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34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也是不巧,第二天雨还是淅淅沥沥地下,沈烈看这天,怕冬麦着凉,就不想让她去了。
  他劝冬麦:“我过去,和人家说一声,人家也能理解。”
  冬麦却觉得:“这也没什么,我穿得厚实,打着伞,咱们坐人家驴车过去,直接上客车了,又不会淋到雨,再说我觉得我也没那么娇气。”
  冬麦又道:“而且人家苏闻州的妹妹去了,彭姐也去,就我不去,你觉得合适吗?”
  沈烈见此,也就不说什么了,只能自己路上小心了,又让她戴上帽子,围上纱巾,那纱巾还是首都买的,和送给彭天铭的那个一起买的,不同的花色。
  穿戴整齐了,两个人才出门,托村里的王富贵赶着驴车过去送,上了车后,打着雨伞,沈烈便笑着说:“富贵,我昨晚没睡好,太颠簸了我有点难受,而且下雨天路也滑,你看看赶车赶得稳当点?”
  王富贵听得笑;“烈哥,你是不是太忙了,怎么没睡好?”
  沈烈:“谁知道呢,可能是想事太多了。”
  王富贵打趣了两声,也就放缓了驴车。
  冬麦自然知道沈烈的意思,他不想在外人跟前提自己怀孕的事,便推说他自己没睡好,他做事总是这么体贴,宁愿别人笑话他自己。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乡间小路上已经有些泥泞了,好在坐着驴车,穿得厚实,倒是也不觉得难受。
  驴车总算到了公路边上,沈烈小心地扶着冬麦下车,又把伞护着她。
  王富贵见沈烈为了护着冬麦,自己半边肩膀都淋着雨,虽然只是毛毛细雨,但还是在心里感慨,想着烈哥真是疼媳妇,把这烈嫂放在手心里护着。
  而沈烈谢过了王富贵后,过去正好看到车要开,便护着冬麦上了车,上车的时候,脚踏那里都是湿的,沈烈怕滑,一直小心扶着,等到了车上坐稳了,才算放心。
  旁边的人看他这样,都有些好奇地多打量了几眼,又见他们穿着很讲究,还以为是城里的,不免暗暗稀罕,觉得城里的男人对女人太小心了。
  偏偏也是巧了,林荣棠也是刚上车,也就在这辆车上,他是看着要下雨,提前过来等着的,找了一个好位置,就在沈烈的侧前方。
  林荣棠淡淡地看着沈烈和冬麦,沈烈和冬麦也就看到了林荣棠。
  眼神交错,谁也没说话,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
  林荣棠收回了目光,眼神晦暗地看向窗外,朦胧细雨已经在窗户上落下了道道水迹,他就这么隔着玻璃,看着外面那个因为流淌的水痕而显得斑驳陆离的世界。
  他二哥已经和人家说好了,要跟着人家做买卖,现在整个陵城,但凡眼光敏锐一些的,都瞄准了梳绒业,知道这个东西挣钱,所以二哥他们也是要做这个。
  既然要做这个,林荣棠便有了自己的打算。
  他最近也没闲着,去陵城的时候,都会借了图书馆机械方面的书来看,特别是关于梳棉机的书。
  他并没摆弄过机器,不过沈烈能弄的,他未必就不能。
  现在他缺的就是本钱,那就大家合作好了,他争取也在村里安装一台梳绒机,到时候,看看是沈烈厉害,还是他这个背靠大树的人厉害。
  他事先当然打听过,二哥跟着的,叫孟雷东,是孟成松的儿子。
  孟成松这个人,以前在陵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这几年遇到事了,下来了,人虽然下来了,但人脉都还在,人家家里也有些底气,拿出来钱来,打算投入梳绒这个行业。
  人家内蒙那里也有门路,弄来的羊毛,都是上等好羊毛,分梳出来是上好的白山羊绒,白山羊绒是什么,那就是软黄金,根本不是沈烈分梳的下脚料能比的。
  绒毯厂做羊绒制品,用人家的好羊绒,但是不可能百分之百用好羊绒,那样成本太高,只能是掺一些短的,就是掺沈烈做出来的这种。
  分梳下脚料,也就是给人家提鞋罢了。
  林荣棠想到这里,唇边泛起一抹冷笑,他今天过去陵城,住在二哥家里,后天去参加孟雷东妹妹的婚礼,到时候顺便可以和孟雷东谈谈。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