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1)(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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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她的印象里,好书都是又厚又重的,整个书肆就属《女训》和《女诫》最厚实,所以她才挑给常淑,谁成想,碰到了常淑的逆鳞。
  亦小白:
  你不哄哄?
  慕轻尘诚然道:哄还是要哄的。
  于是乎,她鞋尖一拐,去寻了家食肆,买了一份鱼炙。
  这几日相处下来,她发现常淑很爱吃鱼炙,理由是不会太腻。
  回来时,常淑正坐在院子里的竹棚下乘凉,竹架之间攀满爬山虎,疏朗的阳光将叶子照得透绿,叶脉隐隐可见。
  慕轻尘把食盒搁在桌案前,跪坐于常淑对案,掀开盒盖,释放鱼炙的肉香。
  吃吧。
  常淑很是孩子气,用桃花扇遮住眼,不愿瞧她。
  慕轻尘无奈,嘱初月姑姑拿两副竹筷来,言罢才将食盘挨个捧到常淑手边,再次重复道:吃吧。
  她嗓音低醇,像是轻叹。
  本宫不吃!
  若是不吃,晚上要饿肚子。
  饿着就饿着,反正你嫌弃本宫。
  我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姑,哪有资格嫌弃别人呀。
  慕轻尘答非所问:这顿饭不一样,你多少要吃点。
  常淑移下扇子,露出黑溜溜的眼珠,仔细端详鱼炙,和以往的并无差别,白白的卷卷的,边缘有淡淡的焦黑:骗子,明明没有不一样。
  它意义特殊。
  常淑被她唬住了,乖乖巧巧地坐正身子,静待下文。
  却见慕轻尘不再开口。
  她没忍住,追问道:什么意义?
  它是
  散伙饭!!
  慕轻尘已经向驿长打听过这些年的迁宫路线。一出城,便是孟河,为确保华帝的安全,金吾卫都尉一直主张沿河道行进。一来视野开阔,能以防埋伏,二来,便于饮水和休息。
  她在牛头村总爱去河边捕鱼,因此熟悉水性,届时她会假装失足落水,被河水冲到下游,然后让塔珊提前安排好人接应她。
  之后她找个地方躲上一段时间,等到塔珊和她父王启程回突厥那日,再与之会和。
  夜。亥时三刻。驿站后院。水井旁。
  慕轻尘撩开衣摆,坐在井沿边,将此计划一一说与塔珊听。
  塔珊感动得几乎掉下眼泪,睫毛闪动道:轻尘,想不到你为了和我在一起,甘愿冒这等险,吃这等苦。我以月亮女神的名义起誓,我会一辈子爱护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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