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4)
正中面门。
噗——
鼻血横流。
“老子听不懂你鬼扯什么啊!要战便战,看我分分钟揍死你小子!”
孟白连连后退几步稳住了身子,他之前才被暴打一顿,这拳头简直就是伤上加伤,头晕伴随着耳聋眼花,他差点栽倒在地上,孟白稳住自己的身子,低头看着掉落在脚下的血液,觉得不科学啊:小说里的男主明明是在姿势摆好之后大喊一声“我来也!”才开打的啊!
他皱了皱眉头,撸起袖子随意一抹,肿胀的脸上加上那鲜红色的血液看着好不骇人,孟白握紧拳头冲了上去:他现在没功夫和这些人废话(那你前面那些究竟算什么),毕竟这里离警察局不远,他们早晚会知道自己跑了,还顺手放走了一群好伙伴,如果追上来的话可不只是拘留那么简单了。
孟白的拳脚相当了的,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虽然一身伤但动作依旧灵活,如果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人脸上的伤口和自己是如出一辙。
他打架的身影像是一头满是危险的狮子,形单影双却骇气逼人,立于他们之上,那是一种与生俱来(?)别人无法比拟的霸气!(噗!)
【他们现在才知道恐怖,眼前这个男人已经不再是当时那么软弱可欺的泛泛之辈了,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才变得如此恐怖?!】
孟白一脚踩在郝伟身上,“哥们儿,兄弟我只能对不起你了。”摸了摸突然涌出来的泪水,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现在不用自责,因为警察会来收拾你的。”说着孟白拉开了裤子的拉链。
郝伟和后面的兄弟们大吃一惊,“禽兽,你揍我一顿也就算了,你竟然……”下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已经是泣不成声,想他一条好汉,如今的贞洁却要丧失与此。
“是啊,我就是要这样干!”说着也拉开了郝伟身上的拉链。
他剧烈挣扎,眼角带泪,“我认输还不行,求你了……”
莫名其妙,孟白诡异的看了他一眼:他只是想将俩人身上的衣服交换一下而已,这货是什么表情啊。
换好衣服之后孟白又将他身上的钱包身份证手机如数的揣到了怀里,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小弟,对着他们挥了挥手,“你们跟我走!”
“禽兽!你干我一个人就好了,竟然还想圈.养我小弟!”
“神经病啊你!”孟白一听这话就反胃了,狠狠的踹了他一脚,“老子又不是变.态,滚粗啊神经病!”纯洁善良的他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属于凌可儿的,哼呐!
这脚踢的丝毫没有留情,想当初俩人是同一条裤子穿的好哥们,他们俩人不管是身高体型还是爱好都非常相似,郝伟平时有些不正经,但对人十分仗义,所以俩人的关系也比较好,自然,作为曾经的好伙伴,孟白大义凌然(?)的决定让郝伟那货替自己待罪。
#这都是作为好兄弟的必要修妖。#
#其实这本书讲的是好兄弟的正确用法。#
#看吧,作为一个言情作者,还不忘在小说里教育别人。#
此时警笛嗷呜嗷呜的往这边接近着,孟白给了小弟们满是威严的一个眼神,“到时候你们知道怎么说吗?”
小弟们沉默一会儿,往孟白身后一站,对着前来的警察,齐齐的将食指指向了穿着孟白衣服,脸上伤口和孟白一模一样的郝伟,“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
那些个警察并没有见到过孟白的样子,完全是凭着照片找人来的,他们诚恳的感谢了孟白,并且还想颁发锦旗,最后被孟白委婉的拒绝了,等领着新领的小弟前去寻找了凌可儿的时候他还是感觉不可思议——
怎么感觉全世界的智商都被拉低了?
难道这就是男主的魅力?
嘿嘿,我果然还是太帅了。
作为美貌无双,惊为天人,的他,若不救出,心爱之人(?),岂不遭天谴?
