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3 / 4)
宋家大郎摸了摸自己梳的不甚齐整的发髻,憨憨地笑了,“阿娘说了, 阿多心善, 将那样大的一条鱼送给我们。既然他的阿姐开了饭馆,送些小玩意过来是应当的, 我总归都要下河摸些鱼鲜给阿娘换药钱,不过是顺手,不辛苦的。”
果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也不过是和阿多相当的年纪,便要担起家中生计。
甄榛看他眼下乌青,忙拉了他进来。因着时间太早,厨房里还没开火,只有不停火的高汤卤味在炖着。怕宋大郎觉得不好意思,甄榛捡了一块较小些的卤味,又用滚水冲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蛋茶递给他。
宋大郎本是来送谢礼的,哪好意思蹭一顿晨食,何况有肉有蛋,他家过年也不过就是这般吃饭。
“不吃你的河鲜我可不收!正是长个子的年龄,睡不好吃不饱怎么能行,你若是垮了谁来照顾你阿娘和弟妹?”甄榛拍了拍他的肩膀,催促他趁热吃了。
自从阿耶从军、阿娘生病,就再也没人这样关心他是不是疲累了。宋大郎想着想着,眼眶开始发热,又怕甄榛看出来,赶紧埋头就着泪水吃饭。
甄榛在一旁看得真切,心里也有些难过,男耕女织的社会,一旦家中顶梁柱病了,最苦的便是孩子。
宋大郎吃得极快,吃完还不忘将碗洗净滤干水分。
甄榛都看在眼中,叫住赶着去早市的宋大郎,说:“宋郎君也看到了,我这饭馆生意也算不错,每日点些鱼啊虾啊的食客也不少,往日都是我亲自去西市挑买。正好郎君也是做这个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以后捞到的河鲜都送到我这来吧,你也不用成日三五更的便起身往城中赶,只要在我午市开门前送到就行。”
宋大郎还有些楞楞的没反应过来,甄榛只好又重复了一遍,想了想还补充道:“秋日里吃黄鳝最好了,不过这东西狡猾难捉,我去西市找了几次都没能买到,你若是能捉到,便多多地送过来。”
他每日和弟妹泡在河水中,就算收获颇丰,也不一定能全部卖得银钱,现下有了甄榛提议,以后便再也不用担心销路了。
“唉!唉!明日定将最好的黄鳝送到小娘子的案头!”原本晒的酱黑的脸竟也激动地泛起红晕,宋大郎连连点头答应,生怕甄榛反悔。
等到第二日开门,果真见到他提着背篓在饭馆门口候着。甄榛接过一看,满满登登的黄鳝塞在里面,还好她不怕这软体动物,换个胆小着的怕是连背篓都要扔到几丈远。
“宋郎君可曾用过晨食?”甄榛依旧问他。
“用过了用过了!”宋家大郎连忙应声,可腹中的一声“咕噜”却把他卖了个彻底,只好说了实话,“……家中拮据,每日便只用两顿饭食,傍晚时候要下河摸黄鳝,因此早上便灌了两瓢水。往日里都是能撑到午间的,谁知……谁知今日这样不争气,让小娘子看了笑话。”
甄榛怕他丢面子,忙笑声接道:“多谢郎君对我手艺的认可,能引得郎君的馋虫,想来我这饭馆定是能红红火火,为着这个好兆头我也得强留下郎君吃晨食。”
还好甄榛猜想他必然会早来,早早的便替他预留下了一碗豆浆并一个肉夹馍,让他进来用饭,自己提了黄鳝进到后厨料理。
