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复嫁(双重生) 第197节(3 / 4)
但沈遥凌对他的防备和警惕,又确实不是一日之间能够形成的。
想到这些,宁澹便忍不住有些提心吊胆,总觉得还有什么自己未曾察觉之事,就如上了战场之后才闻到前方陷阱的气味,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深坑。
沈遥凌和魏渔、宁澹二人分别谈话,总算是在表面上和好如初。
宁澹仿佛丝毫也没有与太子争权夺势的想法,整日跟在沈遥凌身边,紧追不舍。
沈遥凌也无心管他,她研究着商路。
据乌尔所说,在大宛的更西边,还有一个千城之国大厦,那里军阀割据,商业和交通都极为便利。
大厦之后再往西边行进,穿越一整片沙漠,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叫做罗马,大厦就是靠着与这个帝国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那个帝国古老而神秘,据说四季宜人,泉水淙淙,池子底部铺满黄金。
不过,因为太过遥远,乌苏也从未有人去过那里,只有耳闻。
但这个消息已经足够让沈遥凌确认,这条看似通向天堑的黄沙之路,一定能带来大额的财富。
沈遥凌盘算着。
“沙漠地处炎热,白天里离开河谷和绿洲基本上是寸步难行,即便是阴天时也燥热难耐。乌苏的服饰虽然轻薄,但也不够散热,不如我们大偃的丝织品,而且观赏性也不可同日而语。”
沈遥凌捧着两块布细细对比,宁澹自觉替她抻直边边角角。
听到她这样说,回忆道:“与叛军交战时,我们亮出大偃的丝织军旗,在日光下色彩浓丽鲜艳夺目。后来叛军节节败退,看到丝绸军旗便腿脚发软,看来是印象颇深。”
沈遥凌眼睛一亮,唰唰提笔在信纸上写下丝绸,又道。
“这几日我听说了一个事情,不是有个百夫长来报,说发现了一个逃兵么?”
宁澹点点头,确有此事。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只觉得蹊跷,仗都打完了,眼下就是闲散的时候,哪里来的逃兵?
可那百夫长言辞凿凿,说是已经连着三日没有见到那个士卒的身影,夜里睡觉也瞧不见人,定是逃之夭夭了,要向宁澹来领军令去追拿逃兵。
最后是沈遥凌恰巧听闻,拜托乌尔去派人查了查,才发现那名不见的士卒,是对一名乌苏的女子动了情,打完胜仗后,军中闲散着看管不严,他就趁机溜出来跑去人家家里百般讨好,最终博得美人欢心,过起了郎情妾意的日子,乐不思蜀,忘了时日。
找到他时,他都已经成了半个上门女婿,在人家家中又是捕猎又是挑水,还帮着人家掘井。
也是直到那时,沈遥凌才意识到,乌苏的人不擅掘井,也不懂得印字,他们所有的文书全都是手抄或石刻,当他们看见大偃带来的卷宗时,还啧啧称奇。
这些技术都是可以用来作为交换的东西,对西域的国家来说极有价值,往后都可以利用得上。
沈遥凌又唰唰在信纸上写下“一百名工匠”,然后又添了一些别的东西。
这些都是她为了日后通商做的准备,等到到了大厦,这张纸上所有东西都可以换成沉甸甸的黄金。
沈遥凌将信纸塞进信封之中,交由差役寄回大偃去,想到日后要滚滚流入大偃的黄金,几乎要眉欢眼笑。
宁澹在一旁看着,心中有些想笑,又有些好奇。
沈遥凌家世颇丰,虽然其父官职并不算顶高,但一直是朝中隐形的富贵人家。
陛下对于大多氏族的财产都会暗中看管,要是碰到一家独大就会想办法打压,就是谨防他们生有异心,而沈夫人家中明明有几座矿山,却并未引起皇帝多少警惕。
这是由于沈大人独具慧眼,在朝中行事低调,职权上更是“不求上进”,主动屈居于侍郎之位,以此保全妻子家中的资产。 ↑返回顶部↑
