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128节(3 / 4)
温明心那小勺子搅了搅小杯子里的咖啡,喝了一口,觉得太苦了,又倒了几勺糖才勉强能入口,“你说我来茶楼,就该喝茶水,尝什么咖啡……你说得对,小妹现在的境界,文静拍马也追不上了。”
两姐妹相视而笑,互相握着手很感慨,她们几个姐妹这一路走的都不容易,多苦自己知道,多难彼此能共情。
好在现在,都很好。
送别温明心时,温明曦很不舍,手里拿着温明心买给小鱼儿的文具,“小鱼儿见不到你肯定不开心,你以后来,记得去我家住啊。”
温明心笑说,“怎么现在你比我以前还爱哭了,我现在是经理,几个月就要来一次,咱有的是机会见面,咱家里啊,准是我和你见得最多!”
沪市是繁华,但很多小商品,都没有羊城这边来得多,还有港城那边进来的,种类也齐全,采购回去,都特好卖。
夜里回到家里,小鱼儿捧着温明心送的礼物,叹了口气,有一点点伤心,见不到比妈妈还温柔的三姨姨,有一点点想她。
小姨姨每次和她闹,大姨姨说话小鱼儿想捂耳朵,三姨姨超好,三姨姨说话跟风儿一样温柔。
小鱼儿哒哒哒搬了张凳子挪到墙边,拿起挂在墙上的电话,向妈妈问了三姨姨住的招待所的电话,“喂,我找我三姨姨。”
“什么?她叫温明心,我妈妈的名字,后面一个字不一样,哦,哪个心啊,我也不知道哪个,你等等,我喊我妈妈。”
在温明曦的帮助下,小鱼儿总算和温明心通到电话,一接起来就撒娇说,“三姨姨你怎么不来看我,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啊!”
“你不来见我,都多久了,我都一年级了,长大了,我怕你下次来就不认识我了。”
“我有好好吃饭啊,我吃很多,但是我长太快,你会不会不认得我了,那我长慢一点好了。”
越说越伤心的样子,温明曦站在一旁防止她摔下,听得既感动又有些无语,也不知道小鱼儿这些是从哪里学的。
真是……好可爱啊。
温明心送了小鱼儿一整套的文具,有铁皮的铅笔盒,一盒中华铅笔,还有一个帆布做的小书包。
小鱼儿已经有一个铅笔盒了,开学的时候妈妈买给她的,不过这样的话,她就有两个了,一天换一个!别人都没有。
一想到就开心,小鱼儿抽出两支铅笔,蹬蹬蹬跑去让爸爸帮忙,“爸爸给我削给我削!”
韩羡骁一把把她抱起来扛在肩头,作势要打她,“既然你都让我削你了,我就不能不削了!”
爸爸真坏!小鱼儿赶紧和妈妈喊救命,“妈妈救我救我!”
*
国庆后,是温明曦和出版社约好的面试的日子。
为了给对方留个好印象,温明曦特意捯饬了一番,穿的是刚来羊城时在洋行买的另一条蓝色连衣裙,和嫩黄色那条不同,这条更端庄正式一点。
羊城的十月和金城不一样,春天的衣服刚好也能穿。
韩羡骁送完女儿去上学回来,坐在餐桌边吃早餐,看着还在照镜子的媳妇儿,“得了,又不是去相亲,差不多得了。”
温明曦回头瞥了他一眼,继续扎头发,扎起来利落一点,像个职场人士,“你不懂,这叫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很重要,面试就是求眼缘,眼缘合得来,差不多条件肯定选那个顺眼的。”
“你不用这样也顺眼。”韩羡骁自说自话,“别人上班还都穿工装呢,你时髦死了!华侨女儿一样。”
时髦这个词,也是跟温明曦学的。
温明曦走过去,韩羡骁顺手把手里的包子递到她嘴边,温明曦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你这思想,还停留在金城那时候,你去羊城街上看看,小姑娘都是这么穿的,花花绿绿的,多好看哪。”
韩羡骁又拿了个包子分着吃,无语道,“小姑娘有什么好,你要再小姑娘点,我成什么了,成犯罪分子了?” ↑返回顶部↑
两姐妹相视而笑,互相握着手很感慨,她们几个姐妹这一路走的都不容易,多苦自己知道,多难彼此能共情。
好在现在,都很好。
送别温明心时,温明曦很不舍,手里拿着温明心买给小鱼儿的文具,“小鱼儿见不到你肯定不开心,你以后来,记得去我家住啊。”
温明心笑说,“怎么现在你比我以前还爱哭了,我现在是经理,几个月就要来一次,咱有的是机会见面,咱家里啊,准是我和你见得最多!”
