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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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了十年的杰佛瑞街25号门口停了辆房车,邻居好奇至极,纷纷从小窗户里向外看,却只见到两个陌生的、黑发的亚裔情侣牵着手站在门前。
  那是谁?
  也许是那年久失修的房子的新主人,没人知道,也不太关心。
  -
  房子的小主人牵着她的小竹马的手,带着他向父亲曾执教的克里格文理学院走去。
  “这家有个小女孩叫amy,”沈昼叶小声告诉陈啸之:“她很坏,初中的时候总压迫我要抄我的数学作业,但我搞不懂,分数的加减法到底有什么难的?”
  陈啸之挑起眉峰,看着她。
  沈昼叶踮脚看了看艾米的花园,怀念道:“她家的秋千还在诶,我以前也想要一个室外的,但我爸妈说自己没有那手艺,买了个吊床放在阁楼,让我凑合着当秋千用。你说他们怎么能这么敷衍?”
  陈啸之嗤嗤笑了起来。
  小秋千在风里晃晃荡荡,沈昼叶眉头一皱,陈啸之立即正色道:“我会。”
  女孩子耳朵一动,狐疑道:“你没骗我吧?”
  “我骗你做什么?”陈啸之一本正经地说。
  小竹马讲完,觉得好玩,捏了捏小青梅的耳朵。
  小青梅挥开姓陈的爪子,凶恶地命令:“你最好会。回去我就让你给我做一个。”
  陈啸之藏不住笑,一把将她的手握住了。
  沈昼叶很愤怒地挣了几下,却完全挣不开,只好由着那个混账牵——然后过了会儿,大约觉得他的手心温暖,自己也小心地、试探着牵住了他。
  路上落叶堆积,堆在地上如雪似金,小靴子踩上去沙沙作响,连时间都被攥成了一团。
  -
  陈啸之人生头一回,走进了他缺席的、小青梅的岁月里。
  他穿过五岁的他只曾耳闻的长街,橡树上晃晃荡荡的圣诞灯,街口的赛百味,冰淇淋小铺,沈昼叶笑眯眯地牵着他的手,指着一个小路牌,告诉他这是自己上学等校车的地方。
  ——陈啸之未曾参与,却发疯一般惦念了十多年的世界。
  他的小阿十生活了十五个春秋的城市。
  阿十的童年,少年时,她第一次读诗的花园,她的人格脊梁被建立起的角落。阿十稚气目光第一次放眼宇宙之处。
  ——她的春夏秋冬,与岁月流淌的街道。
  “我在这里学过游泳呢。”
  路过游泳馆时,女孩子在夕阳里笑了起来。
  “我和你讲过的,你还记得吗?我七八岁的时候身体很不好,医生建议我找一样运动坚持。我爸妈执意让我学游泳,每周周末都把我送过来游好几圈。我什么运动都不行,只有这项运动在及格线以上。”
  陈啸之涩然道:“……记得。”
  “后来我哮喘被治好了……再后来它又救了我一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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