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锅我不背 第136节(1 / 4)
有人在背后冷笑了一声,怎么不会,原著里的约翰逊也没有多聪明,被美国异能局利用,骗得团团转。
“胡拉坎还是一个小孩,小孩能有多少脑子?”
罗斯玛丽恶狠狠地瞪了说话的人一眼,她只比主角大两岁,约翰逊是小孩,她算什么?
臆测了一番美国异能局的焦头烂额,众人重新想起眼前困境。
罗斯玛丽是他们之中最后康复的人,等他们恢复了力气跟异能,耿阗程老就没有再过来了,沙丘后俨然分成了两个团体,以篝火为界,一边不敢过去,一边不想搭理,气氛古怪。
李斐看到程老过来,试着握住简华的手,勉强换了个姿势,让程老能够仔细观察简华的脸色。
亏得程老的异能特殊,否则这时候上哪去找听诊器?
程老一把年纪,没有染病,他已经感叹了好几遍了运气了。
“心跳速度过慢,身体机能下降,喂他吃点东西。”
“……只有水。”李斐很愁,别说烤制的凿地鼠肉,就连怪物的肉汤简华都没吃过一口,有蘑菇在,简华从来没有这份困扰。
两天前来了一群凿地鼠,篝火上最后几块肉吃完,他们就要断粮了。
没东西吃,蘑菇开始变得反常,缠在李斐身上的菌丝忍不住吸取了一些异能,如果这些力量可以让简华尽快康复,李斐也不会在意。
问题是蘑菇只管自己饱,菌丝恢复了一点活力,简华还躺着没醒。李斐又不能掐着菌柄摇晃,强迫它们把力量递送给简华。
“把肉撕成小份,能喂多少是多少。”
程老适应得很快,早年生活动荡的时候,连肉星子都看不到,饿个一整天是常事,只是现在年岁大了身体吃不消。
耿阗僵着脸说:“李哥,你还是想想办法吧,我躺下去都睡不着,总感到蘑菇想把我们都吃了。”
“听说针灸有办法唤醒昏迷的人,我不懂这个,手里连药也没有……”程老摇头叹气。
约翰逊蹲在沙丘顶端看夕阳,瑰丽的红色染遍了小半边天空。
他是故意离蘑菇远一点的,耿阗的感觉他也有,那些圆白滚胖的蘑菇就像那些伪装了自己的恶魔,仁善体面地微笑着,转过身就是另外一幅面孔,拐骗了贫民窟的小孩做扒手,或者以收养的名义远远带去别处,再也没人见过那些孩子。
约翰逊睡觉的时蜷缩成一团,他衣服里藏着一把断骨做成的小刀,蹲坐时也会这样,看似毫无警惕,他瘦弱的身体其实是绷紧的。
只有附近没人的时候,约翰逊才会安静地发呆。
他会想起还没有沉迷赌博的叔叔,想起有趣的课本,故乡小镇河边的风力发电大风车,每周末都发救济餐的教会建筑顶端的十字架,偶尔有些鸽子在附近停留,那里的夕阳也很漂亮,是他们镇上最好的风景。
如果能带莫伦萨先生去看看……
约翰逊手指攥紧,带着热度的沙粒摩挲着他生满茧子的手掌,这种轻微的粗粝疼痛,主角少年完全感觉不到,他的心思全部在费德里克身上:他们离开后,那些毒贩还在继续追杀费德里克吗?那栋楼房会不会塌了,莫伦萨先生有没有逃出来?
约翰逊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问题他每想一遍,脑袋就涨痛一分。
——好想回家,莫伦萨先生的那栋房子,很大,很温暖,弥漫着咖啡豆跟巧克力酱的香味。
耿阗也在想吃的,这时候有两个肉夹馍就很好了。太饿,胃按不住地咕咕响。
程老想着老伴做的羊肉汤面疙瘩,想起这个滋味,连白水都多了几分味道。
罗斯玛丽也饿得直不起腰了,她很想要篝火那边烤好的最后几块肉,但理智又告诉她,黑渊的人不会把这点口粮分给他们。 ↑返回顶部↑
“胡拉坎还是一个小孩,小孩能有多少脑子?”
