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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嫁祸1
  不一会儿,肃清王和黎明进来了。
  “参加皇上,皇后。”
  “起身吧。”轩辰逸正襟危坐,摆出一副帝王风范,待两人起身,赐座,轩辰逸疑惑道:“小辕,你怎么和国舅公子裹到一块儿去了?”
  轩辕以前是黎昕的战友,对黎昕很是钦佩,黎昕入宫的时候他一直反对,可惜不但没有成功,又被先帝丢去了边境,后来先帝驾崩,轩辰逸即位,边境也渐渐平定了下来,轩辰逸念着这个唯一的小弟,便将他招了回来,封了王,给了他一个闲散的职位。轩辕本应黎昕的事对轩辰逸心里有些怨言,更是听说轩辰逸怎样待黎昕之后,怨恨加深,与轩辰逸逐渐疏远了,轩辰逸也只当这个小弟耍性子,两人经常性的争锋相对,最后两人战火烧的太旺,轩辕见怎样都于事无补,便索性不去朝堂了,也很少再去见轩辰逸,倒是会经常性的往黎昕寝宫跑,两人聊聊兵法,谈谈当今天下事,也甚是愉快。
  轩辕只是淡淡的回应了轩辰逸,“臣弟和黎大哥只是旧时而已。”说完径直坐到了黎昕与轩辰逸的中间,冲着黎昕,脸上挂着和煦的笑意,“老大,好久没见你了,我都想死你了。”
  轩辕看上去小冷酷小冷酷的,但终究只有十五岁,还是个孩子,深宫的日子也因为有轩辕偶尔的陪伴黎昕才觉得那么一丝的温暖。他伸出手在轩辕的脑袋上弹了一个钢镚,笑的灿烂,“最近是不是又没有好好读书啊?”
  “没有啦,你教给我的我都有好好看,还看了另外的一些呢,不信我背给你听。”说完真的认真背了起来,“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
  “停了停了,小辕,朕问你,兵法中,何谓‘顺手牵羊’?”轩辕坐在他和黎昕中间让轩辰逸很是不爽,轩辕的背对着自己,和黎昕聊得挺开心,看着黎昕从未在他面前露出的笑容,轩辰逸立马将轩辕划入隔绝人物的行列。不动声色的将轩辕推开,对轩辕发难了。轩辕从小爱舞刀弄枪,在书法兵法方面岂止是造诣浅,那简直是没有造诣。让你在黎昕面前现,哼哼。轩辰逸心里得意恨恨的想。
  轩辕疑惑的眨着眼睛看着轩辰逸,淡淡的说道:“所谓顺手牵羊,即是在有利的时机,窃取别人的利益,且‘牵’要牵的漂亮,要不带一点痕迹。”
  轩辕从容不迫的回答了轩辰逸的问题,轩辰逸微微愣住了,看来真是许久没与这个小弟相处了。
  轩辰逸满意的点点头,“恩,小辕真不错。”
  轩辕一愣,没想到轩辰逸会夸他,脸上微微一热,抓抓后脑勺,“还是老大教的好。”
  “叫什么老大,叫大嫂。”轩辰逸一巴掌拍在他的头皮,坚决的说道,轩辕先是一愣,后儿甜甜的叫了一句,“大嫂。”
  黎昕面色绯红,轩辰逸这是什么意思?要知道,就算轩辰逸宠慕月莲时也从没让轩辕改过称呼。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但在另三个人的心里激起了千层浪。
  “看来传言没错,大哥终于识得了金镶玉。”这是轩辕的心声。
  “我就说嘛,夫夫之间能纯洁到哪去。”这是黎明的心声。
  “轩辰逸这是啥意思?”这是黎昕的心声。
  轩辰逸倒是没啥,闪开轩辕,拉着黎昕的手,摩擦着他的手掌,“你我本就是夫夫,朕是他大哥,这声大嫂是天经地义的。”还向轩辕使了个眼色,轩辕立马狗腿道:“是啊,老大,哦不,大嫂,我们是一家人,这声称呼当真值。”
  轩辕突然觉得他这个大哥顺眼多了,他最崇拜的人是他大嫂,哼,他要在军营里那帮臭小子面前嘚瑟个够。
  黎昕不好意思的岔开了话题,“大哥,小辕,你们一起来可是有什么事?”
  轩辕突然反应过来,说,“大嫂,其实我们来是撮合你...”
  “咳咳咳...皇上,皇后,草民是受家父之托来瞧瞧皇后的,与肃清王在路上遇到,便相邀一同前来了。”
  轩辕疑惑的看着黎明,明明不是这样的啊,是黎明专门找他来的啊。黎昕听到是黎耀辉的吩咐,不由的心中一暖,外戚进到后宫需的皇上的允许,慕家人因着慕月莲得宠,皇上也就不当一回事,但其他人可做不到这么大张旗鼓,黎耀辉现今离开了京城,心里仍是放心不下小儿子,便着三强调要黎明进宫多陪陪黎昕,这定是得到了轩辰逸的允许。想到这,黎昕的心中一暖,悄悄的握紧了轩辰逸的手。
  轩辰逸冲他笑笑,反手紧握着他,对轩辕说道:“既然来了,就用了晚膳在回去,正巧今日慕妃设宴,你和黎明一同前去,朕让你见识见识真实的顺手牵羊。”
  酉时,御花园,众妃子打扮的非常靓丽,陆陆续续的来到了御花园,她们今日可是经过精心打扮的,都希望能够夺得皇上的注意,可是一人更比一人媚,人儿更似花娇。
  “皇上驾到,皇后娘娘驾到,肃清王到。”众人入座不就就听见金石尖细的嗓音,紧忙起身,行了一个半身礼,“参见皇上,皇后娘娘,肃清王。”
  轩辰逸一袭暗黑色的龙袍,袍子上用金丝线秀着绞盘着的双龙,两条龙脖颈相交,张开大口,龙眼尤为传神,不怒自威。轩辰逸坐在了最主上的位置,黎昕也紧随在其后,坐在他的右手边,他左手边坐着的是慕月莲。轩辰逸抬抬手,面无表情道:“都入座吧。”
  轩辕也找了个位置坐下,黎明就坐到他的旁边。看着这一个个人比花轿的美人儿,黎明偷偷的和轩辕咬耳朵,“你的皇帝哥哥真有艳福,这随便一个小小的嫔拉出去就比我家黎昕好看。”
  轩辕瞪了他一眼,“这些庸脂俗粉岂是能与大嫂相比的。”全京城上到七十岁老人,下到三岁孩童都知道那个丑颜皇后,但轩辕一直认为他的大嫂是最好看的,年纪轻轻立下不少功劳,文能诗词歌赋,熟读兵法,武能通各种行军阵法,武功也是当今数一数二的,就算是深居在皇宫大院,但他的才华是无可泯灭的。不就是眉眼脚的小小疤痕吗?那才是男人的标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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