听闻“一家饭馆”挂上了响油鳝丝的菜牌,有那不差钱的老饕,离午饭时刻还有半个时辰就来提前预订着。更有好脸面的嫌弃青铜会员上不得台面,恨不得午间晚间都在饭馆里扎着,早早地其他人比下去。
甄榛得了单,差遣阿多和白芨在前厅招呼客人,以免食客厌烦。
处理黄鳝也颇为讲究。长年在泥沙中生长,黄鳝的表层有一层保护粘液,若是不清洗干净,即便用重料猛火料理,那股子土腥气也让人觉得难以下咽。
先用热水烫过一遍,一层食盐一层生粉地搓洗干净,才好斩成小段腌制去腥。
腌制完成后,考验的才是掌勺对火力的控制。风箱拉满吹旺炉火,葱姜蒜末锅中爆香,倒入鳝丝略一煸炒,那股子香味便全被激发出来了。
布帘再厚,也只能挡住油烟,菜肴的爆香味确是挡也挡不住。尤其是在没有炒菜的唐代,哪见过这种阵仗,甄榛小露一手便将前厅里的食客全部镇住。
有那性子急得,恨不得拨开布帘钻到厨房里一探究竟,“小娘子这是做得什么,问起来竟比烤肉还香上三分,可快些上菜吧,我这腹中已如鼓鸣,一张老脸快挂不住了。”
口中应答着,手上的动作更快了几分。清酱蔗糖提味、熟酱上色,水淀粉勾芡让菜汁浓稠,最后盛进盘中,随意撒些蒜末用热油滚了,“噼啪”声不绝于耳,甚是好听。
那新来的白芨一点也没白夫子说的那样不懂事,早早地侯在门帘旁,见甄榛收锅擦手,手脚麻利地用托盘端了出去,边走还边吆喝着“响油鳝丝一份!郎君请用!”。
不亏是百灵一族,嗓子果然个顶个的悦耳,虽高声吆喝,却丝毫不觉得刺耳难听,留在饭馆里做小厮确是屈才。
甄榛边擦手边感叹着天赋的重要——这真是老天爷追着喂饭,他还要挑食的程度,若不是自己也有一技之长,也要嫉妒地戳小人了。
忽地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好主意。
既然确是有天分,又喜爱热闹,不若说个相声,亦或是评弹助兴,将菜名口味编到词中,既能招揽客人,又不至于埋没了一副好嗓子。 ↑返回顶部↑
果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也不过是和阿多相当的年纪,便要担起家中生计。
甄榛看他眼下乌青,忙拉了他进来。因着时间太早,厨房里还没开火,只有不停火的高汤卤味在炖着。怕宋大郎觉得不好意思,甄榛捡了一块较小些的卤味,又用滚水冲了一碗热腾腾的鸡蛋茶递给他。
宋大郎本是来送谢礼的,哪好意思蹭一顿晨食,何况有肉有蛋,他家过年也不过就是这般吃饭。
“不吃你的河鲜我可不收!正是长个子的年龄,睡不好吃不饱怎么能行,你若是垮了谁来照顾你阿娘和弟妹?”甄榛拍了拍他的肩膀,催促他趁热吃了。
自从阿耶从军、阿娘生病,就再也没人这样关心他是不是疲累了。宋大郎想着想着,眼眶开始发热,又怕甄榛看出来,赶紧埋头就着泪水吃饭。
甄榛在一旁看得真切,心里也有些难过,男耕女织的社会,一旦家中顶梁柱病了,最苦的便是孩子。
宋大郎吃得极快,吃完还不忘将碗洗净滤干水分。
甄榛都看在眼中,叫住赶着去早市的宋大郎,说:“宋郎君也看到了,我这饭馆生意也算不错,每日点些鱼啊虾啊的食客也不少,往日都是我亲自去西市挑买。正好郎君也是做这个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以后捞到的河鲜都送到我这来吧,你也不用成日三五更的便起身往城中赶,只要在我午市开门前送到就行。”
