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杯 第1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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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学哲学的?”
  “哲学是世界观,方法论。”他又咬了一口鸡腿,“这并不影响我以后做什么,只会有帮助。”
  嗯,确实不影响。有钱有闲,没有负担的人生做什么都可以。
  值得一提的是,姜默吃东西看起来很香,很香……沈朝文看他津津有味地啃鸡腿,最后成功地把自己看饿了。
  吃完饭,他送姜默出去等车。
  临上车前,沈朝文偷瞄姜默半天,还是没忍住,上手拍了拍他衣服上的猫毛……这衣服应该也挺贵的。
  姜默顺着他的动作去看自己的肩,语气平淡:“嗯,小猫咪的毛。”
  看着太难受了……沈朝文手完全停不下来,又帮他拈了几根毛,心说下次见面我必须送他一个粘毛器。
  没一会儿,车到了。沈朝文轻轻推他一下:“行了哥,走吧,下次见。”
  姜默听他叫了这么一声,十分受用,抱着书看他半晌,乐了会儿,丢下一句放假记得来找我,很高兴地上车了。
  来一趟,借了书,吃了个食堂……走了。
  车没影了。沈朝文慢慢往回走,走到回宿舍和去食堂的分岔路上时,他脑中突然开始自动播放姜默吃鸡腿的画面……
  最后他第三次走回食堂,给自己买了两个鸡腿。
  放假那天,沈朝文给姜默发了短信,说自己可以过去,帮忙守夜观测昙花的开花情况。对方很快就回复过来:“很好,赶紧过来!!”
  两个感叹号,看起来很急切。
  到他家的时候才发现,他家里有别的客人。
  听那动静,好像不止一个。
  看他走进院子,有个男人热情地跑过来自我介绍:“弟弟,嗨!我叫唐李。”
  你谁,谁是你弟。沈朝文内心狂翻白眼,对他点了点头,面上没什么反应。
  结果唐李的下一句话是:“你那天晚上喝醉了抱着姜默大腿不放,还是我把你拉开的!你喝醉了真好玩啊!”
  沈朝文:“……”有时候讨厌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
  姜默家确实有很多人,七八个男男女女,他们正挤在一楼的酒柜前说着什么,还有人在抽烟。
  “他不在吗?”沈朝文问。
  “搬器材去了,要拍他的花嘛。”
  看个花而已,叫来这么多人。
  沈朝文看了看客厅里那些人,摇头:“他还跟我说,邀请过很多人来看,但是没有人愿意来。”
  “一开始确实没人愿意来,然后姜默不信邪,说他会开一瓶很好的红酒。”唐李摊手,“这一招很有用,大家都来了。人啊,就是这么现实!”
  姜默的朋友随他,自来熟,健谈。
  “是很贵的酒吗?”
  唐李笑:“嗯,跟他一样大了,一瓶霞多丽。不仅贵,还很有意义,是姜默成年的时候,他那位pen pal送给他的。 ”语气戏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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