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美人是吃货!(美食) 第114节(3 / 4)
第100章 酒意
蟹肉本就极鲜极美, 小口品之,敢尝出蟹肉丝丝入扣的柔滑感,若是能一次性吃下一大口, 那便当真是有口福了。
李俨和李承允便是这样的有口福之人。
但不同的是, 李承允吃完了一只大闸蟹后, 便记住了剥蟹的步骤, 他按照苏心禾的法子, 用腰圆锤叩击螃蟹的身子, “我来帮你剥一只。”
见李承允依葫芦画瓢地为她剥蟹壳, 苏心禾便笑着点头,她一点也不着急,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动手。
李承允手劲大, 没有控制好力道, 一锤子敲下去,差点儿把整个螃蟹都敲裂了, 苏心禾连忙出声提醒,他才勉强放下了腰圆锤, 改为用手剥。
李俨已经吃完了碗里的螃蟹, 也不知是不是不想被儿子比下去, 便绷着脸,又夹起了一只螃蟹, 自告奋勇地对叶朝云道:“蟹钳尖利, 还是我帮你罢。”
叶朝云颇为意外地瞧了他一眼, 没吭声,算是接受了这份的安排。
父子俩都不太熟悉剥蟹的手法, 又不大习惯这般精细的活儿,一个比一个笨拙, 遇上螃蟹的钳子,更是头疼,恨不能掏出宝剑,一剑将这硬东西劈开!他们剥一只蟹的时间,几乎要花旁人三倍的时间,但桌上却没人敢笑,全都憋得辛苦。
李信虽然不能吃蟹,却也被这轻松的氛围感染,他唇角微扬,端起手边的黄酒抿了一口,这微微的灼意,也让他觉得胃腹温暖,浑身舒坦。
半个多月时辰后,众人酒足饭饱,李俨今日高兴,也喝得多了些,竟当着儿女的面,主动拉起了叶朝云的手,叶朝云嗔怪一声,却没有甩开,李信和李承允要送他们回去,叶朝云却道:“你们已辛苦了一日,让承韬送吧。” 于是,李承韬便上前扶了李俨,其他人等二老离开之后,便各自散了。李信沿着中庭往回走,秋风习习,凉意渐深,他下意识抬头,驻足眺望,深邃的苍穹中,挂着一轮新月,月色如玉,被薄云遮了一半,或明或暗,一如多年前的江南。
那时候,每到夏日,母亲便喜欢带着他在院子里乘凉,院子里种了不少花草,夜风轻轻一吹,便芬芳扑鼻。
年幼的李信,最爱缠着母亲讲故事。
母亲虽然极少出门,但故事却好似总也讲不完,从江南的水乡轶事,能讲到北疆的古老传说,从大宣的悠久历史,能辗转谈到邑南瓦落的发迹崛起……李信觉得,母亲便是这世上最聪慧、美丽的女子。
但所有的故事中,他最喜欢听的,便是父亲南征北战的故事。
母亲总对他说,人生在世,总有些事身不由己,父亲在外征战,为的是国泰民安,他们应该以此为傲。
所以,李信自小便对军人充满了向往,总想着能快些长大,好像父亲一样上阵杀敌,为国征战,但起初,他并不知道军人是什么样的,直到见到了韩忠。
韩忠是李俨麾下一员猛将,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来看一看他们母子,送些补给。
韩忠的面容,他已经记不太清了,却对那高大的身躯和有力的臂膀印象深刻。
韩忠总能轻而易举地将他拎上肩头,又会耍剑舞刀给他看,就连李信的马步,都是韩忠教的。
那时的李信想着,韩叔都这么厉害?那我父亲岂不是更加厉害?