罗斯玛丽恶狠狠地瞪了说话的人一眼,她只比主角大两岁,约翰逊是小孩,她算什么?
臆测了一番美国异能局的焦头烂额,众人重新想起眼前困境。
罗斯玛丽是他们之中最后康复的人,等他们恢复了力气跟异能,耿阗程老就没有再过来了,沙丘后俨然分成了两个团体,以篝火为界,一边不敢过去,一边不想搭理,气氛古怪。
李斐看到程老过来,试着握住简华的手,勉强换了个姿势,让程老能够仔细观察简华的脸色。
亏得程老的异能特殊,否则这时候上哪去找听诊器?
程老一把年纪,没有染病,他已经感叹了好几遍了运气了。
“心跳速度过慢,身体机能下降,喂他吃点东西。”
“……只有水。”李斐很愁,别说烤制的凿地鼠肉,就连怪物的肉汤简华都没吃过一口,有蘑菇在,简华从来没有这份困扰。
两天前来了一群凿地鼠,篝火上最后几块肉吃完,他们就要断粮了。
没东西吃,蘑菇开始变得反常,缠在李斐身上的菌丝忍不住吸取了一些异能,如果这些力量可以让简华尽快康复,李斐也不会在意。
问题是蘑菇只管自己饱,菌丝恢复了一点活力,简华还躺着没醒。李斐又不能掐着菌柄摇晃,强迫它们把力量递送给简华。
“把肉撕成小份,能喂多少是多少。”
程老适应得很快,早年生活动荡的时候,连肉星子都看不到,饿个一整天是常事,只是现在年岁大了身体吃不消。
耿阗僵着脸说:“李哥,你还是想想办法吧,我躺下去都睡不着,总感到蘑菇想把我们都吃了。”
“听说针灸有办法唤醒昏迷的人,我不懂这个,手里连药也没有……”程老摇头叹气。
约翰逊蹲在沙丘顶端看夕阳,瑰丽的红色染遍了小半边天空。
他是故意离蘑菇远一点的,耿阗的感觉他也有,那些圆白滚胖的蘑菇就像那些伪装了自己的恶魔,仁善体面地微笑着,转过身就是另外一幅面孔,拐骗了贫民窟的小孩做扒手,或者以收养的名义远远带去别处,再也没人见过那些孩子。
约翰逊睡觉的时蜷缩成一团,他衣服里藏着一把断骨做成的小刀,蹲坐时也会这样,看似毫无警惕,他瘦弱的身体其实是绷紧的。
只有附近没人的时候,约翰逊才会安静地发呆。
他会想起还没有沉迷赌博的叔叔,想起有趣的课本,故乡小镇河边的风力发电大风车,每周末都发救济餐的教会建筑顶端的十字架,偶尔有些鸽子在附近停留,那里的夕阳也很漂亮,是他们镇上最好的风景。
如果能带莫伦萨先生去看看……
约翰逊手指攥紧,带着热度的沙粒摩挲着他生满茧子的手掌,这种轻微的粗粝疼痛,主角少年完全感觉不到,他的心思全部在费德里克身上:他们离开后,那些毒贩还在继续追杀费德里克吗?那栋楼房会不会塌了,莫伦萨先生有没有逃出来?
约翰逊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问题他每想一遍,脑袋就涨痛一分。
——好想回家,莫伦萨先生的那栋房子,很大,很温暖,弥漫着咖啡豆跟巧克力酱的香味。
耿阗也在想吃的,这时候有两个肉夹馍就很好了。太饿,胃按不住地咕咕响。
程老想着老伴做的羊肉汤面疙瘩,想起这个滋味,连白水都多了几分味道。
罗斯玛丽也饿得直不起腰了,她很想要篝火那边烤好的最后几块肉,但理智又告诉她,黑渊的人不会把这点口粮分给他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