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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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整个北疆的首脑,是北疆最繁华最富庶的地方,大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不绝,房屋栉次鳞比,偶尔有奇异的曲调传来。
  姜雍容离开京城,一路往北,基本上是越走越荒凉,常常时一整天都见不到一座城镇,再到后面,两三天能遇见一片村落,已经叫人喜出望外了。
  然而一踏进这里,仿佛叫人以为回到了平京。沿途风餐露宿的日子终于结束,这里有最舒适的客栈,有最大的酒楼,只要出得起钱,一切应有尽有,姜雍容甚至还吃到了江南运来的橘子。
  眼下,风长天手里别的没有,钱是一大箱一大箱。
  一路北上,宫里带出来的东西也在一路发卖。风长天一贯的做法是找到地下黑市,拉着几口箱子去,换回两箱银子来。
  当姜雍容弄明白他拖过去那几口箱子里装的是什么的时候,险些吐血。
  从此便亲自整理带出来的各式珍宝,先在当地逛上一圈,找到有名的富户,然后再出手。这样一来,银子是成倍地赚,时间也是成倍地花,好在他们早已经甩脱了姜原和文林,可以自由自在想花多久便花多久。
  这样一路走,一路变现,到了云川城,从宫里带出来的东西只剩最后两箱。
  在城中最好的客栈安置下来之后,风长天叩开姜雍容的房门,“走啦,雍容,带你出去吃饭!”
  姜雍容正在打开箱子,把东西拿出来一一检视。
  在风长天看来,那些东西瓶不像瓶,壶不像壶,还灰朴朴,绿叽叽,十分难看。也不知是哪个没长眼睛的装进来。
  他道:“嗐,实在卖不出去,就扔了得了。咱们现在有钱!不差这么点儿。”
  姜雍容:“……”
  这些东西她留到最后,不是因为卖不出去,而是因为这些东西是全是上古珍品,有市无价,遇见识货的,就是价值连城,遇上不识货的,卖不出价不说,还糟蹋了东西,因此一直留着。
  另外一箱则是一匣一匣的珠宝首饰。
  这是风长天最最心水的宝贝,乃是他从内库里翻掏出来的,全是皇宫珍品,项链耳环手镯戒指发簪冠子大钗……那是应有尽有,而且全是成套成套的。姜雍容最后留下来的有三套,一套是鸽子血般的红宝石,一套是碧水般透亮的翡翠,还有一套是精工细制的纯金累金山水楼房冠簪全套。
  这一箱风长天就看得懂了,“这箱可难卖,因为没人买得起。”
  姜雍容道:“倒也不全是。前面没有卖,是因为买得起的地方离京城都不远,这些全是后位才配享的东西,万一被带到京城就不好了。再往来不怕被京城发现了,又走越偏,当真没人买得起了。”
  不过,这里可是云川城。
  足够远,又足够有钱。
  正是出手的好时机。
  风长天忽然取出其中一副大凤钗,往她头上比了比:“雍容,你戴这个好看,别卖。”
  姜雍容笑道:“别闹了。我现在的头发哪用得了这种大钗?”
  她的头发长长了些,但也只是刚披到背上,此时拿一枚玉簪在头顶挽了个极其简单的发髻,身上入乡随俗,穿的一件圆领胡服——这是北疆女子常穿的样式,是风长天早就司空见惯的衣服,可穿在她的身上,不知是因为腰肢特别纤细,还是因为脖颈特别修长,总之他的雍容就是有本事把一件极其寻常的衣裳穿得十分好看。
  虽是一路风尘仆仆,她却依然是肌肤如雪。在宫里她的肤色是一种近乎半透明的苍白,像月光下的白色花瓣,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穿的红色翟衣,清绝凄绝艳绝,让他一见钟情。
  而现在,经过这近两个月的长途奔波,她的脸上倒渐渐透出一丝婴儿般的淡粉色,像是涂了一层淡淡的胭脂,被红宝石的光芒一映衬,让风长天终于明白了“娇艳欲滴”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现在短,以后就会长了。”风长天把那一盒收收好,“反正这一套不卖。”
  不单这一套不卖,他还要再去给她弄一套翟衣。
  那样的雍容,真是美到让人魂飞魄散……呵呵呵呵呵……
  风长天眼神望着虚空中的某处,两眼发直,笑容痴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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