沪市是繁华,但很多小商品,都没有羊城这边来得多,还有港城那边进来的,种类也齐全,采购回去,都特好卖。
夜里回到家里,小鱼儿捧着温明心送的礼物,叹了口气,有一点点伤心,见不到比妈妈还温柔的三姨姨,有一点点想她。
小姨姨每次和她闹,大姨姨说话小鱼儿想捂耳朵,三姨姨超好,三姨姨说话跟风儿一样温柔。
小鱼儿哒哒哒搬了张凳子挪到墙边,拿起挂在墙上的电话,向妈妈问了三姨姨住的招待所的电话,“喂,我找我三姨姨。”
“什么?她叫温明心,我妈妈的名字,后面一个字不一样,哦,哪个心啊,我也不知道哪个,你等等,我喊我妈妈。”
在温明曦的帮助下,小鱼儿总算和温明心通到电话,一接起来就撒娇说,“三姨姨你怎么不来看我,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啊!”
“你不来见我,都多久了,我都一年级了,长大了,我怕你下次来就不认识我了。”
“我有好好吃饭啊,我吃很多,但是我长太快,你会不会不认得我了,那我长慢一点好了。”
越说越伤心的样子,温明曦站在一旁防止她摔下,听得既感动又有些无语,也不知道小鱼儿这些是从哪里学的。
真是……好可爱啊。
温明心送了小鱼儿一整套的文具,有铁皮的铅笔盒,一盒中华铅笔,还有一个帆布做的小书包。
小鱼儿已经有一个铅笔盒了,开学的时候妈妈买给她的,不过这样的话,她就有两个了,一天换一个!别人都没有。
一想到就开心,小鱼儿抽出两支铅笔,蹬蹬蹬跑去让爸爸帮忙,“爸爸给我削给我削!”
韩羡骁一把把她抱起来扛在肩头,作势要打她,“既然你都让我削你了,我就不能不削了!”
爸爸真坏!小鱼儿赶紧和妈妈喊救命,“妈妈救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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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后,是温明曦和出版社约好的面试的日子。
为了给对方留个好印象,温明曦特意捯饬了一番,穿的是刚来羊城时在洋行买的另一条蓝色连衣裙,和嫩黄色那条不同,这条更端庄正式一点。
羊城的十月和金城不一样,春天的衣服刚好也能穿。
韩羡骁送完女儿去上学回来,坐在餐桌边吃早餐,看着还在照镜子的媳妇儿,“得了,又不是去相亲,差不多得了。”
温明曦回头瞥了他一眼,继续扎头发,扎起来利落一点,像个职场人士,“你不懂,这叫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很重要,面试就是求眼缘,眼缘合得来,差不多条件肯定选那个顺眼的。”
“你不用这样也顺眼。”韩羡骁自说自话,“别人上班还都穿工装呢,你时髦死了!华侨女儿一样。”
时髦这个词,也是跟温明曦学的。
温明曦走过去,韩羡骁顺手把手里的包子递到她嘴边,温明曦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你这思想,还停留在金城那时候,你去羊城街上看看,小姑娘都是这么穿的,花花绿绿的,多好看哪。”
韩羡骁又拿了个包子分着吃,无语道,“小姑娘有什么好,你要再小姑娘点,我成什么了,成犯罪分子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