于是,他越发喜欢韩忠,也更加期盼父亲有朝一日,能真的来接他。
只可惜,父亲来接他之时,韩忠因临州之乱战死沙场,母亲一病不起之后,也没了。
李信失去了原有的一切,到了一个新的家,但这个家,对他而言却无比陌生。
没有人欢迎他的到来,更没有人与他说话。
他不喜欢李承允,正如李承允不喜欢他那样。
李信第一次见李承允时,对方虽然年纪尚小,却老成持重,气度不凡,一身锦衣玉袍,已有惊人之姿。
而与李承允比起来,李信不过是个乡野里滚大的孩子,李承允犹如天上星,拥有不可企及的一切;李信犹如脚底泥,几乎一无所有,就连出身都要被人诟病。
这种差别深深刺激了李信的心,以至于在后来的十几年来,他对李承允奋起直追,文韬武略都不愿落了下乘,少年的后半程,几乎在孤独和比较中度过,即便父亲对他再好,也无法弥补他心中空缺的那一块。
直到他长大成人,真的上了战场,浴血百次之后,才明白,这世间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返回顶部↑
蟹肉本就极鲜极美, 小口品之,敢尝出蟹肉丝丝入扣的柔滑感,若是能一次性吃下一大口, 那便当真是有口福了。
李俨和李承允便是这样的有口福之人。
但不同的是, 李承允吃完了一只大闸蟹后, 便记住了剥蟹的步骤, 他按照苏心禾的法子, 用腰圆锤叩击螃蟹的身子, “我来帮你剥一只。”
见李承允依葫芦画瓢地为她剥蟹壳, 苏心禾便笑着点头,她一点也不着急,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动手。
李承允手劲大, 没有控制好力道, 一锤子敲下去,差点儿把整个螃蟹都敲裂了, 苏心禾连忙出声提醒,他才勉强放下了腰圆锤, 改为用手剥。
李俨已经吃完了碗里的螃蟹, 也不知是不是不想被儿子比下去, 便绷着脸,又夹起了一只螃蟹, 自告奋勇地对叶朝云道:“蟹钳尖利, 还是我帮你罢。”
叶朝云颇为意外地瞧了他一眼, 没吭声,算是接受了这份的安排。
父子俩都不太熟悉剥蟹的手法, 又不大习惯这般精细的活儿,一个比一个笨拙, 遇上螃蟹的钳子,更是头疼,恨不能掏出宝剑,一剑将这硬东西劈开!他们剥一只蟹的时间,几乎要花旁人三倍的时间,但桌上却没人敢笑,全都憋得辛苦。
李信虽然不能吃蟹,却也被这轻松的氛围感染,他唇角微扬,端起手边的黄酒抿了一口,这微微的灼意,也让他觉得胃腹温暖,浑身舒坦。
半个多月时辰后,众人酒足饭饱,李俨今日高兴,也喝得多了些,竟当着儿女的面,主动拉起了叶朝云的手,叶朝云嗔怪一声,却没有甩开,李信和李承允要送他们回去,叶朝云却道:“你们已辛苦了一日,让承韬送吧。” 于是,李承韬便上前扶了李俨,其他人等二老离开之后,便各自散了。李信沿着中庭往回走,秋风习习,凉意渐深,他下意识抬头,驻足眺望,深邃的苍穹中,挂着一轮新月,月色如玉,被薄云遮了一半,或明或暗,一如多年前的江南。
那时候,每到夏日,母亲便喜欢带着他在院子里乘凉,院子里种了不少花草,夜风轻轻一吹,便芬芳扑鼻。
年幼的李信,最爱缠着母亲讲故事。
母亲虽然极少出门,但故事却好似总也讲不完,从江南的水乡轶事,能讲到北疆的古老传说,从大宣的悠久历史,能辗转谈到邑南瓦落的发迹崛起……李信觉得,母亲便是这世上最聪慧、美丽的女子。
但所有的故事中,他最喜欢听的,便是父亲南征北战的故事。
母亲总对他说,人生在世,总有些事身不由己,父亲在外征战,为的是国泰民安,他们应该以此为傲。
所以,李信自小便对军人充满了向往,总想着能快些长大,好像父亲一样上阵杀敌,为国征战,但起初,他并不知道军人是什么样的,直到见到了韩忠。
韩忠是李俨麾下一员猛将,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来看一看他们母子,送些补给。
韩忠的面容,他已经记不太清了,却对那高大的身躯和有力的臂膀印象深刻。
韩忠总能轻而易举地将他拎上肩头,又会耍剑舞刀给他看,就连李信的马步,都是韩忠教的。
那时的李信想着,韩叔都这么厉害?那我父亲岂不是更加厉害?
于是,他越发喜欢韩忠,也更加期盼父亲有朝一日,能真的来接他。
只可惜,父亲来接他之时,韩忠因临州之乱战死沙场,母亲一病不起之后,也没了。
李信失去了原有的一切,到了一个新的家,但这个家,对他而言却无比陌生。
没有人欢迎他的到来,更没有人与他说话。
他不喜欢李承允,正如李承允不喜欢他那样。
李信第一次见李承允时,对方虽然年纪尚小,却老成持重,气度不凡,一身锦衣玉袍,已有惊人之姿。
而与李承允比起来,李信不过是个乡野里滚大的孩子,李承允犹如天上星,拥有不可企及的一切;李信犹如脚底泥,几乎一无所有,就连出身都要被人诟病。
这种差别深深刺激了李信的心,以至于在后来的十几年来,他对李承允奋起直追,文韬武略都不愿落了下乘,少年的后半程,几乎在孤独和比较中度过,即便父亲对他再好,也无法弥补他心中空缺的那一块。
直到他长大成人,真的上了战场,浴血百次之后,才明白,这世间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