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一只小狼崽 第17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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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如今都是考前两个小时才翻开书看一眼,根本不用提前复习。把么儿送到教室,他也没走,就直接在历史系的考场坐下来复习了。两个人基本时时刻刻都在一起,进来的其他同学也都很认识贺邵承,并没有怎么惊奇。只不过到了八点五十,贺邵承就必须去自己院系那边了。
  教室里的空调开着,写字也不会冷。
  “钢笔的墨水我昨晚给你吸足了,还有一只在笔袋里备用。”他低声说着,“你考完了试直接来我那里,我应该二十分钟出来。”
  “知道你写试卷快……”陆云泽小声应着,“好啦,穆老师马上就要来了,你快走吧。”
  贺邵承终于站了起来。
  两个人在外面不会多么亲昵,但对方站起身的时候,陆云泽还是最后在课桌底下和贺邵承捏了捏手,脸上也露出了个笑,顺带露出了那两个小酒窝。贺邵承走了不过一分钟,穆老师就拿着试卷进来了,推着眼睛扫视了一圈,确定没有任何一个迟到的。
  “之前我和你们说过……明年四月份在英国伦敦有一个国际考古学交流会议。这次我们复旦大学考古系也被邀请了,是个难得的和国际专家学者交流的好机会……”老教授说话带着点上海市本地的口音,“今天这个卷子,最后有两题附加题,不算入总成绩,但我会根据附加题的答题情况看看有没有可以带出去交流的可造之材。你们有参与兴趣的,就把附加题答一答,没兴趣的可以不做。”
  他虽然嘴上说着自由挑选,但眯起来的眼睛却已经很清晰地表达了他的心情——谁敢不做?不做就等着下学期上课罚站吧!他们班同学也都熟悉穆老师的脾气,这会儿一拿到卷子就赶紧开始答题,生怕来不及做到那最后的附加。陆云清前面的内容复习地都不错,先简单地扫了一眼,接着就把卷子翻到了最后——果然,如他所料。
  这是一次出国的交流会议,穆教授出了两道大题,全部要求英文作答,每个题都要写起码500个词的小论文。
  陆云泽又看了看时间,忽然觉得大约贺邵承那边考完,自己都来不及赶过去了。
  钢笔拿好,里面的墨水吸得刚刚到位,既不会墨水太多直接溢出来,也不会太少导致笔墨稀疏。前面的内容因为已经背诵过,陆云泽的答题节奏十分稳,很快就把第一页的名词解释和选择题做完了。历史系归为文科,最多的就是简答和论述,但这一次他也没有花时间去写多少废话,学着贺邵承平时的习惯把重点写了写。尽管可能会被挑刺的穆教授扣掉个一两分,但他起码有时间去回答最后那两个附加题了。
  在别的同学还都埋头于前面的简答论述时,陆云泽已经审阅了一遍题目,开始在试卷上写下第一句话。
  英语的写作需要练习,否则就算单词认识,一时间要憋出一段有逻辑有高级词汇还有内容在里面的段落也并不容易。陆云泽也好些时间没写英文作文了,这会儿第一段还磨蹭了一下,之后才开始顺畅了起来。昨天和今早花时间背的专业名词此时都用上了,所以写起来总体还比较顺手,并没有因为单词拼不出来而卡主。他写完了第一题,其他同学估计才刚刚翻到最后。
  教室里传来了零散的低呼声。
  穆教授站在上面,扫视着整个考场,终于找到了一个已经写得差不多的,走过来瞧了陆云泽几眼。
  不说别的,但看那一大段清晰又漂亮的英文字体,他心里对这个学生的印象就不错。搞历史的也都很有文学素养,每次看到学生一个墨团接着一个墨团的试卷,老教授都恨不得把那卷子从窗户上扔出去算了。虽然他也老为难陆云泽,在上课的时候询问对方几个特别难的问题,但总体来说,对于这个认真的小子,他心里还是满意的。
  起码比别的学生好多咯!
  陆云泽察觉到了穆教授过来,略微顿了顿自己书写的节奏。
  他心理承受能力强,也不会因为老师看着自己就紧张,还是平稳地按照心里的提纲把第二题也写完了。差不多吹干墨水的时候,走廊里的闹铃也打响了,两个小时的考试已经彻底结束。教室里没来得及把附加题做完的人不在少数,不过其实写不写得完差距也不大——他们根本憋不出来那么多英文单词啊!就算这学期也还学着大学英语,但……但这可是历史题,里面的单词哪里是他们在英语课上学过的?
  能拼出个“文艺复兴renaissance”都不错了!
  同学们一个个都垂头丧气地走上去交试卷,陆云泽倒还好,就是写得手有些发抖。此时已经十一点了,他拿上包往外面一看,就直接对上了贺邵承的视线。
  贺邵承一直在外面等他。
  唇角扬起,他立刻跑了出去,准备和这个人一块儿吃午饭了:“哎,果然又是你等我……穆老师的卷子总是特别满,最后两个题是英文论述题,还好我昨天把专业词汇都背了。”
  “么儿,你觉得有希望去英国的那个会议吗?”
  “应该有的……我写卷子的时候穆老师在我身边看了好一会儿。”陆云泽打了个哈欠,又甩了一下自己有些累了的右手,“别的同学好像很多都根本来不及写,本身前面的题目就那么多了,附加题还是两个小论文……不过还是要等穆老师通知,估计下学期才会彻底定下来吧。”
  “嗯,那直接回公司?你继续在办公室里复习,我还有点国际端的事情要处理。”
  “刚好过去能吃上饭……”早饭用得有些早,此刻他也饿了,“我发现我现在真的很喜欢公司里的餐,比之前点快餐好吃多了。”
  两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出了教学楼。外面的风有些大,吹得人耳朵都发冷,陆云泽立刻就把棉袄的帽子戴上了。他人说起来长高了一些,但当初曾姥爷陪着他去百货大楼买的那件蓝白色棉袄还能穿,袖子什么都刚刚好。不过当初的他一穿上就鼓成一个球,此时倒是没有那么鼓了,就是一件普通的棉袄。
  贺邵承披着一件皮夹克,一如既往地不怕冷。
  昨天虽然没能彻底地疼到么儿,但也喂着么儿吃了蘑菇,他此刻并不着急去做什么,很耐心地等待着晚上回家。明天彼此都没有考试,等到后天才会继续有,所以今晚彼此是可以亲昵一番的。他上了车,拉开了车门,车里比外头要暖和不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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