁,微微斜倚着身子,看着拿着一本厚厚的外语名著翻阅的凌国栋,忍不住小声感叹,脸颊上微微带点羞红。
“芝琦,看什么呢!”
林芝琦正失神的时候,身后突然冒出个人影,伸手朝她的右肩一拍,把她吓了一大跳。
“那不是英语系大三的才子兼系草吗?比起咱们系的男同胞,果然赏心悦目。”后头来的姑娘顺着她刚刚失神的方向看了过去,见坐在那边的男子,了然地说道。
“只可惜名草有主,咱们再稀罕也没用了。” ↑返回顶部↑
“没发烧吧?”闫老屠伸手探了探儿子的额头,今天这孩子有点反常,不仅替他斟酒了,居然还叫他爸,以前不都老头老头的喊吗。
“闫肃啊,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爸从来也没求过你靠念书出人头地啊。”闫雷霆放下酒杯,本来么,他这个当爹的也就初中学历,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别说一中了,儿子能随便考上哪个高中和中专就成了。
而且站在他的角度,儿子能把闫家人的本事学的十成十,读书其实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我要念一中。”
闫肃是很正经的,他的小姑娘念书那么好,次次都考第一名,将来一定是念一中的料,他要是复读一年,不仅能和她多在一个学校相处一年,等对方念高一的时候,他正好升高三,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可眼睛长在自己身上,对方一出现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作为眼睛的主人,他控制不住它啊。
更重要的他的小姑娘长得那么可爱,白白的,粉粉的,胖胖的,比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猪仔还可爱千万倍,要是没看牢很容易被别的大尾巴狼给叼走。
闫肃在心里感叹,时间过得太慢,想要把小姑娘叼回家,还得再等好多好多年。
闫雷霆不知道自家儿子一本正经的脸皮下幻想了那么多不正经的事,只当儿子读书读昏了头,误了正道。
“儿子,你老子送你去念书不是真的让你念书啊。”
闫雷霆饶了饶头,看着认真的儿子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劝解他,平日里闫肃更多的时间还是跟他一起泡在牲畜堆里,成绩只能算中游,这样的水平考个高中还是可以的,可要想考上最好的一中,还是有点差距的。
“爸,你别劝我,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孝敬你的。”
闫肃已经打听到了,他未来的老丈人是大学生,这样的书香世家一定很注重未来女婿的身份,虽然家里的活不能落下,可最起码他也得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这样将来才和他喜欢的小姑娘般配不是。
他不需要儿子好好念书再孝敬啊,闫老屠都快咆哮了,忍不住握着儿子的双肩呐喊。
“你可是要继承养猪场的男人!”
想想不对,又跟了一句:“还有养羊场和养牛场,你要是喜欢鸡鸭鹅,爸再给你开一个养鸡场养鸭场养鹅场也成啊。”
世世代代,他们家就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儿子,你可千万不能抛弃他们老闫家的传统啊!!!
听上去怪大一笔家产,可是淡淡的有种不吸引人的感觉怎么办,承包养殖场的男人,听上去一点都不高大上。
“爸 ,你放心吧。”
闫肃不觉得,想着岳母开的卤味铺,自己作为养殖场老大的儿子还是很有竞争力的,不过主席说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他学家传本事的同时,也要好好念书了。
这么一来,将来他既能讨好岳母大人,又能讨好岳父大人,这是双赢的事。
看着儿子油盐不进的样子,闫老屠都绝望了,想着到底该用什么法子,把他儿子从错误的道路上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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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一个清美秀丽的姑娘站在图书馆的书架旁,微微斜倚着身子,看着拿着一本厚厚的外语名著翻阅的凌国栋,忍不住小声感叹,脸颊上微微带点羞红。
“芝琦,看什么呢!”
林芝琦正失神的时候,身后突然冒出个人影,伸手朝她的右肩一拍,把她吓了一大跳。
“那不是英语系大三的才子兼系草吗?比起咱们系的男同胞,果然赏心悦目。”后头来的姑娘顺着她刚刚失神的方向看了过去,见坐在那边的男子,了然地说道。
“只可惜名草有主,咱们再稀罕也没用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