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4 / 5)
等我爸把鱼汤盛出来就能吃啦
丁瑾瑜听见声音抬头,看见明皙端着两盘菜从厨房走出来,放在桌上后烫得两只手赶紧捏了捏耳垂。
饿了吧?明皙又抬手勾了勾明寐的下巴。
明寐坐在奶奶怀里不住地点头。
张嘴明皙用手指捻起盘子里一块鸡肉往明寐嘴里送。
一旁的奶奶拿起筷子作势要敲明皙的手,含着笑意说:洗手!
筷子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明皙收回手搓了搓被筷子敲打的地方,傻呵呵地乐着。
在菜上齐之前偷吃几乎是每家小孩子的必修课。
丁瑾瑜想起以前爷爷奶奶手里也总有一双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筷子,敲在自己或者丁一楠偷吃的手背上。
这样的画面,曾今他还以为再也不会看见了。
明皙家的地方本就不大,再撑开一张折叠的小方桌,本来一家四口各坐一边正好,现在加上个身高腿长的丁瑾瑜,一时难免局促。
丁瑾瑜的长腿塞不进桌子底下,别扭地蜷在一边,他看见明皙偷偷瞄他,勾着脑袋傻笑。
他本以为这一顿饭会吃得跟他那双无处安放的长腿一样尴尬,不想席间一切其乐融融。
明父和奶奶忙着往几个孩子碗里夹菜,明寐撒起娇来那么嗲的小女孩,每个周末在丁瑾瑜屋里听琴乖巧又安静,现在吃起饭来倒是真像明皙之前说的皮孩子,狼吞虎咽地扒着饭,碗边掉得都是饭粒。
明皙戳着明寐的小脸逗她,说她下巴是漏的,她就龇牙咧嘴地要去咬明皙的手指头。
丁瑾瑜看着这兄妹俩打打闹闹,像极了当年的他和丁一楠。
那时他的爷爷奶奶也会跟现在明父和明奶奶一样,在孩子闹得太凶时假装举起筷子制止,但更多时候只是在一旁看着,眼角笑出的皱纹里都满是宠溺。
爷爷奶奶离开十年了,这不算是他这十年间唯一一次跟一家人围在桌边吃饭,却是第一次让他真的体会到家的感觉。
宋老师跟明皙说过,丁瑾瑜是从国外回来的,其实这话并不全对。
爷爷奶奶去世时他七岁,被丁一楠接走,一起生活在姑妈丁艳家;那时丁艳已经跟家暴的丈夫离婚,丁一楠才会改了跟妈姓,而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火爆性格,多少也与此有关。
可丁艳并不是一个太合格的母亲,她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两个孩子饱一顿饿一顿。
那时的丁瑾瑜刚上小学一年级,经常被人嘲笑是没有爸妈的野孩子,丁一楠虽然变不出一桌子热菜热饭,但总能在这时候提着棒球棍冲出去,让欺负了弟弟的人哭着说再也不敢了。
可两年后丁艳再婚,丁一楠已经是个拖油瓶,不可能再带着丁瑾瑜了。
从那以后,他被送回爷爷奶奶的老家,辗转在已经不记得多少个根本素昧平生的所谓亲戚家。
他在那时候才慢慢知道自己也是有爸爸的,他爸叫丁城,在国外,很有钱;那些八百年不联系一回的亲戚几乎都是为了丁城不菲的生活费才愿意接纳他,所以也会在不方便的时候一脚把他踢去下一个亲戚家。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十六岁那年,他跨进高中,丁城也入了美籍,终于办手续把他接到了国外。
除了那个素未谋面的爸爸,他在那边还有一个美国白人后妈和一个同父异母的混血妹妹;他们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可丁瑾瑜却没有过哪怕一秒钟觉得自己回家了。
那里的一家三口说着流利地道的英文,丁瑾瑜英语也不差,他基本上都能听懂,却完全没办法插话。
看得出丁城事业有成,一家人住着一栋不小的美式别墅,吃饭时的客厅那么宽敞明亮,餐桌那么大,跟现在明皙家里的环境比简直天上地下。
可刀叉敲击碗碟的声音,足以杀死席间所有的温情。 ↑返回顶部↑
丁瑾瑜听见声音抬头,看见明皙端着两盘菜从厨房走出来,放在桌上后烫得两只手赶紧捏了捏耳垂。
饿了吧?明皙又抬手勾了勾明寐的下巴。
明寐坐在奶奶怀里不住地点头。
张嘴明皙用手指捻起盘子里一块鸡肉往明寐嘴里送。
一旁的奶奶拿起筷子作势要敲明皙的手,含着笑意说:洗手!
