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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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去后,县令常常想念,手持银酒杯,把玩不已,即使升堂办公,也将其放在书案上。
  放下痴情的县令不说,只说这新繁县还有一位县尉,负责县里的兵刑之事,但在不久前,因过被罢官,回到邻县老家。
  回老家前,他的妻子死了,灵柩一直还停在新繁。
  这一天,料理完家事后,这名前县尉重返新繁,想把妻子的灵柩护送回老家。他自然要与县令一见,县令也刚死了妻子,大约因为同病相怜,所以待之甚厚。
  于是,问题也出现了。
  吃饭时,前县尉突然发现,县令手里一直握着一只银酒杯,觉得那物件实在眼熟。县令问他为什么凝视自己手中的银酒杯。前县尉的回答叫县令毛骨悚然:“这是我亡妻棺材中的随葬之物,怎么到了您的手里?”
  新繁县令妻亡,命女工作凶服。中有妇人,婉丽殊绝,县令悦而留之,甚见宠爱。后数月,一旦惨悴,言辞顿咽。令怪而问之。曰:“本夫将至,身方远适,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谁如我何?第自饮食,无苦也。”后数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银酒杯一枚为别,谓令曰:“幸甚相思,以此为念。”令赠罗十匹。去后恒思之,持银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县尉已罢职还乡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远来移转,投刺谒令。令待甚厚。尉见银杯,数窃视之。令问其故。对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叹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论妇人形状音旨,及留杯赠罗之事。尉愤怒终日,后方开棺,见妇人抱罗而卧,尉怒甚,积薪焚之。(《广异记》)
  县令叹息,动情之下,把所遇之事如实相告。
  我们可以料想前县尉有多么愤怒,也许他当时就离席而去了,也许还抽了县令一耳光;或者他什么都没做,只是不断地在心中质问亡妻:你刚入阴间,为什么就干起如此勾当?
  愤怒的前县尉开棺验尸,发现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那具死尸,躺在棺材里,正抱着一堆绫罗。她即将腐烂而变成骷髅的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妻子的棺材被他一把火给烧了。
  这个故事在无意中为我们透露了唐朝时的一个社会现象:婚外情已不在少数。
  另一个故事佐证了这一现象:河南扶沟县令某霁(姓已不得知),在唐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去世。半年后,其妻梦见某霁。
  某霁说:“因生前有孽,我死后,在阴间深受折磨,每天有两条蛇和三只蜈蚣或从耳朵里钻进,由嘴里出来;或从鼻子里钻进,由眼睛里出来,每天在我的七窍之间爬来爬去,令我苦不堪言。此外,最近我生活得也很落魄,念在夫妻之情,你能送我条短裤穿吗?”
  妻子很冷淡,说:“没东西给你做短裤。”
  某霁说:“真的吗?不久前,长安万年县县尉盖又玄专程给你送来两绢布匹,怎么说没东西做呢?你想欺骗我吗?”
  其妻遂惊醒。
  唐朝,涉及墓中葬物的故事还有很多。
  某日,一位来自山东琅琊的旅人背着行囊,抵达任城县地界。这时天色已晚。在城郭外的郊野,他远远望见有户人家,于是前往投宿。
  主人好客,殷切招待琅琊人,取了一个铜盘,为他准备了很多果蔬。琅琊人从怀中取出用犀牛角装饰的小刀,开始削梨。但是,他没注意到主人已悄然色变,忽然之间,主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琅琊人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时,发现自己竟坐在一座坟墓中。
  他持刀在墓中摸索,看到墓室旁有一个洞,俯身窥视,发现里面异常明亮,有一副棺材,其木已腐烂,前头的铜盘中,盛的尽是些枯败的树叶。
  故事中,琅琊人的犀角小刀发挥了重要作用,驱除了那鬼。由此可见,犀角是避邪的,这也是唐朝人的观念。同时,他们认为:犀角能解毒(唐朝贵族多以犀角杯盛酒),因为犀牛食百草之毒而不被侵。
  在唐朝,通常情况下,犀角是作为外国使节的礼品赠送给朝廷的。后来,它们渐渐进入民间。唐代,关于犀角的贸易非常繁盛。为获得利润,很多来自东南亚(爪哇犀和苏门犀)、南亚(印度犀)和非洲(非洲犀)的商人渡海来中国做生意,当时的主要贸易点在广州。
  琅琊人紧握着自己的犀角小刀继续上路了,但另一位旅人的故事刚刚开始。
  如果把镜头给他的话,可以看到他旁边的石碑上写着“商州地界”。这位旅人的目的地是长安。走着走着,有个人跟他搭伴同行。几天后,发生了这样的对话:
  旅人:“你到底是谁?”
  那人:“鬼。”
  旅人:“啊?”
  过了片刻,旅人才反应过来。
  那人:“确实如我所说。现有一事拜求您,我家中明器叛逆,日夜战斗不息。我想借您一句话,这样定能平定它们。”
  明器即冥器,是随死人下葬的各种器具。旅人当然知道,令他奇怪的是,这些器具怎么会作乱?好奇中,他大约也觉得这鬼无害人之意,便应允下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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