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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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远征忙说:“许小姐别着急,这件事如果是拍卖行的责任,我们绝不推卸,所有的损失由我们承担,商誉和顾客的满意,比这二十几万元钱要重要百倍。”
  刘远征一番安抚,许甜甜终于静下来,二叔却还在捶胸顿足,为这幅画遭到污损而心痛不已。
  刘远征小心翼翼地请教说:“教授,依您的经验,这是什么液体溅在了画上?”
  二叔说:“这是血啊,你看这朵梅花,它的颜色看上去与朱砂的颜色一致,血量又小,没受过培训的人很难发现。这幅画的颜料是用水调和的,画在熟宣纸上,色彩易于交合。这滴血完全渗透进了纸张里。这里还有更小的几滴。如果是水溅上去,处理得好的话,风干后可以完全不留痕迹。而这几滴血在纸上留下了蛋白质的印迹,显得很脏,又破坏了梅花的颜色的和谐。这幅画毁了啊!”
  二叔说得痛心疾首,刘远征和许甜甜听得目瞪口呆。
  刘远征对许甜甜说:“许小姐,你是我们的老客户,双方合作一向很愉快。教授是省内书画鉴赏界的权威,我很尊重他的意见。这件事是拍卖行的责任,我们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你补偿,同时将把这幅画退还给委托人。请相信我的诚意。”
  许甜甜见刘远征的态度非常诚恳,主动认错,也就不再闹了。
  二叔带着我回家。兴冲冲而来,垂头丧气地回去。
  2.深牢冤狱
  一个星期后,和沈恕在办案子时遇见,无意中向他提起去拍卖行的一番曲折经历。沈恕饶有兴味地听完,说:“血溅梅花,梅花映雪,好一幅美妙的图画。”
  我说:“算了吧,那可是传世之作,就这样毁了,你不知道我二叔当时多沮丧。”
  沈恕忽然想起来什么,问我:“你说这幅画的前一任主人是被讨工钱的民工杀死的,死者是不是叫王守财?那民工叫胡长伟?”
  我说:“好像是王守财这个名字,那民工的名字不知道,他们没提起。”
  沈恕叹几气说:“这起案子我知道,据说案发时凶手被抓了现行,这案子还是咱们马局办的,他当时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人证物证俱在,办成了铁案。民工胡长伟被判死缓,但是他一直不服,在狱里不停地上诉,我上任以后,这个案子还转到过我手上,可是卷宗里的办案过程和人证物证无可挑剔,案子又过去了十多年,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无从查找。胡长伟看来注定要在监狱里度过后半生了。”
  我说:“十几年里不停上诉,这人也是够执著的。”
  沈恕说:“不服判决的犯人不少,但一般申诉几次没有作用也就死心了,像胡长伟这样一直坚持上诉的并不常见,真有冤情也说不定,不过那案子确实无可挑剔,重新开案既没有理由,也毫无意义。”
  我说:“我能不能听听案子的经过?”
  沈恕说:“当时死者王守财是包工头,胡长伟是给他打工的木匠。案发时是晚上7点多钟,王守财的老婆明娣和女儿外出未归。报案人是王守财的邻居常有功,因为王家的门没有关,里面传出打斗声,常有功就报了警。警方赶到时,王守财和胡长伟都倒在地上,王守财已经死亡,头上有一处打击伤,身上有七处扎伤,死者手里拿着一个青铜佛像。胡长伟手里拿着他自己做工用的凿子,头部受到打击后昏迷。后来经过化验,佛像和凿子是两人互殴的凶器,王守财身上的扎伤均与凿子的尺寸和形状吻合,两人头部的打击伤则是青铜佛像造成的。”
  这就是沈恕,楚原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十几年前的案子,仅看过卷宗,说起来如数家珍,连细节都描述得清清楚楚。
  我说:“那又怎样解释王守财头上的打击伤呢?佛像是握在他手上。”
  沈恕说:“据卷宗里记载,胡长伟在预审中交代,他和王守财因工钱的纠纷吵起来后,他情急中拿起客厅陈列柜上的青铜佛像打了王守财的头部一下,王守财和他厮打起来,把佛像夺了过去,胡长伟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凿子,向王守财身上接连扎了多下,王守财重伤之下向他还击,用佛像击中胡长伟的头部,结果两人一死一伤,都倒在地上。后来胡长伟的老婆秋萍也作证,说当晚胡长伟临出发前,带上了平时做工用的凿子,并说如果要不到工钱,就要杀了王守财。”
  我说:“既然这样,胡长伟还要申诉什么?”
  沈恕说:“胡长伟后来推翻了全部口供,说他在公安局预审中交代的都是屈打成招,事实上他并没有杀害王守财,他进门时王守财已经倒在地上,随后他就被人打晕,后来发生的事情他完全不知道。”
  我说:“那现场有没有第三人的痕迹?”
  沈恕说:“卷宗里记载,现场未发现第三人的任何痕迹,包括指纹、鞋印、血迹,都是死者和胡长伟留下来的,所以胡长伟的申诉未被取信。这么多年过去,也没有可能再复核现场。即使胡长伟真有冤情,恐怕也只能水沉海底了。”
  我说:“胡长伟前后两次截然不同的交代,都合情理,不过时间过去这么久,除了相信当时的调查结果,我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沈恕笑笑说:“你不是提供了新线索吗?”
  我诧异地说:“你什么意思?”
  沈恕说:“你和你二叔这次去拍的那幅《宝琴立雪》,当时就挂在王守财家的客厅里,那上面恰好又溅上了血迹,如果能证明那血迹不属于王守财和胡长伟,不就是现场曾出现第三人的佐证吗?”
  我说:“沈支队,这是不是太天方夜谭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画上就是有血迹,而且是第三人溅上的,也不能证明是在案发现场溅上去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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