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2 / 4)
她戴着手套在房间里翻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从向春枝的房间走出来,来到隔壁房间,一个穿灰色工作服、背上印着某某制衣厂字样的年轻女人,正在用电饭锅煮饭,看见房东领着两个警察走进来,不由得吓了一跳。
欧阳若朝她摆摆手,示意她不用紧张,接过她递来的凳子坐下后问她跟隔壁房间住的向春枝熟不熟。
年轻女人摇摇头,说:“不熟悉,只是偶尔在楼道里相遇时打过招呼。”
再问她:“知道那个女人做什么工作吗?平时有没有什么人来找过她?”
年轻女人说:“她好像没什么正式工作吧,整天都在这附近大街上闲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人来找过她。”
“前天早上,她退房离开时你知道吗?”欧阳若问。
年轻女人摇头说:“不知道。我白天要上班,一般很早就出门了,傍晚才下班。如果她是早上走的,那我应该不在家。”她把饭勺在电饭锅里搅一下,又说,“你们去问问另外一个租户,他们晚上才出去摆摊,一般白天都在家的。”
欧阳若向她道过谢,来到另一个租户家。
那一对中年夫妇已经吃过晚饭,扛着烧烤工具,正准备出门摆摊,欧阳若向他们道明来意。
这对夫妻回忆一下后,丈夫说:“那个女人吧,确实是前天早上离开的,是早上八九点钟,具体时间我记不大清楚。当时我正在走廊里穿羊肉串,看着她下的楼。”
“她走的时候,穿的什么衣服,是什么样的打扮,你还记得吗?”
那个男人摸摸被油烟熏黑的脸说:“当时……她好像穿着一件蓝色衣服,背上还背了一个包,对,是一个黑色背包。”
欧阳若和方可奇对望一眼,两人心头一阵狂跳,警方调查了这么久,这是第一次明确从被走访群众口中听到“穿蓝色衣服,背黑色背包”这几个字。
方可奇目光闪动,朝师姐露出会心一笑,似乎终于明白那种付出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最后终于找到百分之一的真相的感觉。
这时楼下开来一辆警车,老毕带着技术科的人赶到了。
欧阳若指着中间那间房说:“这就是犯罪嫌疑人住过的房间,你们看看能不能从里面找到她的脚印、指纹或其他线索。”
她忽然想到什么,又拿过柄伯的手机,查看前天早上的来电显示,发现那个女人是用一个本地号码跟柄伯通话的,再一查,该号码竟然来自县前路的某个磁卡公共电话亭。
欧阳若又问柄伯:“当初这个向春枝入住的时候,有没有跟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柄伯说:“签了的。”欧阳若问:“那她有没有在合同上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柄伯一拍脑袋说:“瞧我这记性,都忘了这茬儿。有的有的,当初她确实把身份证复印了一份交给我。”他立即打电话给家里的儿子,叫儿子把那份合同送过来。
不大一会儿,柄伯的儿子开着摩托车把合同送来了。欧阳若看了,合同后面确实有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从身份证上看,那是一个圆脸微胖的中年妇女,叫向春枝,今年42岁,是湖南省吉首市人。方可奇说:“有了这个身份证,就肯定能把她揪出来了。”
欧阳若说:“这倒未必,我看我们还是不要乐观得太早了。”她把那张身份证复印件用手机拍下,发给局里户籍科的同事,请他们查了一下,结果身份证号码与真人相片严重不符,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冒用他人身份证号码的假身份证。
方可奇看她对这个查询结果并不感到意外,不由得问:“师姐,你早就知道这个身份证是假的?”
“是的,这也是意料中的事了。”欧阳若点头说,“如果这个女人是有预谋的犯罪,当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线索让警方轻而易举就能追查到她头上。”
“预谋犯罪?”方可奇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说,“这房子是她大半年前租下的,那时候丁剑兰的孩子还没出生呢。难道孩子还在娘胎的时候,就被这个女人盯上了?”
欧阳若耸耸肩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
“大半年前就开始预谋杀死丁剑兰肚子里的孩子,这得跟他们家有多大仇多大怨啊?”方可奇忽然一拍巴掌说,“哎,你看会不会是这样的。那个乔校长不是出身乡下农家吗?会不会是他小时候在村里有一个恋人,后来他进城读书遇上丁剑兰这位官小姐,就把乡下情人给抛弃了。现在许多年过去,他那个乡下情人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最后决定杀死他和丁剑兰的孩子,以此来报复这个乔校长的薄情寡义移情别恋?”
