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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
  回到旅店,把自己泡在浴缸里,眼睛以下的部位也全泡进水里。
  今早的我真是丢脸丢到家,居然忘记自己将马益贤的聊天讯息设定时删除。
  多亏王嘉明一键恢復原厂,把资料都救了回来,否则我就要持续过着「数羊」入睡的日子了。
  后来,我们聊起日前搜索的「物证」。王嘉明忽地向我道歉,并坦承笔记本上的唇印是他的杰作与案情毫无关係,而带有口红的菸蒂也是如此。
  前者目的是想引起我的注意,留意到「梁思婷」这个名字;后者则是为了令我怀疑而主动介入。
  虽不全为了案情,可如王嘉明所愿,我确实开始着手调查。
  不过,经他这么搅和,我的计画全乱了调,又得求救了。
  「我们讨论一个下午,怎么也想不到他们自杀的理由,一致认为他杀机率比较高……邓医师,你怎么看待?」
  我兜着围巾走出浴室,边回应王嘉明的讯息,边和邓医师通话。
  菸蒂可以做假、笔跡可以仿冒,但邻居证词跟我对马益贤的了解,都能肯定当天他身边有个「第三者」,遭害的机率较大。
  虽不确定梁思婷的那位「第三者」是不是马益贤,可我想她的情况恐怕也是如此。
  邓医师思索片刻,问:「如果是他杀,这位『第三者』为什么要选择『窒息』的方式杀人?」
  「什么意思?」
  「窒息是极亲密的行为,很多自杀案会以窒息的方式呈现,正是因为自己是自己最亲密的人。单从你前夫的情况来说,『第三者』很可能是他的外遇对象,一个女性可能把男性举起后吊上绳索吗?」
  「她肯定使用什么巧计把我前夫骗上去吧?」
  「目的呢?」
  「忌妒?或者钱?」
  我弹着指甲缝,凭着经验答道:「据说寿险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如果我前夫把寿险受益人指定为『现在的外遇对象』,只要他一死,她就能顺理成章地拿到钱了不是吗?」
  「先前的跡象都表明没有外力介入,你前夫是自己站上去的也不一定……」
  「如果我前夫是自己站上去的,那这个『第三者』不就成了目睹我前夫自杀的证人?我学弟未婚妻的情况又怎么解释?是马益贤目睹她自杀吗?」
  我不自觉提高音调,呼吸急促不少。
  「你冷静点听我说。」
  邓医师止住我的躁动,解释:「窒息与性存在着一种必然关係。吊死是一种窒息的做法,悬掛、塑胶袋闷头,都能达到一种类似性高潮时所需要的耗氧量,而它时常被判为自杀,即所谓的——窒息式性爱。」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持着手机愣了好久。
  半晌后,我结巴着说:「邓、邓医师,你不懂我前夫,他色归色、爱玩归爱玩,但很爱惜生命的,不可能为了『做爱』而赌上性命。」
  邓医师没急着反驳,只问:「你接触到你前夫的遗体吗?」
  「警方有告诉我,他的遗体存放在哪个殯仪馆,但我没看过。」
  「窒息式性爱者身上,通常会留有瘀青、或者綑绑的痕跡……如果我们看不到尸体,或者他的私密物件,很难知晓问题所在的。」
  我不确定马益贤跟梁思婷的死,是不是跟「窒息式性爱」有关联,但邓医师说的不无道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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