筷子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明皙收回手搓了搓被筷子敲打的地方,傻呵呵地乐着。
在菜上齐之前偷吃几乎是每家小孩子的必修课。
丁瑾瑜想起以前爷爷奶奶手里也总有一双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筷子,敲在自己或者丁一楠偷吃的手背上。
这样的画面,曾今他还以为再也不会看见了。
明皙家的地方本就不大,再撑开一张折叠的小方桌,本来一家四口各坐一边正好,现在加上个身高腿长的丁瑾瑜,一时难免局促。
丁瑾瑜的长腿塞不进桌子底下,别扭地蜷在一边,他看见明皙偷偷瞄他,勾着脑袋傻笑。
他本以为这一顿饭会吃得跟他那双无处安放的长腿一样尴尬,不想席间一切其乐融融。
明父和奶奶忙着往几个孩子碗里夹菜,明寐撒起娇来那么嗲的小女孩,每个周末在丁瑾瑜屋里听琴乖巧又安静,现在吃起饭来倒是真像明皙之前说的皮孩子,狼吞虎咽地扒着饭,碗边掉得都是饭粒。
明皙戳着明寐的小脸逗她,说她下巴是漏的,她就龇牙咧嘴地要去咬明皙的手指头。
丁瑾瑜看着这兄妹俩打打闹闹,像极了当年的他和丁一楠。
那时他的爷爷奶奶也会跟现在明父和明奶奶一样,在孩子闹得太凶时假装举起筷子制止,但更多时候只是在一旁看着,眼角笑出的皱纹里都满是宠溺。
爷爷奶奶离开十年了,这不算是他这十年间唯一一次跟一家人围在桌边吃饭,却是第一次让他真的体会到家的感觉。
宋老师跟明皙说过,丁瑾瑜是从国外回来的,其实这话并不全对。
爷爷奶奶去世时他七岁,被丁一楠接走,一起生活在姑妈丁艳家;那时丁艳已经跟家暴的丈夫离婚,丁一楠才会改了跟妈姓,而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火爆性格,多少也与此有关。
可丁艳并不是一个太合格的母亲,她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两个孩子饱一顿饿一顿。
那时的丁瑾瑜刚上小学一年级,经常被人嘲笑是没有爸妈的野孩子,丁一楠虽然变不出一桌子热菜热饭,但总能在这时候提着棒球棍冲出去,让欺负了弟弟的人哭着说再也不敢了。
可两年后丁艳再婚,丁一楠已经是个拖油瓶,不可能再带着丁瑾瑜了。
从那以后,他被送回爷爷奶奶的老家,辗转在已经不记得多少个根本素昧平生的所谓亲戚家。
他在那时候才慢慢知道自己也是有爸爸的,他爸叫丁城,在国外,很有钱;那些八百年不联系一回的亲戚几乎都是为了丁城不菲的生活费才愿意接纳他,所以也会在不方便的时候一脚把他踢去下一个亲戚家。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十六岁那年,他跨进高中,丁城也入了美籍,终于办手续把他接到了国外。
除了那个素未谋面的爸爸,他在那边还有一个美国白人后妈和一个同父异母的混血妹妹;他们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可丁瑾瑜却没有过哪怕一秒钟觉得自己回家了。
那里的一家三口说着流利地道的英文,丁瑾瑜英语也不差,他基本上都能听懂,却完全没办法插话。
看得出丁城事业有成,一家人住着一栋不小的美式别墅,吃饭时的客厅那么宽敞明亮,餐桌那么大,跟现在明皙家里的环境比简直天上地下。
可刀叉敲击碗碟的声音,足以杀死席间所有的温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