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9章 抚恤与犒赏【二合一】(3 / 5)
倘若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这场仗中魏国百姓的伤亡,比如在「大梁战役」中牺牲的数万大梁男儿,再比如被诸国联军侵犯杀害的魏国宋郡、颍水郡两地百姓,恐怕伤亡数字在二十五万的基础上,还要往上翻两番。
正因为如此,当魏王赵润看到天策府提交的这份粗略伤亡统计时,面色铁青,手指亦因为用力攥拳而隐隐泛青。
因为据天策府的估算,魏国军民在这场战争中的人员伤亡,可能比诸国联军的伤亡数字还要多,这让魏王赵润震怒万分。
数日后,内朝大臣介子鸱向魏王赵润提交了有关于「抚恤」的款项。
抚恤分两类,其一,即钱粮方面的补偿,也即是按「一人」为单位,向阵亡士卒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这没什么好解释的,魏国的抚恤金是按人头算的,无论是士卒还是将官,发放的抚恤金数额都是一样的,即微不足道的「七个银圜钱」。
记得在魏川贸易开启的初期,魏公子润亲自裁定,一个魏银圜即价值一头羊,是故有些特殊的银圜——即「魏川贸易纪念币」,在其背面铭刻有一头羊的图案,数量不多,颇具收藏价值。
不过在十几年后的如今嘛,七个魏银圜,其价值勉勉强强也只有两头羊左右了。
这与其说是抚恤金,还不如说是丧葬费。
倒不是魏国朝廷吝啬,因为这一项其实并非是抚恤的“重头”。
当然,倘若是非常贫穷的家庭,魏国朝野也会额外给予钱粮上的补偿。
不过话说回来,魏国的正规军士卒,一般都拥有着平民以上的生活条件——在魏王赵润屡次提高军卒待遇的情况下,哪怕是只有一场、两场战争经历的正规军士卒,基本上也是有田有屋的。
这一点,倒是跟秦国的军功爵制有点相似。
而倘若像商水军的「央武」那种悍卒,这类士卒甚至可以比拟地方上的士绅,非但有胡人、巴人奴隶为他们耕种,甚至于可能还蓄养着价钱不菲的胡女作为婢从,或者是小妾。
因此,只要不是特别贫困的家庭,其实倒也看不上朝廷那些微不足道的抚恤金,或者说丧葬金。
抚恤真正的“重头”,在于第二类,也就是魏国对于这些牺牲士卒家眷在政策上的特殊照顾。
比如说,在一定时间内,免除“烈士户”的徭役、田税;
再比如逢年过节时,各地官府会代表朝廷向这些“烈士户”发放钱粮、家禽、甚至是牲畜;
倘若“该烈士户”仍有其余男丁在军中任职,或继承父兄的军职,或格外提升一级军职;
倘若“该烈士户”父辈战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则当地官府将代表朝廷无条件代为抚养,应承担这户人家一定年数内的所有基本开销。
等等等等。
这些,才是魏国「抚恤」阵亡士卒的重头。
似这般改制的好处是,魏卒能更放心他们的身后事,而对于魏国朝廷来说,虽然似这般改制,朝廷需要支出的实际金钱其实更多,但胜在能避免一下子拨出巨大数额的抚恤金。
就好比这次战争,正规军包括县兵在内,单军卒阵亡人数就超过二十五万,若是按照旧制,这要魏国朝廷支出何等数额的抚恤金?
