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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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子择日再审,因吴氏归属尚不明确,因此吴氏暂居方莹莹家中,待到判决之后再回到应该去的地方。
  这便是这世的便利所在,对于庄重这样的公职人员来说,拥有极大权力,不似前世一个不小心就上了头条,只是这般也容易滋生腐败,会有许多不公平的事发生。
  这便有方莹莹打探当事人,另一边庄重也命人去打探这三人情形,与庄重他们猜想的一样,并没有冤枉黄九。黄九是当地有名的闲汉,平日无所事事又懒又馋,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事。说起来黄九家里从前也还算殷实,偏他自个不成器,不仅把自个爹娘给气死了,也把百亩良田都给输了。
  吴氏是黄九父母在世时给黄九娶的妻子,说是娶倒不如是买。因为众人皆知黄九德性,那时候黄家又败得差不多,根本没有正经人家愿意和黄家做亲。于是黄九父母就用最后一点棺材本,将吴氏娶进门。
  吴氏是个命苦的女子,当年战乱父母都死了,颠沛流离好不容易活下来,可叔婶却欺负她是个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弱女子,不仅将吴氏父母留给她的嫁妆都占了,还把她半卖似的嫁给黄九。吴氏本与张生青梅竹马,若吴氏父母在,两人如今就是神仙眷侣,偏战争破坏了一切。
  张生家境贫寒,出不起那么多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吴氏嫁给浪荡子黄九。张生痛哭不已,化悲愤为力量,白日做工晚上看书十分艰难的考中了秀才。
  在梅县秀才并不多,而且能读书的大多非富即贵,像张生这般蹲在学堂窗下学习,还能考中秀才的可谓凤毛麟角。若非此时还在攒进京赶考的路费,加之基础不牢需要再多些书,张生此时已经奔赴京城,努力往上爬。
  张生原以为此世与吴氏再也无缘分,哪里晓得黄九竟是想要将吴氏典出去挣钱,张生恼怒不已,可冷静下来又觉得是个机会,便与黄九签下五年之约。本还想时间再长些,可黄九要价太高,张生本就贫困加之读书更是囊中羞涩,典妻的钱都是临时与人借的。
  原本张生不过是义气之举,可两个有情人朝夕相处,加之并不违背理法,不多时便成了真正夫妻,情意也越深。欢愉之时甚至忘却两人并非真正夫妻,直至黄九再次出现,美梦终于醒来。
  本就不舍又听黄九竟是想要将吴氏典给那样的人,张生如何会愿意,便是霸着不还。因张生为秀才,又为书馆的夫子,黄九再是霸道也不敢直接动粗。便是击鼓鸣冤,让县令为他做主。
  方莹莹一声叹息,“这吴氏是个善良却又命苦的,她并未求我帮她解脱这悲惨命运,而是一心关心张生,生怕此事会误了他的前程。如此有情有义的女子,我真是不希望看到她下场凄凉。弟弟,你有何法子?我这几日翻看律法,越发不知如何是好,按照律法吴氏确实应归黄九所有。”
  “只要是人定的规矩,就会有漏洞。”
  方莹莹眼睛一亮,“弟弟这般说话是不是有了主意?”
  “若真想帮吴氏和张生,我确实有个法子。可我毕竟为官,不应按照个人偏好干涉,这是不公。若传了出去,莫说我这头上乌纱不保,只怕会让民众对官员越发不信任,不管基于什么样的目的,最后影响都不佳。”
  方莹莹也冷静下来,“弟弟,容我说一句,若是不妥你便是当做没听见。”
  “姐姐请讲。”
  “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老祖宗设下了这些规矩。可有时候不少规矩并不合理,否则依照那些老规矩我早已不在人世。虽叛道离经,可我从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凭什么让别人的过错由我承担。此事也同样如此,若能救好人一命,有些规矩不守也罢。当然,弟弟所顾虑确非杞人忧天,所以弟弟你告诉我怎么做,那些不守规矩的事由我去做。”
  庄重笑道:“姐姐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只是这事你我二人都不便插手。”
  “哦?那应当如何?”
  “姐姐附耳过来。”
  方莹莹靠了过去,庄重在她耳边嘀咕,方莹莹听罢瞪圆了眼,“这,这样也行?”
  “律法上明文规定,并非我胡诌。”
  方莹莹在屋子里来回转悠,“可这孩子也不是说有就有的啊,吴氏和张生真正好上也有两三年了,肚子一直没动静。”
  庄重笑了起来,“姐姐,你还真是个老实的,真的没有假的还不行吗?”
  方莹莹瞪圆眼,“这,这也行?!可若到时候生不出来可怎么办,而且就算是真孕了,总有一天孩子也会生下来,到时候吴氏不是依然得归黄九?”
  庄重说的法子便是让吴氏谎称有孕,典妻规定在约定时间内,所孕育的孩子归租借者所有。若到期时妇人有孕,则要等到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才可归还原丈夫。只是这期间依然得缴纳费用,否则原丈夫有权力将妻子带回,生下的孩子也归原丈夫所有。租借者想要拿到孩子,必须付一定费用。
  “此计确实只能解燃眉之急,但是你莫要忘了,这世界上有‘和离’二字存在。”
  方莹莹猛的拍手,“对啊,若是二人能够和离,那么吴氏就不属于黄九,黄九也不能任意典当她。可问题来了,女子主动要求和离谈何容易,否则吴氏怎么会这般凄苦。”
  大佑虽似大宋一般女子地位得到很大提高,女子的离婚自主权扩大,可大环境之下女子地位依然低下,女子主动和离的案子非常少。大多都是女子家族比丈夫显赫才能实现,可吴氏孤苦伶仃,头上只有个贪财如命,心如蛇蝎的叔婶,只会火上浇油,哪里会助她脱离苦海。
  庄重解释道:“按照大佑律法,有几种种情况妇人提出和离是被律法世俗支持的,我大致为以下四种。第一,妻子不堪打骂而提出和离;第二,丈夫病狂;第三,丈夫与他人私通;还有最后一种,丈夫已成婚而且移乡编管,不理家中。其实翻看卷宗,还有嫌弃丈夫丑陋而提出和离的。光看律法,大佑女子还是挺幸福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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