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沈何启的声音并未见睡醒后的慵懒沙哑,清明无比:“金铮,知道三天后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啊?”金铮头也不抬,不顺她的意,明知故问。
  “三天后是我的生日!我要24岁了!”她一掌盖上他的书不让他看,话说的一点也不客气,“你不要忘了要给我准备礼物和惊喜。”
  拍书声动静不小,众人都闻声望来。
  “小加四要过生日了吗?”陈伟业转过头来,透过两个座位间的空隙望下来,起哄:“阿铮,干脆求婚得了,把你的下半生送给小加四。”
  一石激起千层浪,剩余其他人一起起哄起来:“求婚!求婚!”
  “闭嘴。”金铮淡声制止,握着沈何启的手腕把她的手从书上挪开,转头诱哄道:“你再睡会?”
  沈何启“嗯”一声,头又靠回去。
  陈伟业还扭着脖子在看二人热闹,金铮抬眸瞪他一眼。陈伟业觉得自己也就随口说两句怎么就遭人冷眼了,委屈巴巴把头转了回去。
  金铮头疼地摁两下山根。
  傻子陈伟业,差点坏了他的计划。
  第114章
  戒指金铮就放在头顶的置物柜,他的行李里。
  给沈何启的24周岁生日礼物。
  沈何启大概是还远远没有准备好迈入婚姻这条人生新征程的的,幼稚又任性的一个人,不想离开父母,更不想亲身担负起一个家庭的责任。
  与其说是求婚,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简单的信物。要不然他也不可能连陈伟业他们都没告诉,毕竟一场正儿八经的求婚免不了需要好友配合帮忙助兴。他就打算两个人安安静静的时候把戒指给她。
  至于这戒指的意义是大还是小,都凭她自己做主。大,这就是一场求婚,他马上可以给她一场仪式和一个新的身份;小,就当这是他给她的安全感。
  哪怕沈何启不是一个纠结于需要他给安全感的女朋友。她需要的安全感她都会亲自动手夺过来,不主动索要,更不假借他人之手。她怕色弛爱衰,就以超凡的意志力控制身材和保养皮肤;她担心他心里留着前任的位置,那她就毁了那个姑娘在他心里的形象。
  某天下班路上他等红绿灯的空档看到路边的珠宝店,脑子里就萌发了想送她一枚戒指的念头,想看她无名指有这么一小圈意义特殊的东西是什么样子。
  她手指细,皮肤也白,戴上戒指想必是很养眼的。
  想到就去实行了,没有犹豫,金铮在下一个路口把车掉了头开回去。在珠宝店没耽搁多少时间,很快就把款式定了下来。简洁的素戒,没有任何花里花俏的装饰,只有内里刻了两人名字的首字母。
  只是让陈伟业和大家这么一起哄,先入为主的观念作用下,到时候沈何启怕是会有心理负担。
  金铮看一会沈何启放在他膝上的手,又重新把注意力放回小桌板上的书上。看到书里作者描写他四岁的女儿,小姑娘想要一个大气球,但是作者只打算拿一个小的敷衍女儿,正要付账,却听气球“砰”一声炸裂了,作者只当是气打得太足,嘱咐店家之后重新给女儿买了一个,正打算付钱的时候气球再一次破了。这下连店家都好奇了,和作者两人一起观察小姑娘,于是看到小姑娘拿到小气球之后二话不说放到脚底直接拿脚踩破。
  金铮没忍住小声笑了笑,他觉得这个小姑娘和沈何启很像,于是又回过头去把这一段重新看了一遍。
  第二遍看到一半的时候耳边传来沈何启的抱怨声:“你看书怎么这么慢,我都看了三遍了……”
  金铮稍侧开身子去看她,看到她双眼炯炯有神,合着她一直在和他一起看书:“怎么不睡了?”
  “没戴眼罩和耳塞我怎么睡得着啊?”
  “在机场的时候还不是睡的跟什么一样。”金铮在心里默默反驳她一句,手上动作把书翻一页,“你看书这么快?”
  他看书已经算快,他看一遍半的时间她居然能看三遍,由此可见此人有多粗糙多心急,简直是一目十行,怕是什么细节都顾不上关注。
  于是两人靠在一起看书,金铮看到第二面一半的时候,沈何启幽幽的声音又响起:“你太慢了吧,我都看完两遍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