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1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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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也只是担心下罢了,她想着,就算赔了,还有饺子馆。
  饺子馆她下功夫做,保持下去,一个月五百块,一年也有六千块,未必能比得上人家万元户,但是至少两个人过富裕日子不成问题了。
  她想起当时梳绒机出问题,死活调试不好的事,那个时候沈烈的压力很大吧,但是现在不用了,哪怕他一败涂地,也有她这里撑着,他可以有底气。
  这么一来,冬麦更加庆幸,幸好沈烈挣到钱的时候,她依然坚持要开她的店,不能光靠着一个人挣钱,那样压力大,两个人一起努力,彼此也有倚靠。
  而沈烈过去了首都后,冬麦这里就忙起来了,她每天都得去老宅里走两遭,虽然她现在并不是很懂,不过可以装装样子,好在这几个梳绒工人已经对业务很熟练了,并不需要她处理什么,也就不会露怯。
  又因为沈烈不在村里,那么贵重的货物就在老宅里,也是怕人使坏,所以她特意叮嘱了晚上值班的两个媳妇,让她们警惕一点,后来刘金燕见了,便干脆让自己男人睡在老宅里,这么一来,大家心里都踏实了。
  梳绒机这里暂时不用操心了,她又跑了两趟饺子馆,饺子馆生意照样还可以,江秋收干得带劲,冯金月现在肚子微微起来了,也忙得不亦乐乎。
  “就是咱家有一个香醋用光了,那个我们找了,咱们公社根本没卖的,我买了别的,味道也和咱以前用的不一样。”
  冬麦一听,便明白了:“那是之前从陵城买的,我抽空去一趟陵城买吧,那个只有陵城有。”
  冯金月又和冬麦说了饺子馆别的事,一切都还算顺利,最后唠了几句家常,却说起江春耕来。
  “哥最近总是喝酒,醉醺醺的,爹那里管也管不着,打了他两巴掌,他依然那个样子,消沉得厉害。”
  冬麦想了想:“这两天我再回一趟娘家,看看到底啥情况。”
  冯金月叹了口气:“白搭,大哥那里消沉着,现在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娘说,他是不是恨自己没让他看那孩子最后一眼呢,可娘也说,不能让他看了,太难受了,她不舍得让他看,看了他一辈子走不出来。”
  冬麦越发拧眉:“大嫂呢?她这两天怎么样?”
  一提谢红妮,冯金月脸上就更难看了:“能怎么着,她现在身体倒是好了,不过什么也不做,等着娘给她送饭去,送了饭后,就把碗往那里一放,反正等着人伺候,她平时也不怎么搭理爹娘,也不见大哥,也不管满满,整天跟个神经病一样,现在别人都知道,咱们江家出了一位奶奶!”
  冬麦便不说话了。
  这个时候,谁心里不是想着,干脆离婚得了,这日子根本没法过,再这么下去,全家都被拖垮了。
  冬麦从公社里骑着车子出去,一路过去娘家,她不知道哥嫂这件事什么时候能过去,也许一辈子过不去了,大哥就这么颓废下去,颓废一辈子?
  冬麦想起小时候,村头有一个叫傻福的人,那个人其实年纪不小,但没人叫他叔叔大爷的,就是小孩都直接喊他名字,他其实也说不上傻,就是性格怪僻,喝酒喝醉了就往那里一躺,没酒喝的时候就嘻嘻哈哈在村口晒太阳,心情好了可能直接睡外面。
  大家拿他当笑话,调侃他逗耍他,她小时候懵懵懂懂的,并不明白,只是当小孩子们往傻福身上丢石头的时候,会觉得不好,怎么可以欺负人呢。
  现在想起来,却是心如刀割。
  她会恐慌起来,害怕自己□□渐堕落,最后像傻福一样,成为村里的笑话,成为小孩子会扔石头的那个人。
  等到了娘家,她娘都是精神了许多,看着比之前气色好了:“饺子馆生意挺好的,我听你二哥二嫂说了,你二哥二嫂都挺知足的。”
  冬麦:“嗯,生意倒是还行。”
  胡金凤:“能挣钱就好,你二哥这个人踏实,没啥大想法,就是混口饭吃的人,你让他帮你看店,你也放心,他也给你好好看。你二嫂这个人性子软,也没什么心眼,能吃苦,也不错。本来我还担心着他们日子过不好,现在你扶了他们一把,让他们能挣钱,我就放心了。”
  一个月五百块,一年六千块,多半个万元户,这日子真是越过越滋润。
  冬麦:“娘,那大哥那里呢,你是怎么想的?”
  一提江春耕那里,胡金凤便不屑了:“我昨天和你哥嫂说了,摊牌了,反正他们的烂事,我不管了,他们愿意吃,就来,不愿意吃,那就饿着,谁还能欠谁一辈子呢!”
  冬麦听得直皱眉:“娘,我去找大嫂谈吧,她可以要钱,要多少我给她,只要她和大哥离婚,我可以给她钱!离婚后,让大哥去干点别的事,寻个清净,慢慢也就能恢复过来了,不然老这么熬着,这辈子都没个头!”
  胡金凤却叹气:“冬麦,你哥你那性子你是知道的,别人只说他性子糙,其实他比谁都细,你小时候生水痘,他比我还细心,一直守在旁边,抓着你的手,不让你挠,他现在就觉得他害死了自己的孩子,过不去这道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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