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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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马会为期三天,头两天先从参赛的几百人中筛出八十名最快的骑手,最后的胜负将在这八十人中决出。
  风长天的马在前两天的胜出毫无悬念。
  “老大太厉害啦!”天虎山的兄弟们簇拥着他,“走,必须喝一顿庆祝一下!”
  姜雍容心说以风长天的能力,这点子事有什么好庆祝的。然后才发现,“庆祝”的根本只是借口,天虎山的沙匪们只是想找机会喝酒,有人跑到了最后一名,也一样要被拉去“安慰”一下的。
  姜雍容没有跟他们混在一起,北疆夏日的阳光明亮极了,她戴上一顶遮太阳的帏帽,慢慢地逛起了小摊子。
  有些摊子小,比如卖绢花或是卖玩具的,便拿了张毡垫铺在地下卖。
  有些摊子略有规模,或是卖的东西还挺值钱,比如卖首饰或马具的,便支了个帐篷。
  不管帐篷还是摊子,选址都是全凭老板高兴,东一堆,西一堆,全无章法,姜雍容在这样的摊子和帐篷间穿行,觉得自己像是在逛一座琳琅满目的迷宫。
  逛着逛着,居然遇见了一处卖书的帐篷。
  帐篷内一片阴凉,摆着一桌矮桌,桌上摆着十来本旧书。老板就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脸上盖着一顶草帽,发出均匀的呼噜声。
  姜雍容不想扰人清梦,原想退出去,眼角余光,居然发现旧书中有一本《竹书梦纪》。
  她正想拿起来,几乎是同时,另一只手碰到了那本书。
  手的主人和她一样戴着帏帽,长长的纱帘垂下来,不单遮住了面目,还遮住了身形。
  姜雍容恳切道:“姑娘,我找这本书许久了,能否请姑娘割爱?”
  不知为什么,她一开口,就发现那姑娘隐在帏帽下的身子顿了一下,然后说道:“我找它也挺久了,姑娘又能否割爱?”
  姑娘看着身形颇为单薄,声音却有点粗哑。
  《竹书梦纪》是前朝一位传奇才子枕梦子所书。枕梦子经年不第,渐渐愤世嫉俗,放弃科举,远走天涯。北至天女山,南至无涯海,皆有他的足迹。
  《竹书梦纪》便是他在旅途之中所写,据说书中不单写下了各处的山川风物,还记录了所见所闻的种种异事。
  似乎正是这些记录为他惹了麻烦,《竹书梦纪》被列为禁书,付之一炬,他本人也在狱中抑郁而终。
  后人只能在当时其它人所著的书中读到零星的几段引用,比如姜雍容对北疆和天女山的印象,便是来自于此。
  姜雍容道:“姑娘看来亦是爱书之人,不如这样,还请姑娘留下姓名住处,待我买下看完之后,这本书便送给姑娘。”
  不必付钱,反而白得一本书,这样的事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占便宜。
  姜雍容自问自己说得也很诚恳,对方应该不会拒绝才是,但但不知为何,那位姑娘却想也没想,便道:“不必了!”
  说完,转身就走。
  就是从这个转身的姿势里,姜雍容忽然认出了她是谁,开口道:“傅姑娘,既然有闲心来逛逛,又何必走得这么快呢?”
  那姑娘的背影僵了僵,粗着嗓子道:“你认错人了。”抬脚依然要走。
  “哎呀呀,来都来了,干嘛走呢?不就是一本旧书嘛,老道这里还有呢。”
  矮桌后的老板摘下草帽,露出一头雪白的头发,挽着一个乱蓬蓬的道髻,身上的道袍已经是补丁叠补丁,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一张脸却是透着婴儿才有的粉红色,真真是鹤发童颜。
  姜雍容一见这张脸,整个人都震了震,难以置信:“萤道长!”
  她这一声完全是脱口而出,声音里的震惊丝毫没有遮掩,已经快走到帐篷门口的傅静姝停下脚步,讶异地转身。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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