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往事 第39节(3 / 4)
他怎么能让自己珍惜了五年的女人,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成了别人的妻子。
所以他故意说那些话激怒宋方淮,也是在给自己下一个赌咒。
如果她跟着宋方淮走,两人从此以后形同陌路,她跟谁嫁谁,和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她从宋方淮那里出来,他就什么都不管,把她牢牢绑在身边儿,俩人是互相折磨一辈子也好,是能放下过去也好,再也不分开。
他开车一路跟着他们,看她送宋方淮回家,看她跟她上楼,他一个人坐在车里默默抬头看眼前那一栋亮灯的楼,也不知道哪扇窗户后头就站着她和他。
等到几近心灰意冷的时候,沈斯亮才终于亢奋起来。
霍皙狼狈从楼里出来,明明才二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却感觉有二十几年那么长,他欣喜若狂的跟在她身后,看她往自己家的方向开,他这才拼命加油赶在她前面回来。
他听她砸门,听她声嘶力竭在门外喊沈斯亮你个王八蛋的时候,没人知道他有多开心。
“二朵儿……你不知道你走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沈斯亮辗转她的脖子,胸口,一路往下,轻而易举的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她还是习惯穿一个牌子的内衣,还是喜欢深蓝色。
她的胸/脯温柔而饱满,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霍皙被他吻得浑身发软,手不自觉就搭在他的脖子上,沈斯亮停了停,把手掌顺着她的后背贴在她的肩胛骨上,施力让她微微更贴着自己。
那只温热干燥的手掌贴着她的肌肤,让霍皙浑身颤栗。这是两人之间不为人知的默契,在她恐慌紧张的时候,他安抚诱/哄她时的习惯动作。
沈斯亮吻她的眼泪,终于露出许久没有的苦痛神态:“二朵儿,别再离开我了行吗……”
“别和别人在一起。”
“小伟死了。”他深深的吻她:“他说过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的,我怕你也走……”
霍皙手里的东西一松,发出轻微沉闷声响,随即,终于闭眼,缓慢伸手回抱住他。
沈斯亮鲜少表现出执着的一面,他不顾她反应一遍遍亲吻她,像是真怕她再走,一个向来在外人面前以成熟面孔示人的男人,是极少会表露自己的疲惫和软弱的。
他是真的,看够了这些生死离别。
时至今日,霍皙才不得不承认,她恨他,也爱他。爱恨入骨,便是你和他的命运。而她能做的,就是在他痛到极点的时候,给他一场安慰而已。
爱恨,撕扯,纠缠,离散,总之,这辈子都逃不开了,
……
这一晚和在南京不同。
不是急切发泄,不是粗暴对峙,而是真真正正一场久别重逢的温柔体验。
沈斯亮一寸一寸脱掉她的衣服,然后是裤子,最后是背后内/衣上的带子,他捉住她的脚踝,让她圈在自己腰间,她腿部线条极美,纤长,柔韧,他挺进去,她弓起后背,发出一声沉闷呜咽。
他把手垫在她脑后,手指插/进她微湿的发中,卧室黑暗,霍皙听到他低低的说:“今天梅府唱的是虹霓关。”
霍皙小声喘息,说,我知道。
沈斯亮笑了,随即更为激烈动作,他知道她记起来了。
那是两个人之间的第一次,她二十岁。
零九年的初夏,军/区大礼堂有一次文工团义务的京剧票友会,很多大院儿里的首长都在场,晚上大家图凑个热闹,武杨的母亲又是那天晚上的a角大青衣,一帮孩子去捧场,沈斯亮也带着霍皙去看。
