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太子有点穷 第69节(2 / 4)
成了?栾昇得了孟岚首肯,比打了一场胜仗都要高兴,他下意识地想再重复一遍,又怕孟岚反悔,急忙道:“那我让人送来换洗衣物,这几日晚上,我就好好在此,守着你与女儿了。”
孟岚连连应下:“你让人送吧,我进屋去给咱们再多铺一层被褥,这段日子正是北地最冷的时候,就算有地龙也抵抗不住。”
咱们?被褥?
栾昇一下子就抓住了关键语句,如果没听错的话,就是他想的那样吧,时隔两年,他终于能够再与自家娘子同床共枕了!
尽管心里激动地突突直跳,可栾昇怕吓到孟岚,还得辛苦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行,你小心着手。”
待孟岚款步入了内室,栾昇才敢肆无忌惮地露出笑容来。
他急忙将守在屋外的侍从叫进来,嘱咐侍从速速去把自己的换洗衣物送来小院。
侍从听了这话,也为两位主子高兴,没想到陛下因祸得福,竟然因为乌古斯而重新靠近了娘娘的心,如今都能住在一起了!他大声地应了句:“好嘞!”便立即要去隔壁院里拿。
栾昇搓搓手,心中已经迫不及待起来。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霄鸾夜里是在自己的摇摇床里睡的,那就表明了,这几日夜里,床榻上只有娘子和自己!他说不定能趁着这东风,吃上一块小小的香肉。
侍从去得快来得也快,特意给栾昇带了几身显身材高大的里衣,带来的外衫也极为挺括,能使栾昇原本就颀长挺拔的身姿更加健硕。
栾昇很满意,特地告诉侍从道:“明日待我问过娘娘,好好赏赏你。”
闻言,侍从眼睛都亮了。
谁人不知,皇帝哪里都好,就是太过节俭,也几乎从不赏赐什么给下人。
为何是几乎呢,因为禁军首领王统领还是一名正兵时,就曾受过皇帝的赏赐,王统领引以为傲,日日都要同人炫耀一番。
所以尽管这赏赐还未到手里,侍从已经开始雀跃期待。
栾昇又将几件里衣来回对比了一下,决定要穿那件暗红的,他人生的白,反而能压得住红,届时红烛帐暖,被翻红浪,不是恰恰应了这衣裳的颜色?
不过栾昇还是觉得这里衣有些小的缺陷:“快些拿熏香来,将朕的这衣袍全都熏上一熏,不用熏太重,重了岚儿不喜。”
衣衫上没什么味道,可栾昇记得,孟岚说过喜欢他身上的松木香,他势必要在这些地方上做到尽善尽美,一举成功,不再独守空床。
待侍从又急急忙忙取了熏香来熏衣衫,还给栾昇重新束了发后,栾昇总算满意了。
看着镜中打扮一新的自己,栾昇洋洋自得,遣散众人,昂首挺胸朝里屋去了。
在他收拾打扮时,孟岚已经沐浴完了,正坐在榻上,一缕缕通着她长及腰际的青丝。
她稍稍养回来了些,没有之前那么瘦弱,只是也还是纤细,比做姑娘时还要娇弱些。
栾昇在门口瞧着自家娘子的雪肌乌发,还有隐藏在雪白里衣下的纤细腰线,不由得血气翻滚,目眦欲裂。
两年了,两年了,谁知道他这两年过的是什么日子,肉吃的正香时被人扯了盘子,这不是把他往绝路上逼吗?
还好,他又把香肉揣手里了,这次他一定要好好护着这盘香肉,绝对不能再放开。
孟岚见他进来,也怔愣了一下。
老实说,孟岚当初决定同栾昇提亲,招他为婿,主要还是图他的脸长得好。
眉似刀锋,眼若星辰,平时虽然不怎么把那双凤眸睁开,总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可当他含着笑凝视自己时,仿佛有星光从他的眼中滑落,滑过他英挺的鼻梁和刀削般的下颔,落进了自己的心中。
美色惑人,男色也是如此。更别说栾昇如今经历了几场战役,身上的肌肉更加紧实,一块一块的,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返回顶部↑
孟岚连连应下:“你让人送吧,我进屋去给咱们再多铺一层被褥,这段日子正是北地最冷的时候,就算有地龙也抵抗不住。”
咱们?被褥?
