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正式入籍(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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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闻声转头,是锦辉。
  他左下的衣摆有些烂,如果衣服不是黑色的,应该是焦黑一片。看来他也是惊险万分的避开了那臭矮变态的连环雷击。
  他朝自己快步走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竹罐。
  「这是止血的药粉,也有消炎的作用。」
  「噢,非常谢谢你。」黎明伸手接过小竹罐,因为方才一直用手压伤口,所以已经乾掉的血,让手有点黏。
  「走廊出去应该有房间。」
  「嗯,谢谢。」
  锦辉对她点点头,便快步离开。
  这好像是她来狼群后,第一次有狼叫她的名字。是因为狼王刚刚已认可她,接纳她入群?
  她打开腰包,小九迫不及待的鑽出来,本来张开的鸟嘴一看见黎明疲累不堪的脸,和血染的脖颈,便识相的闭上。
  「我去找休息的地方,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
  「嗯。」
  小九拍拍翅膀,一下就飞得看不见踪影。
  黎明走到一棵柱子旁,坐了下来,将竹罐举到伤口旁,撒上药粉,脑中重新整理刚才爆发的全武行。
  儘管歷史细节忘得差不多,但她猜得没错,清晏是条修行千年的锦鲤,歷经种种艰难,才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越过龙门,成为龙。
  一般来说,撇开仙人所化,神兽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天地所生,寿命与天地同极,像她的式神凤凰玄九;另一个,就像清晏和他的妻子,在天时地利灵合的机缘下,有悟性且进而修行成精。
  但是这种修来的也有再细分,一个是走正道修,极慢,歷劫多,可一但修成就不会轻易丧失法力;一个是修旁道,比较快,歷劫少,缺点是必须不断修持,才能维持晋升后的法力。
  而看来清晏是修旁道,才会把大部分的力量融注成龙珠戴在身上,便于修持,也难怪被恪天骗走龙珠后,会大失法力,直接被打回原形。
  不过,换作是自己,在这种不安全的乱世,也会选择修时间比较短的旁道。
  而那个恪天,有点超乎她预期的变态,不单是好色和心理上的变态,还有施法和武功上的变态。
  先丢开他搞出分离心脏而肉躯损毁,也不会死亡的禁术,毕竟就算是这样,背上被利剑开了一条那么长的口子,也是照样会喷血、疼痛无比,可他居然还能和清晏激战好几回合,也没能让对方看到破绽或佔到便宜。
  再者,他居然能够连续使出这么猛烈且大量的雷击,就算不负伤,这也够惊人了。雷术堪称是杀伤力最大最强的杀伐之术,专门用来对付难搞棘手的生灵。雷术可以借自然之力而加之召唤,或是施术者透过媒介,诸如法器,来转换自身的法力灵力,成为雷电加以使用。前者最省力,后者考验施术者的技巧和修练的等级。
  如果程度不到或等级不够,强行召雷会反弹殃及施术者,所以是极度危险又高难度的术。连她自己目前召雷的次数,两根指头就数完了,而且规模、强度、持续力,都没有恪天刚那串雷电这么变态。
  一道雷能劈准目标就很屌了,这丑色矮居然能把雷电当鞭炮放似的,连环爆!
  思绪一理到这里,她忍不住回想,自己怒挥法杖把恪天瞬切成三块的行为。
  她低头,看着自己摊开的双手,满手乾掉的血跡。
  觉得刚才那样的自己,好像屠夫,好像膾子手,恐怕刽子手都比自己好,因为他一刀下去让人身首异处,可她一杖下去,人是变三块的,而且还没算尽两条被切成四段手臂,因为手臂长,因此从腰部切过去那一刀,也会把前臂削掉。
  所以她刚才是把他削成五块才对。
  这应该就叫碎尸万段,一点也不为过,性骚扰很讨厌很欠揍很欠阉没错,走入魔道的人其实也不用多少怜悯,他自找的,恪天也没死,想来刚那种情况他也不会残障,但是,就因为一句「每晚乖乖伺候就饶你不死」,就这样盛怒地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削成五块。
  跟狼群挖心剥皮比起来,自己真的也没比较仁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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