霍皙长在南方,接触评弹一类的多些,对京剧不太了解,可北京的孩子不一样,从小受家里耳濡目染,多少都能学着唱腔装模作样的跟上两句,台上的演员油头粉面,唱完昆曲唱花脸,底下鼓掌,台上敲锣,好不热闹。那天演的最后一出,正好是《虹霓关》,从礼堂出来以后,天色大晚,意外下了暴雨。 ↑返回顶部↑
所以他故意说那些话激怒宋方淮,也是在给自己下一个赌咒。
如果她跟着宋方淮走,两人从此以后形同陌路,她跟谁嫁谁,和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她从宋方淮那里出来,他就什么都不管,把她牢牢绑在身边儿,俩人是互相折磨一辈子也好,是能放下过去也好,再也不分开。
他开车一路跟着他们,看她送宋方淮回家,看她跟她上楼,他一个人坐在车里默默抬头看眼前那一栋亮灯的楼,也不知道哪扇窗户后头就站着她和他。
等到几近心灰意冷的时候,沈斯亮才终于亢奋起来。
霍皙狼狈从楼里出来,明明才二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却感觉有二十几年那么长,他欣喜若狂的跟在她身后,看她往自己家的方向开,他这才拼命加油赶在她前面回来。
他听她砸门,听她声嘶力竭在门外喊沈斯亮你个王八蛋的时候,没人知道他有多开心。
“二朵儿……你不知道你走这三年……我是怎么过的。”沈斯亮辗转她的脖子,胸口,一路往下,轻而易举的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她还是习惯穿一个牌子的内衣,还是喜欢深蓝色。
她的胸/脯温柔而饱满,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霍皙被他吻得浑身发软,手不自觉就搭在他的脖子上,沈斯亮停了停,把手掌顺着她的后背贴在她的肩胛骨上,施力让她微微更贴着自己。
那只温热干燥的手掌贴着她的肌肤,让霍皙浑身颤栗。这是两人之间不为人知的默契,在她恐慌紧张的时候,他安抚诱/哄她时的习惯动作。
沈斯亮吻她的眼泪,终于露出许久没有的苦痛神态:“二朵儿,别再离开我了行吗……”
“别和别人在一起。”
“小伟死了。”他深深的吻她:“他说过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的,我怕你也走……”
霍皙手里的东西一松,发出轻微沉闷声响,随即,终于闭眼,缓慢伸手回抱住他。
沈斯亮鲜少表现出执着的一面,他不顾她反应一遍遍亲吻她,像是真怕她再走,一个向来在外人面前以成熟面孔示人的男人,是极少会表露自己的疲惫和软弱的。
他是真的,看够了这些生死离别。
时至今日,霍皙才不得不承认,她恨他,也爱他。爱恨入骨,便是你和他的命运。而她能做的,就是在他痛到极点的时候,给他一场安慰而已。
爱恨,撕扯,纠缠,离散,总之,这辈子都逃不开了,
……
这一晚和在南京不同。
不是急切发泄,不是粗暴对峙,而是真真正正一场久别重逢的温柔体验。
沈斯亮一寸一寸脱掉她的衣服,然后是裤子,最后是背后内/衣上的带子,他捉住她的脚踝,让她圈在自己腰间,她腿部线条极美,纤长,柔韧,他挺进去,她弓起后背,发出一声沉闷呜咽。
他把手垫在她脑后,手指插/进她微湿的发中,卧室黑暗,霍皙听到他低低的说:“今天梅府唱的是虹霓关。”
霍皙小声喘息,说,我知道。
沈斯亮笑了,随即更为激烈动作,他知道她记起来了。
那是两个人之间的第一次,她二十岁。
零九年的初夏,军/区大礼堂有一次文工团义务的京剧票友会,很多大院儿里的首长都在场,晚上大家图凑个热闹,武杨的母亲又是那天晚上的a角大青衣,一帮孩子去捧场,沈斯亮也带着霍皙去看。
霍皙长在南方,接触评弹一类的多些,对京剧不太了解,可北京的孩子不一样,从小受家里耳濡目染,多少都能学着唱腔装模作样的跟上两句,台上的演员油头粉面,唱完昆曲唱花脸,底下鼓掌,台上敲锣,好不热闹。那天演的最后一出,正好是《虹霓关》,从礼堂出来以后,天色大晚,意外下了暴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