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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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咝……”刚欲开口说话,就因牵扯到伤口,倒抽了一口凉气。他够狠!
  墨台妖孽一言不发,只瞟了我一眼,就转身出去了,似乎还带着几丝的慌乱。
  这算什么?!怎么看吃亏的人都是我!我才咬了他两口,他咬了我这么多下!赔大了!我轻触下唇的伤处,突然想到自己的粉妆——我唇上的那层厚如膏的胭脂啊,他居然还能咬得下口,真不愧是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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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十余日了,我彻底实现了以墨台妖孽为中心的陀螺生活。白天赶路,他多是呆在车轿里,我自然是呆在他边上发呆;天黑后,一般都会赶至客店休息,我自然是跟他同房同床,偶尔错过宿头,只能睡车上,我自然还是紧密团结在他的周围——真可谓,如胶似漆,难舍难分,恩爱夫妻的典范。
  当然,如果墨台妖孽肯稍微正常那么一点点,就完美了!
  我不得不感慨,一个人脑袋进水,我还能应付,但是,一个人脑袋浸水,我就开始怕怕了。
  “喂,我说,你能不能别再看我了!”我忍无可忍地扭头瞪视墨台妖孽。
  而我刚偏头,墨台妖孽立刻就垂眼看书了——一如之前n次那般。我转正脑袋,继续看着窗外。
  “你要叫我‘夫君’,别老‘喂喂’的乱唤,出门在外,不比桓城随意,莫让人笑话了去。”许久,墨台妖孽突然轻轻开口说道。
  我未接话,转头盯着墨台妖孽,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我暗自琢磨。
  他仍是玉颜艳春,皎如暖月,唇边始终挂着淡淡的笑,看上去温和柔顺,只是——
  “夫君,那个……”我从善如流地唤他,问道:“我好奇跟您打听一个事儿,您没事脸红什么?”还越来越红,开始是微施粉泽,现在已经胭脂敷面了。我能肯定,他的面部毛细血管分布太过紧密了……
  墨台妖孽斜睨我一眼,就低头看书了,不再说话。
  我无趣地摸了摸鼻子,撇了撇嘴。想不明白啊,一本《玉兔记》居然看了这么多日还未看完,难道真的是在破译什么暗语?我没见他有撕页、泡水、火烤这些步骤,莫非暗语就直接印在书的字里行间?!
  思及此,想到矮柜里有我之前买的那本《玉兔记》,一转身,墨台妖孽果然还是保持着垂眼看书的姿势,我从矮柜里掏出一大堆的书,然后捧抱到窗边,背对着墨台妖孽,开始翻阅。
  在秋梅策马靠近窗口,请我们下车小憩之时,我已将《玉兔记》大概的情节看了一遍。顺手将书塞到书堆下方,径自下了车。
  唯一的读后感就是,这书写得真是……婉约啊!一整本书都是写那只公兔子精含蓄地勾……不是,“沟通”那酸腐的女书生。譬如说,开篇就是那兔子精痴痴地站在书生家窗前的桃树下,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屋内的书生,终于感动了书生……这作者真是严重脱离了生活实际,你说一个疑似跟踪偏执狂的不明生物体在你家门外守着,你会心生怜悯将它迎进屋内吗?莫不是打算关门打狗……
  车队停步的地方,是官道边的一个茶摊,依靠着成排的翠柳,春风轻拂,柳枝荡漾。
  茶摊里只有一桌的女客,看装束像极江湖中人,我暗暗戒备,却神态自若地坐到春莲她们为我擦拭好的板凳上。一会儿工夫,春莲就端上一壶新沏的热茶,从茶壶到茶叶,甚至连沏茶的水,都是从马车上取下的,就是借了茶摊的灶火。我最不用怕的就是毒,所以安心地饮着。
  那几个江湖女子见我们一行人不像生事的样子,慢慢地又继续高谈阔论了。
  “……近来真是不太平,大半月前,暨宁城的知州府一夜之间被人灭门了,两百多口人,无一幸免。不知是哪路子的人干下的,敢动朝廷的州官。”
  暨宁城啊,离桓城只有半天的路程,以银矿出名。这知州之位,还真是个肥差。可叹啊,有命贪,没命花,白忙活了。
  “天下第一庄‘晓风山庄’的庄主,被她的义女杀死了,庄内众人倾巢而出,不遗余力地追缉凶手。”
  晓风山庄?没听过!个人认为,山庄之人,在戕讨那个义女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同时,还应自我检讨,为什么早年没看出她是一只白眼狼?!这事还教育我们,“信任”真是一个危险的词儿啊……
  “……据说,‘生死门’丢了镇门之宝,所以弟子都下山找寻了。有人说是长生不老的仙丹,也有人说是天下第一的毒物,还有人说是提升百年内力的灵药。”
  “我听说的完全不是这样子的。‘生死门’一个女弟子与掌门的一房侍人通奸,两人私奔,掌门震怒,所以才派了许多弟子下山,是为了将这对狗男女抓回去清理门户。”
  “‘生死门’终于肯出事了啊……总之,现在整个江湖都沸腾了,人人都争先恐后地加入找寻的队伍,就指望能卖个人情给‘生死门’呢!大伙儿四处奔走,相互呼告,异口同声地说,等了这么多年,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生死门’出事了,这无疑给世上顽疾在身而又无力支付高昂医钱的人们,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闻言,刚入喉的茶水喷射了出来!
  ☆、27误思寄心愿意绵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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