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我翻车了[穿书] 第91节(2 / 4)
苏语夕也没有要帮助苏家的意思,但如果顾钦烨欠人一份救命之恩的话,她希望早点还了免得以后还要跟女主有什么瓜葛。
聊完了苏家的事情,顾钦烨却还不想结束聊天。
之前他埋头工作忙忙碌碌的时候心无杂念倒还好,此刻听到苏语夕的声音,对她的思念就像是被洒了生命之水的魔豆,瞬间长高有窜上云霄之势:
“那今晚你回家吗?”
录完《演员对对碰》后,苏语夕又受邀参加了一个隔壁市的明星玩乐综艺,当人家的其中一期嘉宾。
晚上8点结束录制,他不知道苏语夕今晚赶不赶回家。
“你不加班?”
听出苏语夕言语里的期待,顾钦烨立马回答“不加班”,毕竟手里堆积的工作处理得差不多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他完得成。
“那我工作结束就回家……是不是想我啦?”
听到苏语夕的问题,顾钦烨的耳根子悄无声息变红,他有些不好意思承认,但又觉得男子汉大丈夫坦白一下才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
毕竟苏语夕都问了,肯定是想得到肯定的回答。
他不答,万一人误会他没想,岂不是不太好?
“想你了,很想很想。”
“你呢……有没有也想我?”
顾钦烨觉得拿着手机的手心有些发烫,于是换了个手散一下手心里的手汗,但又怕漏听苏语夕的话,于是连右手拿着手机连耳朵都没舍得换。
“夕夕姐,化妆师到啦,快来……”
“好的,我马上过来。”
正在这时,苏语夕那头传来一阵催促声,就在顾钦烨有些不舍失落以为苏语夕要挂电话之际,却听电话听筒里传来一声急而短促的回应:
“想了,晚上见。”
随后不等顾钦烨说一声再见,电话里就传来“嘟嘟嘟”的盲音,但总给他一种是苏语夕害羞了而不是她真的那么急的感觉。
拿着手机呆呆看了好几秒意犹未尽,直到手机屏幕变黑,顾钦烨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机开始处理工作。
但他的工作效率不但没被影响到,反而比上午更高了。
“顾总,柯梦梦的资料查出来了,看起来挺纯洁一个女星,没想到也认了干爹。就海泰集团那个可以当她爸爸的老总,之前还想动用关系把dl代言拿到送给她,后来被夫人拿到,估计心生嫉妒。”
“只是看起来海泰老总十分宠她,不仅给她别墅豪车,还送了很多资源。而海泰掌握着娱乐圈三分之一媒体,我们直接动手曝光的话,那边不知会不会有动作。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
“海泰最近几年走下坡路,海躬昇的作风却越发奢侈糜烂,查查海泰的税务情况,2周内解决掉。”
“正好,顾氏也该在娱乐圈占个位置,免得其他人以为顾家少夫人可以随便阿猫阿狗都能欺负。”
“是。”
小吴领了命令,抹了抹额头的汗就干活去了。
顾钦烨却拿起了西装外套准备出门。
“顾总。” ↑返回顶部↑
聊完了苏家的事情,顾钦烨却还不想结束聊天。
之前他埋头工作忙忙碌碌的时候心无杂念倒还好,此刻听到苏语夕的声音,对她的思念就像是被洒了生命之水的魔豆,瞬间长高有窜上云霄之势:
“那今晚你回家吗?”
录完《演员对对碰》后,苏语夕又受邀参加了一个隔壁市的明星玩乐综艺,当人家的其中一期嘉宾。
晚上8点结束录制,他不知道苏语夕今晚赶不赶回家。
“你不加班?”
听出苏语夕言语里的期待,顾钦烨立马回答“不加班”,毕竟手里堆积的工作处理得差不多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他完得成。
“那我工作结束就回家……是不是想我啦?”
听到苏语夕的问题,顾钦烨的耳根子悄无声息变红,他有些不好意思承认,但又觉得男子汉大丈夫坦白一下才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
毕竟苏语夕都问了,肯定是想得到肯定的回答。
他不答,万一人误会他没想,岂不是不太好?
“想你了,很想很想。”
“你呢……有没有也想我?”
顾钦烨觉得拿着手机的手心有些发烫,于是换了个手散一下手心里的手汗,但又怕漏听苏语夕的话,于是连右手拿着手机连耳朵都没舍得换。
“夕夕姐,化妆师到啦,快来……”
“好的,我马上过来。”
正在这时,苏语夕那头传来一阵催促声,就在顾钦烨有些不舍失落以为苏语夕要挂电话之际,却听电话听筒里传来一声急而短促的回应:
“想了,晚上见。”
随后不等顾钦烨说一声再见,电话里就传来“嘟嘟嘟”的盲音,但总给他一种是苏语夕害羞了而不是她真的那么急的感觉。
拿着手机呆呆看了好几秒意犹未尽,直到手机屏幕变黑,顾钦烨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机开始处理工作。
但他的工作效率不但没被影响到,反而比上午更高了。
“顾总,柯梦梦的资料查出来了,看起来挺纯洁一个女星,没想到也认了干爹。就海泰集团那个可以当她爸爸的老总,之前还想动用关系把dl代言拿到送给她,后来被夫人拿到,估计心生嫉妒。”
“只是看起来海泰老总十分宠她,不仅给她别墅豪车,还送了很多资源。而海泰掌握着娱乐圈三分之一媒体,我们直接动手曝光的话,那边不知会不会有动作。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
“海泰最近几年走下坡路,海躬昇的作风却越发奢侈糜烂,查查海泰的税务情况,2周内解决掉。”
“正好,顾氏也该在娱乐圈占个位置,免得其他人以为顾家少夫人可以随便阿猫阿狗都能欺负。”
“是。”
小吴领了命令,抹了抹额头的汗就干活去了。
顾钦烨却拿起了西装外套准备出门。
“顾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