欧阳若“扑哧”一声笑起来,说:“我们这是在查案子,可不是在编电视剧。”
两人正说着话,老毕从屋里走了出来。 ↑返回顶部↑
从向春枝的房间走出来,来到隔壁房间,一个穿灰色工作服、背上印着某某制衣厂字样的年轻女人,正在用电饭锅煮饭,看见房东领着两个警察走进来,不由得吓了一跳。
欧阳若朝她摆摆手,示意她不用紧张,接过她递来的凳子坐下后问她跟隔壁房间住的向春枝熟不熟。
年轻女人摇摇头,说:“不熟悉,只是偶尔在楼道里相遇时打过招呼。”
再问她:“知道那个女人做什么工作吗?平时有没有什么人来找过她?”
年轻女人说:“她好像没什么正式工作吧,整天都在这附近大街上闲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人来找过她。”
“前天早上,她退房离开时你知道吗?”欧阳若问。
年轻女人摇头说:“不知道。我白天要上班,一般很早就出门了,傍晚才下班。如果她是早上走的,那我应该不在家。”她把饭勺在电饭锅里搅一下,又说,“你们去问问另外一个租户,他们晚上才出去摆摊,一般白天都在家的。”
欧阳若向她道过谢,来到另一个租户家。
那一对中年夫妇已经吃过晚饭,扛着烧烤工具,正准备出门摆摊,欧阳若向他们道明来意。
这对夫妻回忆一下后,丈夫说:“那个女人吧,确实是前天早上离开的,是早上八九点钟,具体时间我记不大清楚。当时我正在走廊里穿羊肉串,看着她下的楼。”
“她走的时候,穿的什么衣服,是什么样的打扮,你还记得吗?”
那个男人摸摸被油烟熏黑的脸说:“当时……她好像穿着一件蓝色衣服,背上还背了一个包,对,是一个黑色背包。”
欧阳若和方可奇对望一眼,两人心头一阵狂跳,警方调查了这么久,这是第一次明确从被走访群众口中听到“穿蓝色衣服,背黑色背包”这几个字。
方可奇目光闪动,朝师姐露出会心一笑,似乎终于明白那种付出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最后终于找到百分之一的真相的感觉。
这时楼下开来一辆警车,老毕带着技术科的人赶到了。
欧阳若指着中间那间房说:“这就是犯罪嫌疑人住过的房间,你们看看能不能从里面找到她的脚印、指纹或其他线索。”
她忽然想到什么,又拿过柄伯的手机,查看前天早上的来电显示,发现那个女人是用一个本地号码跟柄伯通话的,再一查,该号码竟然来自县前路的某个磁卡公共电话亭。
欧阳若又问柄伯:“当初这个向春枝入住的时候,有没有跟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柄伯说:“签了的。”欧阳若问:“那她有没有在合同上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柄伯一拍脑袋说:“瞧我这记性,都忘了这茬儿。有的有的,当初她确实把身份证复印了一份交给我。”他立即打电话给家里的儿子,叫儿子把那份合同送过来。
不大一会儿,柄伯的儿子开着摩托车把合同送来了。欧阳若看了,合同后面确实有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从身份证上看,那是一个圆脸微胖的中年妇女,叫向春枝,今年42岁,是湖南省吉首市人。方可奇说:“有了这个身份证,就肯定能把她揪出来了。”
欧阳若说:“这倒未必,我看我们还是不要乐观得太早了。”她把那张身份证复印件用手机拍下,发给局里户籍科的同事,请他们查了一下,结果身份证号码与真人相片严重不符,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冒用他人身份证号码的假身份证。
方可奇看她对这个查询结果并不感到意外,不由得问:“师姐,你早就知道这个身份证是假的?”
“是的,这也是意料中的事了。”欧阳若点头说,“如果这个女人是有预谋的犯罪,当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线索让警方轻而易举就能追查到她头上。”
“预谋犯罪?”方可奇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说,“这房子是她大半年前租下的,那时候丁剑兰的孩子还没出生呢。难道孩子还在娘胎的时候,就被这个女人盯上了?”
欧阳若耸耸肩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
“大半年前就开始预谋杀死丁剑兰肚子里的孩子,这得跟他们家有多大仇多大怨啊?”方可奇忽然一拍巴掌说,“哎,你看会不会是这样的。那个乔校长不是出身乡下农家吗?会不会是他小时候在村里有一个恋人,后来他进城读书遇上丁剑兰这位官小姐,就把乡下情人给抛弃了。现在许多年过去,他那个乡下情人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最后决定杀死他和丁剑兰的孩子,以此来报复这个乔校长的薄情寡义移情别恋?”
欧阳若“扑哧”一声笑起来,说:“我们这是在查案子,可不是在编电视剧。”
两人正说着话,老毕从屋里走了出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