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9)(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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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里森挑剔地打量了一会这个英俊程度不输自己的男人,说:没有,但我没见过你,你不是镇里人吧?
  我在进行公路旅行,要去华盛顿,车抛锚了,现在急需一笔钱。男人三言两语将情况概括清楚,没有要求正好,我现在就能上班。
  好吧,本来我打算叫乔帮忙,但既然你愿意来打工罗森!打电话给那小子,让他去和女朋友约会吧,一会不用来了。哈里森扔给青年一件围裙,过来签个字登记下,你叫什么名字?
  mate。
  什么东西?火柴?哈里森以为自己听错了,还有人叫这种名字?
  你叫我马龙就行。青年积极地帮他把招聘板送到后厨,顺便着手拿走了哈里森手里的合同,刷刷两笔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我们那起名比较随意。
  呃,冒昧问下,你是哪里人?
  哥谭。
  哈里森看着他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你别那样看我,老板,我可是个守法良民,又不是所有哥谭人都是罪犯。
  这倒也是。哈里森心想。就算对方是个犯罪分子,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小镇应聘临时工图什么?图他家汉堡好吃吗?
  想到这里他放松下来,招呼其他几位店员过来收拾桌椅准备迎接客人。
  前面说过,马龙是个罕见的英俊的小伙子,而且他格外健谈,动作麻利但嘴上不停,没一会功夫店员们已经了解他在什么地方上大学、喜欢吃什么、之前旅游去过哪里、平时有什么打发时间的爱好等等。他飞一样地融进了这个其实相对排外的小镇,尤其是店员玛丽,每次听到马龙的旅游经历都眼神闪亮哈里森知道她一直想要去大城市,只是因为家里没钱才留下打工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几年。
  哈里森嘴上什么都没说,心里酸溜溜的,以前玛丽和他关系最好,但今天女孩一眼都没往他这边看。
  这不是马龙的错,哈里森知道这点,但他就是看他不顺眼。
  现在我才是老板。
  他心想。
  老板指挥员工有什么错?
  马龙!你去后厨帮忙!
  一般新员工不会进后厨,不过玛丽是前台招待员,这样他就能把他们两个分开了。
  马龙没有异议,他迈着轻快的步伐系好了围裙走进厨房,快餐店食物烹饪没什么门槛,他很快掌握了炸薯条的精髓,站在油锅旁忙碌起来。玛丽看起来不太高兴,不停地回头看男人在干什么,但也没加以反驳。
  哈里森心情逐渐好转。
  过了一会,今天傍晚第一个客人前来光顾了。他是个只到哈里森腰那么高的小男孩,年纪不大但脾气很大,看人的眼神带着傲慢,一看就是大城市的孩子,玛丽扬起营业式笑容问他点什么餐。
  一包薯条。男孩显得有些不耐烦,扔下零钱后他在餐厅里环顾两圈,没有发现目标,你们看见一个大约这么高,黑发蓝眼睛的男人吗?
  没有。玛丽低头下单,心不在焉地说,黑发男人在这边很常见,马龙就是黑发。
  男孩问:马龙是谁?
  我的朋友。罗森?帮我带下班,我要去隔壁买瓶百利甜。
  你不是不喝酒吗?
  玛丽:没错,但今天晚上我会和马龙约会,他说他喜欢喝百利甜。
  店员罗森嘟嘟囔囔地走过来接班。点餐过程中被他们谈论的马龙将刚出锅的薯条装进袋子递过来,男孩注意到他有双棕褐色的眼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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