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 装逼打脸(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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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秀区春风路,可能公司。
  我,胖子,凌风分坐茶几前,或茶或烟。
  “凌风,你确定这份资料没弄错?”胖子看完手中的资料,讶然问凌风。
  凌风顿时不悦道:“怎么会弄错?”
  “可是这资料也太牛逼了吧?”胖子郁闷极了,拿着a4纸念道:“楚凯,男,25岁,身高180公分,体重80公斤。其父楚沧海,星城市沧海集团总裁,旗下拥有房地产酒店物流等十余家公司,其母陈月蓉,星城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妇产科专家,星城政界商界中,有一大半的官二代富二代都是由她负责接生,影响力不容小觑。”
  我也是啧啧出声:“楚家这条件,虽然比不上李家,但也相差不远,个人觉得,楚凯跟李梦儿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为什么汤丽萍非要拆散他们?”
  胖子放下手中的a4纸:“不是拆散,是楚凯抛弃了李梦儿,现在又想吃回头草。”
  我笑道:“胖子,你有些先入为主了,汤丽萍在跟我们说原因的时候,语焉不详,只是说因为某些原因而分手,可并没有说是楚凯抛弃了李梦儿,这里面估计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
  胖子挠挠头皮,继续举起a4纸念道:“楚凯英俊潇洒,在大学期间更是学校篮球队前锋,据传他每学期收到的情书都是数以百计。毕业后出国留学了三年,回来以后在沧海集团旗下的海浪广告公司任总经理助理,一年以后,担任总经理,此人年少多金,是不少未婚女子心中的白马王子。”
  “根据著名的心理学家曹**子的理论,正因为楚凯过于优秀,他潜藏的占有欲就越强,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不到手誓不罢休。”我皱眉道:“极有可能,他对李梦儿就是出于这种心理。”
  “鬼哥,他们俩都相处了一年呢,还有什么是得不到的?”胖子鄙夷的说道。
  “胖子,你这话就不对了,像李梦儿这种名门闺秀,从小的环境以及各种贵族教育,使得她们对贞操的观念看得异常重要,就算是她跟楚凯交往一年,也不一定会发生关系。”凌风正色说道,随即补充了一句:“当然,也不排除那种特别叛逆的,但很明显,李梦儿不属于那种。”
  胖子啧啧两声:“如果这样的话,那楚凯对李梦儿的目的就耐人寻味了,要么就是阿西所说的,是占有欲在作怪,另一个原因有可能是为了家族的事业,想要跟李家联姻。”
  “按照你这么说,那他为什么要在三年前跟李梦儿分手呢?这不是多此一举么?”凌风在烟灰缸上磕了磕烟灰。
  “先不管那些,既然我们已经收了汤丽萍的定金,就得完成这个任务,不管他们以前是为什么分手,也不管这个楚凯有多么牛逼,我们都要让他知难而退。”我哈哈一笑:“千万别忘了,我们公司的宗旨就是没什么不可能。”
  “对!没什么不可能!”胖子闻言也是慷慨激昂,随即又有些泄气:“鬼哥,你先跟我说说,我们凭什么让他知难而退?如果打架的话,我倒是有信心让他知难而退。”
  我轻笑了一声,然后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我/草,这么阴险?”听完我的计划以后,胖子跟凌风先是面面相觑,然后都是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一旁的糖娃娃也是汪汪的叫了两声。
  ————————————阴险的分割线————————————
  星城分为五个区,分别是清湖区、青秀区、朝阳区、雨花区与天河区,其中最繁华的是清湖区与朝阳区,清湖区是各种商业办公场所集中之地,而朝阳区却是以各种消费场所而闻名,在朝阳区中,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老街,酒吧ktv网吧会所林立,一到夜晚,这里绝对是灯红酒绿,醉生梦死之处。
  在老街,最豪华最高档的会所是英皇会所,但是最热闹最有人气的却是老罗酒吧,每晚九点不到,这里就已经是人头涌涌,一直午夜两点,这里都还是热闹非凡。
  我坐在吧台一角,啜/着鸡尾酒,假装物色着舞池中扭/腰甩臀的女子,其实却是在留意着身边不到两米的楚凯以及他的同伴。
  “阿凯,没有合适的么?”坐在楚凯身旁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青年笑着问道。
  “算了,东城,我们还是喝酒吧。”楚凯冲斯文青年举了举酒杯。
  听到这个名字,我微微皱眉,这个戴眼镜的斯文青年竟然是酒吧的少东家罗东城,此人不仅心狠手辣,更是楚凯的好友,有他在旁边,待会不会有变故吧?
  “让让,让让。”旁边传来一道声音,然后,胖子从人群中挤了过来,气喘吁吁的坐在了楚凯旁边的吧椅上,吧椅顿时发出一阵吱呀声,似乎随时都会碎裂。
  楚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转头冲罗东城努努嘴,罗东城看向胖子,跟楚凯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是发出了会心的微笑,笑容中带着浓浓的鄙夷。
  别说他们了,就连我见到胖子的瞬间,也是一阵头大,妈的,这厮十个手指上面带满了各种戒指,有金的有玉的有钻石有碧玺,而且都是个头奇大,如果这些玩意都是真的话,光他手指上的家当就最少上百万,还有那脖子上缠绕了三圈的粗金链子,甚至连皮带扣都是一块巴掌大的金砖,好家伙,光是这两样怕是有十来斤吧?真是难为他了。
  似乎感受到了楚凯两人嘲笑的目光,胖子哼了一声,问酒保要了一杯酒以后,摸出了一包白沙和天下,叮的一声,甩开了纯钢打火机,正要点燃,却是眉头一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拿出了一张百元面额的美金,在打火机上点燃,然后用点燃的美金凑着去点烟,深吸了两口烟,直到美元的火焰快烧到他手指,这才将其随手丢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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