宋大郎还有些楞楞的没反应过来,甄榛只好又重复了一遍,想了想还补充道:“秋日里吃黄鳝最好了,不过这东西狡猾难捉,我去西市找了几次都没能买到,你若是能捉到,便多多地送过来。”
他每日和弟妹泡在河水中,就算收获颇丰,也不一定能全部卖得银钱,现下有了甄榛提议,以后便再也不用担心销路了。
“唉!唉!明日定将最好的黄鳝送到小娘子的案头!”原本晒的酱黑的脸竟也激动地泛起红晕,宋大郎连连点头答应,生怕甄榛反悔。
等到第二日开门,果真见到他提着背篓在饭馆门口候着。甄榛接过一看,满满登登的黄鳝塞在里面,还好她不怕这软体动物,换个胆小着的怕是连背篓都要扔到几丈远。
“宋郎君可曾用过晨食?”甄榛依旧问他。
“用过了用过了!”宋家大郎连忙应声,可腹中的一声“咕噜”却把他卖了个彻底,只好说了实话,“……家中拮据,每日便只用两顿饭食,傍晚时候要下河摸黄鳝,因此早上便灌了两瓢水。往日里都是能撑到午间的,谁知……谁知今日这样不争气,让小娘子看了笑话。”
甄榛怕他丢面子,忙笑声接道:“多谢郎君对我手艺的认可,能引得郎君的馋虫,想来我这饭馆定是能红红火火,为着这个好兆头我也得强留下郎君吃晨食。”
还好甄榛猜想他必然会早来,早早的便替他预留下了一碗豆浆并一个肉夹馍,让他进来用饭,自己提了黄鳝进到后厨料理。
听闻“一家饭馆”挂上了响油鳝丝的菜牌,有那不差钱的老饕,离午饭时刻还有半个时辰就来提前预订着。更有好脸面的嫌弃青铜会员上不得台面,恨不得午间晚间都在饭馆里扎着,早早地其他人比下去。
甄榛得了单,差遣阿多和白芨在前厅招呼客人,以免食客厌烦。
处理黄鳝也颇为讲究。长年在泥沙中生长,黄鳝的表层有一层保护粘液,若是不清洗干净,即便用重料猛火料理,那股子土腥气也让人觉得难以下咽。
先用热水烫过一遍,一层食盐一层生粉地搓洗干净,才好斩成小段腌制去腥。
腌制完成后,考验的才是掌勺对火力的控制。风箱拉满吹旺炉火,葱姜蒜末锅中爆香,倒入鳝丝略一煸炒,那股子香味便全被激发出来了。
布帘再厚,也只能挡住油烟,菜肴的爆香味确是挡也挡不住。尤其是在没有炒菜的唐代,哪见过这种阵仗,甄榛小露一手便将前厅里的食客全部镇住。
有那性子急得,恨不得拨开布帘钻到厨房里一探究竟,“小娘子这是做得什么,问起来竟比烤肉还香上三分,可快些上菜吧,我这腹中已如鼓鸣,一张老脸快挂不住了。”
口中应答着,手上的动作更快了几分。清酱蔗糖提味、熟酱上色,水淀粉勾芡让菜汁浓稠,最后盛进盘中,随意撒些蒜末用热油滚了,“噼啪”声不绝于耳,甚是好听。
那新来的白芨一点也没白夫子说的那样不懂事,早早地侯在门帘旁,见甄榛收锅擦手,手脚麻利地用托盘端了出去,边走还边吆喝着“响油鳝丝一份!郎君请用!”。
不亏是百灵一族,嗓子果然个顶个的悦耳,虽高声吆喝,却丝毫不觉得刺耳难听,留在饭馆里做小厮确是屈才。
甄榛边擦手边感叹着天赋的重要——这真是老天爷追着喂饭,他还要挑食的程度,若不是自己也有一技之长,也要嫉妒地戳小人了。
忽地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好主意。
既然确是有天分,又喜爱热闹,不若说个相声,亦或是评弹助兴,将菜名口味编到词中,既能招揽客人,又不至于埋没了一副好嗓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