搞不好国库就直接搬空了,甚至于还会因此出现严重赤字,还谈什么恢复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上抚恤款项以外,因年老、伤残退伍的老卒,还会被魏国安排到地方上,或担任「里正」、「地保」,或派去看守官道、轨道马车沿途的驿站——在魏国兵部辖下驾部完成了对「全国路网」的整体改革之后,官道、轨道马车沿途的驿站,已经具备了茶摊、酒肆、客栈之类的职能,足以让这些退伍的老卒养活自己。
不得不说,正因为魏国有着非常完善的抚恤制度,使得魏国的士卒在战场上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因为他们知道,无论是他们因为战争而伤残,亦或是战死在战场上,他们的国家,亦会承担起照顾他们、以及赡养其老父老母、抚养其幼儿幼女的责任。
话说回来,这是魏王赵润登基后魏国旧有的抚恤体制,但这次,内朝大臣介子鸱却在抚恤的款项中又增添了一条,即在全国各郡县内建造类似于学塾的军塾,吸收那些阵亡士卒的子嗣,从小开始培养他们。
说实话,这个模式赵润非常熟悉,因为这正是宗府培养宗卫的模式。
“……” ↑返回顶部↑
正因为如此,当魏王赵润看到天策府提交的这份粗略伤亡统计时,面色铁青,手指亦因为用力攥拳而隐隐泛青。
因为据天策府的估算,魏国军民在这场战争中的人员伤亡,可能比诸国联军的伤亡数字还要多,这让魏王赵润震怒万分。
数日后,内朝大臣介子鸱向魏王赵润提交了有关于「抚恤」的款项。
抚恤分两类,其一,即钱粮方面的补偿,也即是按「一人」为单位,向阵亡士卒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这没什么好解释的,魏国的抚恤金是按人头算的,无论是士卒还是将官,发放的抚恤金数额都是一样的,即微不足道的「七个银圜钱」。
记得在魏川贸易开启的初期,魏公子润亲自裁定,一个魏银圜即价值一头羊,是故有些特殊的银圜——即「魏川贸易纪念币」,在其背面铭刻有一头羊的图案,数量不多,颇具收藏价值。
不过在十几年后的如今嘛,七个魏银圜,其价值勉勉强强也只有两头羊左右了。
这与其说是抚恤金,还不如说是丧葬费。
倒不是魏国朝廷吝啬,因为这一项其实并非是抚恤的“重头”。
当然,倘若是非常贫穷的家庭,魏国朝野也会额外给予钱粮上的补偿。
不过话说回来,魏国的正规军士卒,一般都拥有着平民以上的生活条件——在魏王赵润屡次提高军卒待遇的情况下,哪怕是只有一场、两场战争经历的正规军士卒,基本上也是有田有屋的。
这一点,倒是跟秦国的军功爵制有点相似。
而倘若像商水军的「央武」那种悍卒,这类士卒甚至可以比拟地方上的士绅,非但有胡人、巴人奴隶为他们耕种,甚至于可能还蓄养着价钱不菲的胡女作为婢从,或者是小妾。
因此,只要不是特别贫困的家庭,其实倒也看不上朝廷那些微不足道的抚恤金,或者说丧葬金。
抚恤真正的“重头”,在于第二类,也就是魏国对于这些牺牲士卒家眷在政策上的特殊照顾。
比如说,在一定时间内,免除“烈士户”的徭役、田税;
再比如逢年过节时,各地官府会代表朝廷向这些“烈士户”发放钱粮、家禽、甚至是牲畜;
倘若“该烈士户”仍有其余男丁在军中任职,或继承父兄的军职,或格外提升一级军职;
倘若“该烈士户”父辈战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则当地官府将代表朝廷无条件代为抚养,应承担这户人家一定年数内的所有基本开销。
等等等等。
这些,才是魏国「抚恤」阵亡士卒的重头。
似这般改制的好处是,魏卒能更放心他们的身后事,而对于魏国朝廷来说,虽然似这般改制,朝廷需要支出的实际金钱其实更多,但胜在能避免一下子拨出巨大数额的抚恤金。
就好比这次战争,正规军包括县兵在内,单军卒阵亡人数就超过二十五万,若是按照旧制,这要魏国朝廷支出何等数额的抚恤金?
搞不好国库就直接搬空了,甚至于还会因此出现严重赤字,还谈什么恢复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上抚恤款项以外,因年老、伤残退伍的老卒,还会被魏国安排到地方上,或担任「里正」、「地保」,或派去看守官道、轨道马车沿途的驿站——在魏国兵部辖下驾部完成了对「全国路网」的整体改革之后,官道、轨道马车沿途的驿站,已经具备了茶摊、酒肆、客栈之类的职能,足以让这些退伍的老卒养活自己。
不得不说,正因为魏国有着非常完善的抚恤制度,使得魏国的士卒在战场上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因为他们知道,无论是他们因为战争而伤残,亦或是战死在战场上,他们的国家,亦会承担起照顾他们、以及赡养其老父老母、抚养其幼儿幼女的责任。
话说回来,这是魏王赵润登基后魏国旧有的抚恤体制,但这次,内朝大臣介子鸱却在抚恤的款项中又增添了一条,即在全国各郡县内建造类似于学塾的军塾,吸收那些阵亡士卒的子嗣,从小开始培养他们。
说实话,这个模式赵润非常熟悉,因为这正是宗府培养宗卫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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