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鸣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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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最难之事莫过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两人给胡商留了消息,用胡商给的钱,买上两匹骏马,快马加鞭回了淮左。
  一入扬州城,她寻了一家客栈,焚香沐浴,换上了一套素净的衣衫后,这才来到扬州府。
  初夏的艳阳高悬,热烈的光照得她有些睁不开眼。
  她转过首,看了一眼韩离榛。
  他的眸色清寒,掩下了初夏的燥意。他冲着她颔首,长指松开,她的手缓慢地坠落。
  他无言地为她整理了鬓发,手在肩上一搭,便收回了手。
  他就这么看着她转身。风吹起他青衫的一角,他比她初见之时,清瘦了不少,如同落了霜的青竹,孤峭清绝。
  她踏上了台阶。一步,接着一步。
  她没有回头,但她知晓他在看他。
  韩离榛,你是我的胆量,是我的铠甲,是我无往不利的依仗。
  她拿起木槌,扬起了手,击起了登堂鼓。
  她的手腕纤细,用不上几分力道,但鼓声却响彻了整个扬州城。
  府衙门大敞,迎她入府。
  知府升堂,身着官服,坐于“明镜高悬”的牌匾之下,大声喝道:“堂下何人,有何冤屈?可有诉状?”
  乐苓双膝跪地,清音朗润:“民女并非有冤屈。”
  “你可知若无冤屈而击鼓者,须杖叁十。”知府不悦地道。
  府外围了不少的百姓,看知府呵斥堂下的女子,觉得颇为有意思,你推我搡地往前凑,各个伸长着脖子往里边瞅。
  “民女要告人!”她放在腿侧的手松了又握,抬起首大声道。
  “你若无冤屈,你要告何人?”
  她摸入腰间,取出一张折好的纸,缓慢地抖开。
  “民女要告自己。”
  “什么!”在场的众人皆惊。府外传来窃窃私语。
  乐苓举起手中的纸,摊开给众人道:“这是我的罪己状。”
  所有人皆哗然……这是扬州府建府以来,第一位控告自己,还写下罪己状之人。这人还是个小女子!
  “我原是卷入淮左贪墨案赵家的嫡女赵翎。”甫一将身份道出,便有人想到了五年前的那件大案。赵家当初贪墨的钱财可充盈国库,菜市口流的鲜血叁天叁夜都清扫不净。本以为赵家都是贪生怕死之辈,没想到一众女眷全都自行了断,并没有沦为了奴隶。
  “我犯了叁大罪。”不知为何,在公堂之上,她还是忍不住落泪。
  “身为贵女,恃势凌人,这是欺凌之罪。”
  “身为女儿,未能替双亲收敛尸骨,这是不孝之罪。”
  “身为案犯,畏罪潜逃,这是叛逃之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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