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4)
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
喜欢他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喜欢他对亲情的向往,喜欢他对孩子的疼惜,喜欢他对我的照顾。
我喜欢他这个人。
于远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握住我的手,将我带到他车上。我们就在机场停车场里坐着,手紧紧相握。手掌相贴处逐渐从温暖变为滚烫,干燥的手心也因为那热度而产生了湿润,但双方都没有放手。
似乎什么也不必说,只消一个动作便能明白彼此。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手臂都开始发麻时,我终于开口,但问的却是些旁枝末节的事:“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回来?”
“要是有心,什么都能查到。”于远的声音低沉而稳重,带着些许雨雾缭绕。
“那……你为什么会来?”我将头垂得更低,一方面期待自己能听见那个答案,而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听见的是另外的答案。
整个车厢内安静极了,似乎只听得见我的心跳声。
那股沉默将我的呼吸拉成细线,再没有新鲜空气进入,我肺部胀痛,心跳如擂,太阳穴不停跳动。
就在呼吸即将断裂的前一秒,于远终于开口:“我很想你。”
他说,我很想你。
他的声音很宁静,带着一种剧烈挣扎之后的宁静。
随后他转过身来,将我拥入怀中。
在那瞬间,我听见了血液里的声音。
我的血液里,有花开的声音。
就这样,我和于远在一起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将这段关系对外保密,毕竟这也算是某种程度的办公室恋爱。我们都是成年人,也都经历过失败的感情,所以很明白爱情的来与去都是迅速而无端的。我们不再是无畏的少年,能够放肆地去爱,所以必须要尽可能地留下后路。这样就算是之后我们因故分手,至少也还能在电视台继续自己的工作。
更何况,我不愿意成为别人的闲话谈资。可以想象要是我与于远的关系被人知晓,口水唾沫也会淹死我。
所以我们享受着这种秘密的恋爱关系。
之前与董承业在一处时,我和他谈论的话题大多是些世俗烟火的东西,却很少进行心灵层面的交流。他不爱看书,喜欢的也大多是刺激的枪战片,我们能聊的话题比较少。
而和于远在一处时,我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灵契合的感觉。我们有共同喜欢的乐队,有共同喜欢的电影,有共同喜欢的作家,甚至于连喜欢的菜也是一样的。
他就像是我遗失已久的心灵伴侣。
我们最常见的约会地点就是他家。
于远家是暖黄色调的简约装修风格,有整面墙的书,有自己养的花草,朴质温馨中带着丝文艺的气息。
他其实也ting忙,所以偶尔有空闲时,会发个信息给我,约我到他家。待我到达之后,又为我倒杯红酒,自己则踱到厨房做菜。
他厨艺很不错,其中属海鲜弄得最好,我最怕家里做的海鲜有腥味,但他做的海鲜里却只有鲜。
我自然是不肯安分坐沙发上的,每次都会拿着酒杯站在厨房门边望住他。他围着黑色的围裙,拿着木勺,即使在烟火气里也显得那样闲适。偶尔他回过头来,与我对视一笑,那瞬间我竟会想到天长地久这个词语。
晚饭之后,他会去厨房洗碗,我从不和他争夺这一劳动。
热恋时是女方最应该享受也是唯一能够享受的时刻,倒不用这么急着表现出三贤六惠。 ↑返回顶部↑
喜欢他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喜欢他对亲情的向往,喜欢他对孩子的疼惜,喜欢他对我的照顾。
我喜欢他这个人。
于远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握住我的手,将我带到他车上。我们就在机场停车场里坐着,手紧紧相握。手掌相贴处逐渐从温暖变为滚烫,干燥的手心也因为那热度而产生了湿润,但双方都没有放手。
似乎什么也不必说,只消一个动作便能明白彼此。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手臂都开始发麻时,我终于开口,但问的却是些旁枝末节的事:“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回来?”
“要是有心,什么都能查到。”于远的声音低沉而稳重,带着些许雨雾缭绕。
“那……你为什么会来?”我将头垂得更低,一方面期待自己能听见那个答案,而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听见的是另外的答案。
整个车厢内安静极了,似乎只听得见我的心跳声。
那股沉默将我的呼吸拉成细线,再没有新鲜空气进入,我肺部胀痛,心跳如擂,太阳穴不停跳动。
就在呼吸即将断裂的前一秒,于远终于开口:“我很想你。”
他说,我很想你。
他的声音很宁静,带着一种剧烈挣扎之后的宁静。
随后他转过身来,将我拥入怀中。
在那瞬间,我听见了血液里的声音。
我的血液里,有花开的声音。
就这样,我和于远在一起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将这段关系对外保密,毕竟这也算是某种程度的办公室恋爱。我们都是成年人,也都经历过失败的感情,所以很明白爱情的来与去都是迅速而无端的。我们不再是无畏的少年,能够放肆地去爱,所以必须要尽可能地留下后路。这样就算是之后我们因故分手,至少也还能在电视台继续自己的工作。
更何况,我不愿意成为别人的闲话谈资。可以想象要是我与于远的关系被人知晓,口水唾沫也会淹死我。
所以我们享受着这种秘密的恋爱关系。
之前与董承业在一处时,我和他谈论的话题大多是些世俗烟火的东西,却很少进行心灵层面的交流。他不爱看书,喜欢的也大多是刺激的枪战片,我们能聊的话题比较少。
而和于远在一处时,我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灵契合的感觉。我们有共同喜欢的乐队,有共同喜欢的电影,有共同喜欢的作家,甚至于连喜欢的菜也是一样的。
他就像是我遗失已久的心灵伴侣。
我们最常见的约会地点就是他家。
于远家是暖黄色调的简约装修风格,有整面墙的书,有自己养的花草,朴质温馨中带着丝文艺的气息。
他其实也ting忙,所以偶尔有空闲时,会发个信息给我,约我到他家。待我到达之后,又为我倒杯红酒,自己则踱到厨房做菜。
他厨艺很不错,其中属海鲜弄得最好,我最怕家里做的海鲜有腥味,但他做的海鲜里却只有鲜。
我自然是不肯安分坐沙发上的,每次都会拿着酒杯站在厨房门边望住他。他围着黑色的围裙,拿着木勺,即使在烟火气里也显得那样闲适。偶尔他回过头来,与我对视一笑,那瞬间我竟会想到天长地久这个词语。
晚饭之后,他会去厨房洗碗,我从不和他争夺这一劳动。
热恋时是女方最应该享受也是唯一能够享受的时刻,倒不用这么急着表现出三贤六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