想到这些,宁澹便忍不住有些提心吊胆,总觉得还有什么自己未曾察觉之事,就如上了战场之后才闻到前方陷阱的气味,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深坑。
沈遥凌和魏渔、宁澹二人分别谈话,总算是在表面上和好如初。
宁澹仿佛丝毫也没有与太子争权夺势的想法,整日跟在沈遥凌身边,紧追不舍。
沈遥凌也无心管他,她研究着商路。
据乌尔所说,在大宛的更西边,还有一个千城之国大厦,那里军阀割据,商业和交通都极为便利。
大厦之后再往西边行进,穿越一整片沙漠,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叫做罗马,大厦就是靠着与这个帝国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那个帝国古老而神秘,据说四季宜人,泉水淙淙,池子底部铺满黄金。
不过,因为太过遥远,乌苏也从未有人去过那里,只有耳闻。
但这个消息已经足够让沈遥凌确认,这条看似通向天堑的黄沙之路,一定能带来大额的财富。
沈遥凌盘算着。
“沙漠地处炎热,白天里离开河谷和绿洲基本上是寸步难行,即便是阴天时也燥热难耐。乌苏的服饰虽然轻薄,但也不够散热,不如我们大偃的丝织品,而且观赏性也不可同日而语。”
沈遥凌捧着两块布细细对比,宁澹自觉替她抻直边边角角。
听到她这样说,回忆道:“与叛军交战时,我们亮出大偃的丝织军旗,在日光下色彩浓丽鲜艳夺目。后来叛军节节败退,看到丝绸军旗便腿脚发软,看来是印象颇深。”
沈遥凌眼睛一亮,唰唰提笔在信纸上写下丝绸,又道。
“这几日我听说了一个事情,不是有个百夫长来报,说发现了一个逃兵么?”
宁澹点点头,确有此事。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只觉得蹊跷,仗都打完了,眼下就是闲散的时候,哪里来的逃兵?
可那百夫长言辞凿凿,说是已经连着三日没有见到那个士卒的身影,夜里睡觉也瞧不见人,定是逃之夭夭了,要向宁澹来领军令去追拿逃兵。
最后是沈遥凌恰巧听闻,拜托乌尔去派人查了查,才发现那名不见的士卒,是对一名乌苏的女子动了情,打完胜仗后,军中闲散着看管不严,他就趁机溜出来跑去人家家里百般讨好,最终博得美人欢心,过起了郎情妾意的日子,乐不思蜀,忘了时日。
找到他时,他都已经成了半个上门女婿,在人家家中又是捕猎又是挑水,还帮着人家掘井。
也是直到那时,沈遥凌才意识到,乌苏的人不擅掘井,也不懂得印字,他们所有的文书全都是手抄或石刻,当他们看见大偃带来的卷宗时,还啧啧称奇。
这些技术都是可以用来作为交换的东西,对西域的国家来说极有价值,往后都可以利用得上。
沈遥凌又唰唰在信纸上写下“一百名工匠”,然后又添了一些别的东西。
这些都是她为了日后通商做的准备,等到到了大厦,这张纸上所有东西都可以换成沉甸甸的黄金。
沈遥凌将信纸塞进信封之中,交由差役寄回大偃去,想到日后要滚滚流入大偃的黄金,几乎要眉欢眼笑。
宁澹在一旁看着,心中有些想笑,又有些好奇。
沈遥凌家世颇丰,虽然其父官职并不算顶高,但一直是朝中隐形的富贵人家。
陛下对于大多氏族的财产都会暗中看管,要是碰到一家独大就会想办法打压,就是谨防他们生有异心,而沈夫人家中明明有几座矿山,却并未引起皇帝多少警惕。
这是由于沈大人独具慧眼,在朝中行事低调,职权上更是“不求上进”,主动屈居于侍郎之位,以此保全妻子家中的资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