我们将时间稍稍往后退一退。 ↑返回顶部↑
噗——
鼻血横流。
“老子听不懂你鬼扯什么啊!要战便战,看我分分钟揍死你小子!”
孟白连连后退几步稳住了身子,他之前才被暴打一顿,这拳头简直就是伤上加伤,头晕伴随着耳聋眼花,他差点栽倒在地上,孟白稳住自己的身子,低头看着掉落在脚下的血液,觉得不科学啊:小说里的男主明明是在姿势摆好之后大喊一声“我来也!”才开打的啊!
他皱了皱眉头,撸起袖子随意一抹,肿胀的脸上加上那鲜红色的血液看着好不骇人,孟白握紧拳头冲了上去:他现在没功夫和这些人废话(那你前面那些究竟算什么),毕竟这里离警察局不远,他们早晚会知道自己跑了,还顺手放走了一群好伙伴,如果追上来的话可不只是拘留那么简单了。
孟白的拳脚相当了的,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虽然一身伤但动作依旧灵活,如果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人脸上的伤口和自己是如出一辙。
他打架的身影像是一头满是危险的狮子,形单影双却骇气逼人,立于他们之上,那是一种与生俱来(?)别人无法比拟的霸气!(噗!)
【他们现在才知道恐怖,眼前这个男人已经不再是当时那么软弱可欺的泛泛之辈了,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才变得如此恐怖?!】
孟白一脚踩在郝伟身上,“哥们儿,兄弟我只能对不起你了。”摸了摸突然涌出来的泪水,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现在不用自责,因为警察会来收拾你的。”说着孟白拉开了裤子的拉链。
郝伟和后面的兄弟们大吃一惊,“禽兽,你揍我一顿也就算了,你竟然……”下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已经是泣不成声,想他一条好汉,如今的贞洁却要丧失与此。
“是啊,我就是要这样干!”说着也拉开了郝伟身上的拉链。
他剧烈挣扎,眼角带泪,“我认输还不行,求你了……”
莫名其妙,孟白诡异的看了他一眼:他只是想将俩人身上的衣服交换一下而已,这货是什么表情啊。
换好衣服之后孟白又将他身上的钱包身份证手机如数的揣到了怀里,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小弟,对着他们挥了挥手,“你们跟我走!”
“禽兽!你干我一个人就好了,竟然还想圈.养我小弟!”
“神经病啊你!”孟白一听这话就反胃了,狠狠的踹了他一脚,“老子又不是变.态,滚粗啊神经病!”纯洁善良的他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属于凌可儿的,哼呐!
这脚踢的丝毫没有留情,想当初俩人是同一条裤子穿的好哥们,他们俩人不管是身高体型还是爱好都非常相似,郝伟平时有些不正经,但对人十分仗义,所以俩人的关系也比较好,自然,作为曾经的好伙伴,孟白大义凌然(?)的决定让郝伟那货替自己待罪。
#这都是作为好兄弟的必要修妖。#
#其实这本书讲的是好兄弟的正确用法。#
#看吧,作为一个言情作者,还不忘在小说里教育别人。#
此时警笛嗷呜嗷呜的往这边接近着,孟白给了小弟们满是威严的一个眼神,“到时候你们知道怎么说吗?”
小弟们沉默一会儿,往孟白身后一站,对着前来的警察,齐齐的将食指指向了穿着孟白衣服,脸上伤口和孟白一模一样的郝伟,“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
那些个警察并没有见到过孟白的样子,完全是凭着照片找人来的,他们诚恳的感谢了孟白,并且还想颁发锦旗,最后被孟白委婉的拒绝了,等领着新领的小弟前去寻找了凌可儿的时候他还是感觉不可思议——
怎么感觉全世界的智商都被拉低了?
难道这就是男主的魅力?
嘿嘿,我果然还是太帅了。
作为美貌无双,惊为天人,的他,若不救出,心爱之人(?),岂不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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