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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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皇既死,身为太后,丽妃该要自称哀家的。
  但是,先帝死后还给她压了一座大山,她爱先帝,怨先帝,恨先帝,私下里时,从不自称哀家。
  “喜欢,敲喜欢,我要看马马。”壮壮一口吞了糕,圆滚滚的小屁股真颠颠儿的跳着。
  “那你就带他去?”丽太后问王伴月。
  王伴月一把捂上肚子,道:“禀太后娘娘,妾身今儿身子不好,想跟您告个假儿,不如,劳您亲自带着大皇子去一回吧。自打先皇去后,您便一直心绪不好,岂不正好儿的,散散心?”
  丽妃一想也是,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而耗上了几十年,此时想把先帝从皇陵中抓出来暴揍一顿也不可能了,不把自己活的快快乐乐的,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
  是以,描眉画鬓贴花黄,丽妃特地给自己挑了一件石青色月季蝴蝶通袖袄,再系了一件浅水红的百褶裙,俩俩站定,瞧其面貌,比向来灰出出的王伴月还要年青不少,命几个内侍抱着壮壮,便往后苑的马场里去了。
  再说这厢。
  后苑马场之中,一个年约四十有五,褐面粗髯,英武堂堂的中年将军,就站在翠意葱拢的草场之上。
  “不过就是一匹小马而已,何必要拴着它,将它放开,就让它在这草场里跑。”出声,亦是一幅极为雄亮的嗓门,这,当然就是一直以来顶在雁门关的,大康朝赫赫有名的国柱,卢纪国卢将军了。
  一个太监进言道:“卢将军,大皇子尚小,徜若不将这小马拴起来,小的们怕它要惊到大皇子。”
  “身为皇上的儿子,徜或连只小马都怕,那岂不是要叫人贻笑大方,放开,本将军倒要看看,咱们大皇子是不是个怂的……”
  他话未说完,忽而结舌于地,顿时就说不出话来了。
  此时日影已斜,马饮湖畔,风吹树影,湖光山色间,走来个白衣素服的女子,遥及之处,尚且看不清五官,但只凭那种仪态,已是世间难得。
  夕阳洒在她脸上,待渐渐儿近了,卢纪国一颗心差点就要脱膛而出。
  美,无与伦比的美。不仅仅是五官,而是那种既带着些温柔,又有些骄纵,还有着女子专有的,慈爱无比的笑的美。
  皇帝说欲要赏他一名自己从来不曾用过的妾侍时,卢纪国心中还有腹诽,心说只怕是因为相貌不够美,脾性也不够好,年青的皇帝才会将她赏给自己。
  直到看到这位妾侍本人,卢纪国才觉得,皇帝于自己的恩宠,只怕是于世难寻的。
  可怜丽妃不过出来散个心而已,谁知阴差阳错,就叫这卢纪国给当成了儿子的妾侍,更可恨的是,此人一脸粗髯,两目色相,不住的上下打量着自己。
  丽妃心说可怜见的,这粗孩子大抵是从来不曾入过宫的土豹子吧,你瞧他那憨傻的样子。于是,她还格外轻和的,露了明媚一笑。
  顿时,卢纪国觉得这世间万紫千红,姹红嫣紫的花,于一瞬间,全都盛开了。
  第127章 肌肤之亲
  “马,马马。”壮壮一瞧见马,就乐开了花儿。
  阿福公公还想抱着他:“大皇子,咱们可是金尊玉贵之体,奴才抱着您就好,千万千万可不敢跑。”
  “跑跑又如何?多摔几回,他就晓得该怎么跑了,还不赶紧将他放下来?”丽妃在这方面倒是很随性,毕竟她自己的儿子,就是连跌带滚着长大的。
  阿福将小壮壮一放到地上,他就冲着那匹深青色的小马驹奔了过去。
  到了面前,仰望着小马驹,小小的孩子,忽而就伸出一只手去,踮着脚,显然是想要摸一摸小青马驹的额头。
  而这青马驹才生下来不久,也是才学会站立,视线所及之处,看到个眼睛蒙圆的小孩子,大抵是因为孩子那种格外认真而又专注的目光吸引了它。
  马往后退了两步,嘘了两声,忽而前蹄一屈就跪到了地上。
  壮壮大手一挥:“骑马,我要骑马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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