栾昇一下子就抓住了关键语句,如果没听错的话,就是他想的那样吧,时隔两年,他终于能够再与自家娘子同床共枕了!
尽管心里激动地突突直跳,可栾昇怕吓到孟岚,还得辛苦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行,你小心着手。”
待孟岚款步入了内室,栾昇才敢肆无忌惮地露出笑容来。
他急忙将守在屋外的侍从叫进来,嘱咐侍从速速去把自己的换洗衣物送来小院。
侍从听了这话,也为两位主子高兴,没想到陛下因祸得福,竟然因为乌古斯而重新靠近了娘娘的心,如今都能住在一起了!他大声地应了句:“好嘞!”便立即要去隔壁院里拿。
栾昇搓搓手,心中已经迫不及待起来。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霄鸾夜里是在自己的摇摇床里睡的,那就表明了,这几日夜里,床榻上只有娘子和自己!他说不定能趁着这东风,吃上一块小小的香肉。
侍从去得快来得也快,特意给栾昇带了几身显身材高大的里衣,带来的外衫也极为挺括,能使栾昇原本就颀长挺拔的身姿更加健硕。
栾昇很满意,特地告诉侍从道:“明日待我问过娘娘,好好赏赏你。”
闻言,侍从眼睛都亮了。
谁人不知,皇帝哪里都好,就是太过节俭,也几乎从不赏赐什么给下人。
为何是几乎呢,因为禁军首领王统领还是一名正兵时,就曾受过皇帝的赏赐,王统领引以为傲,日日都要同人炫耀一番。
所以尽管这赏赐还未到手里,侍从已经开始雀跃期待。
栾昇又将几件里衣来回对比了一下,决定要穿那件暗红的,他人生的白,反而能压得住红,届时红烛帐暖,被翻红浪,不是恰恰应了这衣裳的颜色?
不过栾昇还是觉得这里衣有些小的缺陷:“快些拿熏香来,将朕的这衣袍全都熏上一熏,不用熏太重,重了岚儿不喜。”
衣衫上没什么味道,可栾昇记得,孟岚说过喜欢他身上的松木香,他势必要在这些地方上做到尽善尽美,一举成功,不再独守空床。
待侍从又急急忙忙取了熏香来熏衣衫,还给栾昇重新束了发后,栾昇总算满意了。
看着镜中打扮一新的自己,栾昇洋洋自得,遣散众人,昂首挺胸朝里屋去了。
在他收拾打扮时,孟岚已经沐浴完了,正坐在榻上,一缕缕通着她长及腰际的青丝。
她稍稍养回来了些,没有之前那么瘦弱,只是也还是纤细,比做姑娘时还要娇弱些。
栾昇在门口瞧着自家娘子的雪肌乌发,还有隐藏在雪白里衣下的纤细腰线,不由得血气翻滚,目眦欲裂。
两年了,两年了,谁知道他这两年过的是什么日子,肉吃的正香时被人扯了盘子,这不是把他往绝路上逼吗?
还好,他又把香肉揣手里了,这次他一定要好好护着这盘香肉,绝对不能再放开。
孟岚见他进来,也怔愣了一下。
老实说,孟岚当初决定同栾昇提亲,招他为婿,主要还是图他的脸长得好。
眉似刀锋,眼若星辰,平时虽然不怎么把那双凤眸睁开,总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可当他含着笑凝视自己时,仿佛有星光从他的眼中滑落,滑过他英挺的鼻梁和刀削般的下颔,落进了自己的心中。
美色惑人,男色也是如此。更别说栾昇如今经历了几场战役,身上的肌肉更加紧实,一块一块的,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