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91节(3 / 4)
说是早饭,但其实都已经十点多了,基本上这顿早饭是连着午饭一起吃的。
莫炀上楼准备喊林疆疆,只见林疆疆已经收拾妥当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
“怎么?要出去?”莫炀问。
林疆疆点点头,早已梳洗妥当,又是帅气十足,他朝莫炀挑了一下眉:“你起那么早?”
“嗯,习惯了。”莫炀回答。
林疆疆这会儿出门的原因不言而喻,他笑笑说:“我走了。”
“嗯。”
莫炀又上了一层楼,推开林馥馥的房门,她果然还在呼呼大睡。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透过窗帘懒洋洋地洒进来些许。
莫炀走到床边坐下,他笑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脸,轻声道:“老婆,起床了。”
林馥馥睁开眼,眨了眨眼睛之后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懒腰伸完之后她又缩回了被子里,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几点了呀?”
“十点多了。”
“唔……不想起床诶。”
“要起床吃饭,乖,吃了再睡。”莫炀笑着摸了摸林馥馥的额,“你不能饿着,不然你肚子里的小家伙要抗议了。”
想到自己肚子里这个小家伙,林馥馥到底还是挣扎着起了床。
“帮我拿一下睡衣。”
莫炀闻言伸手将一旁凳子上放着的粉红色睡衣拿过来。
这种俗称睡衣的东西,几乎是大多烽市人必备的衣服,珊瑚绒夹棉,又厚又暖,最适合在家里的时候穿。林馥馥曾经一度非常排斥这种衣服,但她又不得不承认,每次休息日的时候在家,只有这类衣服穿在身上是最舒适的。
不一会儿林馥馥就套上了睡衣,穿上后圆圆滚滚的实在让人觉得可爱。
她刚睡醒,白白嫩嫩的脸颊上有些红晕,顺手拿了一根皮筋将披散下来的头发扎在头上弄成一个小包包。整个人身上洋溢着青春气息。
昨天晚上林馥馥看莫炀穿高中校服,自己也跃跃欲试,于是就把他的那套校服拿过来套在自己身上。她的高中校服早就被薛白梅整理了扔了,薛白梅说这种的没用的衣服留着也是占地方。
莫炀的校服实在太大了,让林馥馥有种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感觉,但她那么多年大变化也不大,在莫炀眼中似乎还是青春时代的她。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在自己的怀里坐着,不禁笑道:“怎么这么可爱?”
“哪里可爱啦?”林馥馥看了看自己这一身行头,“穿得像个熊一样的。”
可莫炀就是觉得她可爱地无可救药。
早饭过后莫炀和林馥馥在外面溜达,但出门的时候都已经正午了。
这些年这附近的街道建设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还是熟悉的模样。如果说变化最大的,应该是道路两旁的行道树。想当年这些树种下的时候还是细细的枝干,如今已成了一颗颗大树。树木的变化是让人最直接感受到的,但其实这些年大街小巷也都有过一轮翻新。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一起漫步在曾经上学时必经的那条路。
从家里到学校,步行只需要十分钟。
这一代是学区房,建设地十分不错,环境也优美。无论如何,居住在这里的确是非常好的选择。 ↑返回顶部↑
莫炀上楼准备喊林疆疆,只见林疆疆已经收拾妥当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
“怎么?要出去?”莫炀问。
林疆疆点点头,早已梳洗妥当,又是帅气十足,他朝莫炀挑了一下眉:“你起那么早?”
“嗯,习惯了。”莫炀回答。
林疆疆这会儿出门的原因不言而喻,他笑笑说:“我走了。”
“嗯。”
莫炀又上了一层楼,推开林馥馥的房门,她果然还在呼呼大睡。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透过窗帘懒洋洋地洒进来些许。
莫炀走到床边坐下,他笑着伸手摸了摸林馥馥的小脸,轻声道:“老婆,起床了。”
林馥馥睁开眼,眨了眨眼睛之后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懒腰伸完之后她又缩回了被子里,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几点了呀?”
“十点多了。”
“唔……不想起床诶。”
“要起床吃饭,乖,吃了再睡。”莫炀笑着摸了摸林馥馥的额,“你不能饿着,不然你肚子里的小家伙要抗议了。”
想到自己肚子里这个小家伙,林馥馥到底还是挣扎着起了床。
“帮我拿一下睡衣。”
莫炀闻言伸手将一旁凳子上放着的粉红色睡衣拿过来。
这种俗称睡衣的东西,几乎是大多烽市人必备的衣服,珊瑚绒夹棉,又厚又暖,最适合在家里的时候穿。林馥馥曾经一度非常排斥这种衣服,但她又不得不承认,每次休息日的时候在家,只有这类衣服穿在身上是最舒适的。
不一会儿林馥馥就套上了睡衣,穿上后圆圆滚滚的实在让人觉得可爱。
她刚睡醒,白白嫩嫩的脸颊上有些红晕,顺手拿了一根皮筋将披散下来的头发扎在头上弄成一个小包包。整个人身上洋溢着青春气息。
昨天晚上林馥馥看莫炀穿高中校服,自己也跃跃欲试,于是就把他的那套校服拿过来套在自己身上。她的高中校服早就被薛白梅整理了扔了,薛白梅说这种的没用的衣服留着也是占地方。
莫炀的校服实在太大了,让林馥馥有种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感觉,但她那么多年大变化也不大,在莫炀眼中似乎还是青春时代的她。
莫炀伸手将林馥馥揽在自己的怀里坐着,不禁笑道:“怎么这么可爱?”
“哪里可爱啦?”林馥馥看了看自己这一身行头,“穿得像个熊一样的。”
可莫炀就是觉得她可爱地无可救药。
早饭过后莫炀和林馥馥在外面溜达,但出门的时候都已经正午了。
这些年这附近的街道建设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还是熟悉的模样。如果说变化最大的,应该是道路两旁的行道树。想当年这些树种下的时候还是细细的枝干,如今已成了一颗颗大树。树木的变化是让人最直接感受到的,但其实这些年大街小巷也都有过一轮翻新。
莫炀牵着林馥馥的手一起漫步在曾经上学时必经的那条路。
从家里到学校,步行只需要十分钟。
这一代是学区房,建设地十分不错,环境也优美。无论如何,居住在这里的确是非常好的选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