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7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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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了力了,就不遗憾。
  第80章 手撕鬼子进行时1 这身份,绝了…………
  向蓦接收到新任务的资料之后, 最大的感觉就是庆幸。
  庆幸自己上一次任务的身份是特种兵,让她学会了那么多战斗的技能。
  不为别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 她所在的这个地方, 那些技能,真的是太有用了。
  她现在这个身份, 太闹心了。
  现在时间是三十年代初。她现在的身份是,歌女。
  没错,就是歌女。连歌星都不是。就是在大上海一家规模不算大的三流歌舞厅唱歌的。一个月十块钱的工资。在五块钱就够一家三口吃饱的时代, 单身一个人, 挣得钱到是也够糊口的。
  这个原身的出身,就更是一言难尽了。
  她是苏杭大家族池家女仆向嫂的女儿,向嫂年轻的时候就在池家做工了。后来嫁了池家的车夫向大力,生下了向蓦, 向蓦的名字还是池老爷给取的,取自蓦然回首。向蓦不到两岁的时候,向嫂就生病死了。向大力一个人带着女儿,在池家过活, 池老爷心善,没有赶他走, 家里佣人多,随手帮着照看一眼, 也就把孩子拉扯大了。向蓦十岁的的时候,向大力跟着老爷到上海出差, 赶上了小鬼子当街追杀一个杀手,满大街乱打枪,向大力替池老爷挡了一枪, 当场就死了。向蓦成了孤儿。向老爷念着向大力的救命之恩,收养了向蓦,让她留在家里,跟寄养在家里的表小姐享受同样的待遇,还供她读书。谁知道这姑娘越长越好看,还偷偷的跟大少爷好上了。一年前被池夫人发现,趁着大少爷不在家的时候,把她赶出了家门。
  大少爷原本是该与表小姐成亲的,表小姐在向蓦被赶出家门后,雇了人,把她卖到了大上海的暗门子。来的时候,人是一身的伤,还发着高烧,被关在柴房里好几天,死熬活熬的,居然让她熬过来了。之后老鸨让她接客,她拒绝,又被打了个半死,这姑娘也是烈性,直接撞了柱子,没死了,但是整人右脸,从额头到脸,都毁了容。老鸨差点儿没气死,十块钱把她卖给了一个大烟鬼,大烟鬼抽得身体虚得不行,还没把人带回家,半路就让她给跑到。跑到烟雨楼歌舞厅的后巷,被老板娘罗金玲救下了。
  罗金玲以前是百乐门是红的舞小姐,年纪大了之后,委身给警察厅一个处长,做了外宅,处长给她开了这家烟雨楼。
  能下地之后,向蓦就在烟雨楼打扫卫生,偶然的机会,她跟着歌女唱歌,被金玲姐听到了她的好嗓子。虽然总跑调,但是声音非常好听,金玲姐找人教她,就学了一首夜上海,练了无数次,才记下调。然后登台,就唱一首歌。脸上的疤用粉和头发遮住了,反正她只唱歌又不陪客,舞台上灯光又暗,也看不清她长什么样儿。一边儿唱夜上海,一边在背第二首,夜来香。就这么熬下来了。
  现在就是这个情况。已经在烟雨楼唱了三个月的歌,夜来香还没有背下来。花了一个月两块钱的租金在离烟雨楼很远的弄堂里租了一间小阁楼。艰难的活着。
  三十年代初的大上海呀!
  表面上是远东最繁华的大都市,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繁华的表面下,是租界,帮会,各国的间谍,强盗,贫民,乞丐,又是另一翻景象。
  一个单身的年轻女人,又在那样的行业内,可以说是游走在繁华与黑暗的边缘,危险处处都在。
  这次任务还没有原剧情,断更了。人家系统说了,反正她又不用走剧情的,有没有原剧情无所谓的。是,就写了三章,能看出来个屁呀。
  向蓦想起来六十年代那次任务里方逐溪的亲妈,方妈说过许多她当年带着娘子军在敌后打仗的故事,这要是在中原,她也可以那样的。又想起方老太太,优雅了一辈子的真正的大家闺秀,讲过的这时候的苏杭和大上海。
  可惜了,她现在这个身份,全都体会不到了。也不知道这个身份该怎么报效祖国,简直是地狱级开局。
  还不知道搭挡在哪里,连走都不敢走。如今又没有电话,又没有手机的,她走了,他上哪里找人去。
  想太多也没用了,先把脸的疤处理一下吧,丑死了。
  从空间里拿出来瓶瓶罐罐,给脸上上了药,把小阁楼看了一圈。屋子总共没有十平米,带着一扇小窗户,屋里就一个木架子床,白底小碎花的床单和同色的被子,洗得干干净净的,靠着床边放着一个衣柜,里面是两套换洗的衣服,一套是粗布的格子旗袍,一套是偏襟的上衣,宽腿的裤子。就是最普通的样子。还有两套内衣裤,这个就算了,向蓦直接扔到空间里,换上空间里新的内衣裤和几双线白色的线祙。
  床底下放着两双鞋,一双是出门上班穿的小高根,一双是黑色宽口的布鞋,脚上穿得布拖鞋。身上是一件细格子的长款宽松牌的旗袍,跟大布袋似 的,看不出来身材,没前没后的。
  挨着衣柜靠窗的位置又一小梳妆台,就一个简单的木板桌,上面放着一瓶雪花膏,一个梳子,和一面镜子。连凳子都没有,直接坐在床边就能够得着。
  床尾还放着一个脸盆架子,里间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带着抽水马桶,和一个没有水槽的水笼头。再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两块钱的租金,估计有一块五都花在这个卫生间上了。
  从空间里拿了面包把肚子填饱,脸上的药缚完,洗干净,看看时间,差不多要上班了,给自己简单的化了个淡妆,提前出了门。出了弄堂,叫了一辆黄包车,先去了百货公司,给自己习了一身洋装,一身旗袍,还有一双高根鞋。三个月的工资根本就没够。向蓦还动用了从来没用过的,当年梅老爷子留下的宝藏里面的银元。那是肯定能用的。
  换上族袍高根鞋,看着顺眼多了,要不是配合着挡脸的发型,其实向蓦更喜欢洋装的。行动没这么受限制。
  “哎哟,这是哪家大明星呀?发财啦?还是钓上了哪个小开?谁那么不长眼啊?”下午五点钟,舞厅还没开门营业呢,向蓦一进后台,就传过来夹枪带棒的挤兑。
  这还真是哪里都有江湖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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